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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医院院长受贿11万 退休5年后领刑5年

 昵称6791042 2012-10-28

广州一医院院长受贿11万 退休5年后领刑5年

2012年10月27日07:10新快报[微博]李海强 贺小丹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 李海强 通讯员 贺小丹 报道 任职期间受贿11万元,不料退休后东窗事发,最终锒铛入狱。广州市南沙区法院近日宣判,原广州市越秀区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陈×义犯受贿罪获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陈×义现年60岁,大专文化。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他任越秀区正骨医院院长;2004年6月,调任越秀区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直至2007年11月,陈×义以退休名义离开院长岗位。然而,退休4年后,其在医院采购过程中受贿的事败露。2011年12月30日,陈×义主动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并退还从供应商手中收受的人民币1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在犯罪以后自首,并退清全部赃款,因此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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