不小心转错账,难道只能认倒霉?日前,福州王女士一个粗心大意,把3万元钱转到了别人的账号,偏偏又联系不到对方,想通过银行或者警方与对方联系上,但均被拒绝。本是急用的看病钱,却误转他人手中,可把王女士一家急坏了。(10月21日《海峡都市报》) 客户通过网银转账,自己转错钱,责任当然在客户自己。银行为保护每个客户的合法权益,不能私自把客户账上的钱转走,否则就构成了一种侵权。这是最基本的行规和法律准则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可以置之不管,让客户自认倒霉,特殊情况还需特殊办理。当王女士要求银行把转错的钱从接收方的卡上重新转回来时,银行却要求王女士先报警再冻结接收方的客户账户。这话表面看来名正言顺大公无私,其实是一种间接踢皮球式拒绝,银行的做法虽有道理但极为不妥。 到公安部门报案,要公安部门开具公函证明,才能冻结账户并告知客户的个人信息,只是一道自相矛盾的难题。是王女士自己转错的帐,公安部门怎么判断报警的真假?错账的接收方又没偷没抢,凭什么报警控制对方账户,对方也是通过银行合法途径获得的进账钱。警方的证明是非常严肃的,乱开证明也就可能构成冤假错案。真正的证明材料应是在事发当地(银行)提取的有效认证材料,而非公安部门。当然,如果是重大案件,公安亲自调查后有了认证后开具的证明,也应视为有效。 鉴于此种情况,银行应该首先积极拿出措施帮助王女士纠错,迅速挽回损失。首先,被错接受转账的客户很明显是一种不当得利,银行有维护每个公民正义权利不受侵害的义务。其次,银行的纠错能够保证第一时间冻结错转的钱不被非法使用,如果等到警方出马纠错,就可能让接收方捷足先登造成不易挽回的损失。 第三,王女士是错账的发出者,那么她就有权充当发错钱的申请者。退一步讲,即使弄清楚是该转给对方的的钱,大了不得只是推迟她再重新打帐给对方罢了,不会造成其他问题。再说,她向银行申请纠错时,手头有双方的账户相关信息,银行也可在网上查到具体的交易记录,这些无缝对接的材料信息本身就是一种最有说服力的“证明”。何须绕一个大圈子,大老远的跑去让公安出具证明? 作为为民服务的银行,应该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客户服务。在不断优化的服务过程中应该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拿出最好的应对方案,而不是视而不见,让那些明显不合理的错案一错再错。在帮助客户纠错这一点上,银行应该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打造更优的纠错平台。倘若需要涉及到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合作,也要主动联系确保三方合力便民,而不是出现“三不管”或各自为政无法管的尴尬局面。 有意思的是,今天还读到了《重庆时报》报道的一则有关银行转错账的新闻。市民殷先生的银行账户上打入了一笔3280元的款项,15分钟左右,银行又发消息说,把这3280元划走了。面对公众的质疑,银行方的回复是这是银行内部规定的“错账处置”业务。由此人们不禁要问:银行自己转错的帐可以做到无需公安证明快速追回,而面对客户转错的帐要追回就咋就那么难呢? 内外有别,互踢皮球,一错再错……这些都是银行客服中不应该出现的现象。面对客户的无心错象,银行应积极拿出应对措施,破解现实中的“难题”。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真心为民服务,将心比心,应该难题有解且多解。不管怎么处置,客户转错的钱不能白白地丢掉成为倒霉的冤大头,银行帮助其追回属于自己的钱应该是个硬道理。 徐大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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