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纪检机关肩负反腐败的重要职责,而确保办案安全是先决条件。近年来,利川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办案安全防范作为办案工作的“命脉”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一手抓安全防范能力建设,一手抓安全防范监督体系建设,构筑办案安全防范和办案安全全程监督的“同步同态”防范监控体系,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制度,采取了“四抓四强化”的办案工作措施,确保办案工作安全“零事故”。
一、抓教育,强化“安全第一”思想防线
始终把办案安全教育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四个”警示教育。一是“入门教育”。凡是新参与办案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办案安全知识的教育,首先从学习有关办案安全规章制度入手,然后集中时间观看办案安全警示片,剖析安全事故案例,使办案的工作人员明确认识到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二是“上岗教育”。凡是新参与办案的工作人员,都会领到一份办案安全手册,使他们通过学习对各项办案安全规定牢记于心;同时为每个新参与办案的工作人员指定一名有办案经验的工作人员,结成办案安全“对子”,由有办案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安全工作的“传、帮、带”。三是“上案教育”。每查办一起案件,都要召集办案工作人员重温办案安全案例,提醒办案中应遵守的安全纪律和要注意的事项,签订办案安全责任状。四是“案例教育”。该委局经常以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办案安全事故为反面教材,对照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苗头,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剖析原因,让办案工作人员引以为戒。随时将“安全第一”思想意识贯穿办案始终。
二、抓监督,强化办案安全预警机制建设
近年来,利川市按照上级办案安全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办案安全制度,建立健全了《办案安全防范规定》、《办案区管理制定》等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同时又健全了三项监督预警机制,通过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安全预警。
一是推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安全预警。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办案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办案安全风险评估小组,要求在“双规”、“双指”前尽可能详细地掌握涉案人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务、身体状况、社会背景、问题大小、案件涉及面等各种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被调查人行凶、自杀、自残、脱逃等事故,进行分析预测,查找“风险点”,加强安全风险预警。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案安全建议,确保预防措施到位。
二是推行预案审批制,确保防范到位。对每一起案件从初查开始,该委局要求办案人员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以及被调查人的性格、爱好等情况,制定周密的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并报案件主办人和主管案件工作的领导双重审批方可实施。对评估出的“风险点“较高的案件,案件主办人和主管案件工作的领导,要通过现场观看紧急预案演练等途径查漏补缺,确保办案安全。如该委局办理黄某贪污案时,由于他有高血压、心脏病病史,通过风险评估、双审批把关,确保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详细到位。黄某在被讯问中由于精神紧张突然发病,该委局迅速启动安全预案,及时将其送往医院,依法保障其治疗和生活条件,人格上予以尊重,通过真诚感动了他,黄某不仅交待了自己贪污的犯罪事实,而且还检举了同伙的犯罪行为,使该委局一举成功侦破了这起贪污、受贿案。
三是推行安全防范预案机制,实施责任倒查。对于具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情形的案件,该委局制定了安全防范预案,遇到紧急情况。启动预案程序,事后对安全防范工作及时进行总结点评,对事故或事故苗头,由主管案件的领导实施责任倒查。
三、抓管理,强化办案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建立“四位一体”领导责任制。始终把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构建“一把手”、分管领导、案件主办人、办案工作人员“四位一体”的安全责任制。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办案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研究部署一次办案安全工作。坚持做到办案安全工作与办案工作“四同步”,即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确保案件查办与办案安全防范两不误。
二是建立办案安全四级目标管理机制。将办案安全工作纳入整个机关绩效考核,建立“一把手”??分管领导??案件主办人??办案工作人员的四级目标管理体系,通过目标责任分解,严格办案安全,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范围,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从“一把手”到办案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办案安全及目标考核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出现疏漏和不足,被上级批评及责令整改的、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办案人员、案件主办人以及分管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三是健全“两规” 对象身体安全医疗救护机制。该委局与市中医院联合成立了“两规”对象安全保健医疗救治小组,由分管案件领导、院长、副院长和科室主治医生组成,把安全救护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的头上,制定了救护方案。针对“两规”对象身患的疾病,请权威医师给陪护人员进行急病发作救护常识讲座,使“两规”人员在身体患病时能及时得到救护和医治,同时还为“两规”办案点配置了专门的血压、心率测量仪器,对“两规”对象的身体状况随时进行观察检测,提供了安全系数保证。
四、抓保障,强化办案安全硬件建设
按照“教育氛围浓、科技含量高、安全系数大”的要求,2007年11月,利川市委、市政府将价值1000余万元的房地产无偿划拨给市纪委监察局用于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市纪委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建设,警示教育基地于2008年6月正式挂牌运行。
利川市“两规” 办案场所与警示教育基础融为一体,第一期占地面积2255.5平方米,原为湖北清江卷烟厂武警消防执勤站营房,清江卷烟厂整体搬迁后,2007年上半年,市政府将该宗房地产无偿划拨给市纪委监察局,后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市纪委监察局设立警示教育基地,明确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纪委管理,现有管理人员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合同聘用人员5名。“两规”场所设立后,完成建筑面积1677.2平方米,共有房间33间,内设警示教育课堂,小型会议室,“两规”看护室,谈话室,监控室,安全值班室,陪护人员陪护室,案件指挥室及厨房大小餐厅等设施。安装了一流的监控设备,配有因特网、内部局域网、程控电话交换机、传真机、碎纸机、电脑、打印机等,可同时为4名“两规”对象,24名陪护人员和20多名办案人员提供安全和后勤保障。为把办案场所和警示教育基地建成全省县(市)一级一流办案点,经市政府同意,目前正在着手第二期工程建设,已完成扩大征地20亩工作目标,规划及地质勘探已基本结束,累计投入资金860万元,为确保“两规”对象在接受组织审查安全硬件建设上创造了较好条件。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利川市“两规”办案点接纳了恩施州纪委及其他县纪委和毗邻省区重庆的石柱县、奉节县、酉阳县纪委在此查办的“两规”案件近30余起,无一起违纪、违规、违法办案和安全事故发生。 利川市纪委 何文旭 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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