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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聪明人?三思!

 蕙籣留香 2012-11-02

     雇用聪明人?三思!

     克里斯 阿基瑞斯的《给聪明人上一课》这篇文章彻底改变了我对于管理的看法,它带给我的是对于以往观念的颠覆而不只是改变,短短十页半的内容却影响巨大。

     当时,我在策略咨询公司“蒙尼特”做主管,在1991年五月至七月之间----这篇文章发表前的几个月里----我们组织了一个四人“全球执行委员会”来管理公司事务,那时我的管理工作比以往更加繁忙。

     在1983年公司初建之时,我们的聘用理念非常简单:聘用绝顶聪明之人,因为聪明的头脑能使他们学得又快又好。事实上,我们还有一个令人厌恶的标语:愚蠢永无更改之望。这个标语现在让我觉得很尴尬,再次重申,我对于有此想法感到忏悔。这一想法(尽管漏洞百出)的逻辑就是只要雇员聪明,你可以教会他所有需要的人际关系技巧,但是如果从一开始他们就不够聪明,那么你也只是无能为力。

      初期我们像是哈弗商学院的内销店一样,极为推崇贝克学者(哈佛商学院前5%的学生),我们尽可能的多聘用这些学者。但是事实证明他们做的不够好,有一些人时好时坏,表现得很不稳定。这样的情况不断出现,而我们只是把原因归咎于我们对一个绝佳理论执行不力----我们雇用的这些绝顶聪明的人只不过是不适合这项工作而已。

       随后我读到了《给聪明人上一课》这篇文章,文中尖锐的指出:十足的聪明人学习上却不一定在行。用阿基瑞斯的话说,他们聪明到有些“自以为是。一旦出现问题,他们不是去反思自己是否做错了什么,而是完全跳脱出来去责备外部原因,比如说客户无理、时间太紧、资源不够、临时换班。他们不会从错误中吸取教训,而是会再次重复错误。如果我还没有读这本书,那么我会在上句话结尾加上一句“尽管他们很聪明”,但是现在我的结论会是“正是因为他们聪明”。就我个人来说,我转变了自己的用人哲学,并且开始担心“聪明人永远聪明”这个问题,而且从那以后我们改变了蒙尼特公司的聘用制度。

    这篇文章还给了我另外一个启示,使得文章对我的影响更深。它使我开始考虑其他本以为完美的东西。比如说,我们曾经以为“聪明”(蒙尼特公司对其的定义是善于解析的才能)是一种完美的特质。如果汤姆的聪明指数是10,而萨利只有12,那么显然她就稍逊一筹。但如果乔治的聪明指数是15,那么他才是了三人中最好的那个。这种辨识度高的优秀特质是没有弊端的,所以当然是越高越好。

     当然,这种推论的弊处早就为人所知了。有这么一句老话:否极泰来。但是直到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真正明白这个道理在我的事业中同样适用。处理客户项目的时间过多不见得是件好事;某个项目配备的咨询团队规模过大不见得是件好事;营业额过高不见得是件好事;公司分支过多不见得是件好事;咨询人员过多也不见得是件好事。

     自从读了这篇文章,我已经学会批判的看待生活中的“完美”事物。我转变了咨询方式、建立客户关系的方式、管理蒙尼特公司的方式以及作为院长来管理罗特曼商学院的方式。这些改变使我所有的工作都上了一个台阶,谢谢克里斯 阿基瑞斯,谢谢《给聪明人上一课》这篇文章。 

  • 标题:Why I Decided to Rethink Hiring Smart People
  • 来源:http://blogs.
  • 推荐人: Johnson deng
  • 原文作者: Roger Mar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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