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七年(1918)清华学校的外国教员狄登麦(CGDittmer)在北京西郊第一区调查居民195家,内中100家为汉人、95家为满人。从这个调查结果,狄登麦计算北京市郊平均5口的人家,每年至少须收入100银圆,以维持最低生活。 狄登麦文章中说:“有了一百圆的生活费,食物虽粗而劣,总可以充饥;房虽不精致,总可以避风雨;此外每年还可以制两身新衣裳,买一点煤免到路上去拣去扒;更可以留余五圆,做零用。拿了这五圆可以在年节,买一点肉吃,常常喝喝茶,若没有病人及医药费,或者可以去近边山上去朝香。”这100银圆就是当时每个5口之家一年的最低生活费 又根据孟天培、甘布尔关于1900年至1924年北京物价、工钱及生活程度的调查,1924年的生活费比1918年的生活费(以1913年为计算标准)高出23%以上,1924年年底到1926年更涨价,北京市民每家每年最低生活费达到125—150银圆。 这25年之间物价指数的变化如下(以1912年即中华民国初年,为100)—— 年份 物价指数 银圆比价 合1995年人民币 合2009年人民币 1900 81 1圆2角3分 61元5角 123元 1901 68 1圆4角7分 73元 147元 1902 76 1圆3角1分 65元5角 131元 1903 84 1圆1角9分 59元5角 119元 1904 78 1圆2角8分 64元 128元 1905 75 1圆3角3分 66元5角 133元 1906 83 1圆2角1分 60元5角 121元 1907 87 1圆1角5分 57元5角 115元 1908 89 1圆1角2分 56元 112元 1909 89 1圆1角2分 56元 112元 1910 90 1圆1角1分 55元5角 111元 1911 100 1圆 50元 100元 1912 100 1圆 50元 100元 1913 100 1圆 50元 100元 1914 93 1圆0角8分 54元 108元 1915 88 1圆1角4分 57元 114元 1916 96 1圆0角4分 52元 104元 1917 102 9角8分 49元 98元 1918 97 1圆0角3分 51元5角 103元 1919 88 1圆1角4分 57元 114元
1921 117 8角 40元 80元 1922 113 8角8分 44元 88元 1923 118 8角5分 42元5角 85元 1924 126 7角9分 39元5角 79元 1925年初144 6角9分 34元5角 69元 1926 133 7角5分 37元5角 75元 可见,1912年至1919年,北京的物价还是比较稳定的。然而到了20年代,北京市生活费用不断上升,到1925—1926年,上升了三分之一以上。 这就是说,在1925—1926年北京市的银圆1圆,平均购买力只能相当于1912年的7角左右;或1901年银圆购买力的5角左右。 1922年戴乐仁教授及麦龙尔受“华洋义赈会”的委托,调查所得结果,中国华北一个五口之家,最低生活费是每年150银圆(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6640元,2009年13280元),即每月12圆5角(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553元,2009年人民币1106元)。 1923年(民国十二年)清华学校和燕京大学对于北京西郊成府村的抽样调查(共计调查91家),查出这91家的每年实际用度平均为135银圆,即每月10圆2角
本文摘自陕西人民出版社新书《鲁迅时代何以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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