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烟台南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学校“名生”工程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学生处、校团委根据《烟台南山学院关于推进内涵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烟台南山学院“名生”评选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本理念,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自主、自由、自律、自强,在确保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前提下,选拔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好、社会实践能力强、学习成绩优异、特长明显、个性突出的“名生”作为学生学习的榜样,树立“名生”品牌,充分发挥“名生”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激励全体学生成长成才,为学生就业奠定基础,从而推进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办学水平,树立良好的办学信誉,为创建全国一流民办高校而努力。
二、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名生”评选活动,加强加快校风学风建设,展示南山学子风采,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学生快速成才,提高学校的培养质量和培养水平。
三、评选要求
1、评选对象和评选时间
具有烟台南山学院学籍的全体学生,每年6月评选一次。
2、评选项目
学校在社会实践、学习、科技创新、才艺展示、自强自立、道德风尚等方面设立“实践之星”、“学习之星”、“科技之星”、“才艺之星”、“自立之星”、“就业之星”等奖项,除“实践之星”评选20名外,其余每项评选10名,全校共评选70位“名生”。
3、评选条件
评选基本条件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3)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评选具体条件
(1)实践之星
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者;
②在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突出贡献者;
③积极参加学校招生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学校表彰者。
(2)学习之星
①每学年必修课成绩良好以上者;
②学业成绩排名名次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第一名,并在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证书考试中成绩优异者。
(3)科技之星
①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且署名为前两位者;
②科技学术作品获省级或者省级以上奖励者;
③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科技发明或获得科技发明专利者;
④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活动,有突出成绩或为学校获得较高荣誉者。
(4)才艺之星
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艺术演出,有突出表现,并获得表彰者;
②具有某方面特长,为学校争得荣誉,在同学中有较大积极影响者。
(5)自立之星
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者(各科成绩均良好以上);
②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能够自己解决生活、学习、成长发展中的困难者;
③思想积极,乐观向上,品格优良,甘于奉献,乐于助人,为集体做出积极贡献者。
(6)就业之星
①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②勇于创业并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者;
③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者。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 推荐候选人(6月2日至6月10日)
1、推荐比例:各学院以学生人数1000人为基数,每1000名学生每项可推荐1名候选人。
2、推荐办法:各学院通过宣传发动、个人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初选,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各学院候选人。
3、组织上报:组织候选人填写《烟台南山学院 之星申报表》,并于6月10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分校区报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电子版报学生处http://www.360doc.com/ftp://192.168.111.38/“名生评选”文件夹,用户名xsc,密码116。
第二阶段:组织评选(6月11日至6月18日)
1、学生处、校团委根据评选条件,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各学院推荐的“名生”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发布到校园网上。
2、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按照网上投票原则,全校师生开始网上投票,占最终结果的60%。
3、学生处、校团委组织有关人员(行政秘书、班主任)进行网下投票,占最终结果的40%。
4、最终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同意后,进行表彰。
五、组织表彰
1、学校召开大会,对全体“名生”进行表彰;
2、学校将颁发“名生”奖杯及荣誉证书,并给予500元/人的奖励;
3、各学院要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广泛宣传“名生”事迹,并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座谈会、报告会、交流会等形式,引导广大学生学习“名生”。
4、学校将通过校报、广播站、学校网站等途径对“名生”进行宣传报道,并将“名生”事迹装订成册,汇编《南山学子风采》,以供学习。
六、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学生处、校团委。
附件:《烟台南山学院 之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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