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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获赔1700万 深圳“中国最贵钉子户”今何在? 2012年11月01日 10:34:14 (7)

 国魂001 2012-11-01

  2006年9月15日,推土机推进蔡屋围村,从红宝路一侧开始拆迁,蔡珠祥一家开始了钉子户生涯。

  蔡珠祥家的6层小楼究竟值多少钱?他们先是要求1.2万元/平方米的现金补偿,遭到拒绝,开发商的理由是房子是城中村宅基地上的农民房,和周边的高楼大厦不能横向比较,因此价格更不能参考后者。此后2006年9月房地产评估机构给了价格是4089元/平方米,理由是宅基地实际不能流通,房子没有房产证。双方对房子价值几何的评价大相径庭。京基将补偿金提高至9000元/平方米,双方仍未能达成协议。

  2007年3月,张莲好以网名“阿香婆”在网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南方第一高楼之征地拆迁令我感到弱势》的文章,拉开了这一出拆迁的大戏。这场拆迁的拉锯战从一开始就成为深港乃至全国媒体的报道热点,它具备太多吸引人的新闻元素:蔡珠祥的港人身份,《物权法》的颁布,上千万的天价赔偿,已经在迅猛飙升的深圳房价……老人与开发商,孤楼与新地标,这栋老楼的命运成为深圳旧城改造的标志性事件。

  蔡珠祥将内陆和香港媒体记者的联系方式记录在一个小本上,有需要的时候他就逐个打电话。为了防止开发商假冒记者抢走房产证,他将房产证存进银行保险柜,给记者看的只有复印件。

  在这场拆迁保卫战中,偌大的工地上只有这幢6层小楼孤独而倔强地屹立着。蔡珠祥坚定地认为他手中抗争的砝码是媒体、胆识和法律,而法律是最重要的。同一时期出台的《物权法》为旧改拆迁再添变数,它成为蔡珠祥的有力武器。有一阵,有来自全国各地的“钉子户”纷纷找到蔡珠祥学习取经,他就带着人家到书店买一本《物权法》。他振振有词地拿着《物权法》跟媒体说:“根据《物权法》,如果是像建地铁、政府机构这样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但是建金融中心是商业利益,所以我可以和他们自由谈判。”

  夫妻俩可谓“一文一武”。这边,蔡珠祥拿着《物权法》要谈判;那边,张莲好则用她的近乎偏执的强悍来表示决不妥协的决心。拆迁不仅留下了小楼,还留下了小楼前蜿蜒通向深南大道的一条小路。每天早上4点,张莲好都一个人拿着扫把,把头一天拆迁洒落在小路上的灰土认真扫去,每天一扫就是两个小时。2006-2007年连续报道此事件的一个记者回忆,每次见到张莲好,她头一句一定是:“这地是我家的,房子也是我家的,就是要他们赔!”

  罗湖法院召集双方调解了4次,斡旋成了主要协调方式。2007年9月22日,蔡珠祥得到了1700万的天价补偿款,成为中国“最贵的钉子户”。那一年,他57岁,张莲好60岁。伍青山对那一天的场景记忆犹新,张莲好打电话给他要交钥匙。在小楼前,张莲好递过来小楼的钥匙,尽管她极力保持平静的表情,但是眼神中流淌出无尽的凄凉。张莲好说:“青山,我现在啥也没有了,只剩下钱了,明天就睡在天桥下数钱去。”她离开的背影被午后的阳光拉得越来越长,一步三回头,似乎想要把身后的小楼嵌入眼睛里。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他们几乎天天见面,此后他们将相忘于江湖。

  对于公众来说,赔偿金总额成为最大的八卦。两人挨个给记者打电话,告知这个他们认为“扬眉吐气”的结果。有记者至今仍记得电话中蔡珠祥那胜利者的口吻。也有参与报道的记者认为,夫妇俩一直都把媒体作为争取更多赔偿金的利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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