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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原则和范围
2012-10-27 | 阅:  转:  |  分享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原则和范围

赔偿是义务人根据交通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公安机关调解结案后向权利人支付损害赔偿费用的行为。义务人在一般情况下是负有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负有交通事故责任时,赔偿义务人是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但是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才由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是国家机关时,该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才承担法定赔偿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列。????(二)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三)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四)对人身损害,除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外,还应赔偿一定数额的抚慰金????(五)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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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老骥0816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