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什么会“被醉驾”?
街头巷尾 醉驾的新处罚条例出台已经一年多,虽不说效果立竿见影,但确实具有威慑的作用。在公民意识中,酒后驾驶对交通安全的危害无可置疑,严惩醉驾者也在情理之中。 只是最近有一则花边新闻引起了大家的热议——湖南有一位车主,在经过湖边时发现有人失足落水,他主动下水救人。上岸后因为天气寒冷,他便喝了点酒驱寒。没料到开车回家的途中被交警拦下,被开了罚单。 广州人管这种事叫“黑仔”,有朋友也许会觉得车主委屈,所谓“法理不外人情”,交警应该从轻发落。但明眼人都清楚,一事归一事。见义勇为无论是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来讲都是值得褒奖的,但醉驾却是既定的事实,对在先,而错在后。法律如果可以被道德和人情所挟持,那么何来法治。如果每样事情都可以将功抵过,那么诸葛亮就不会“挥泪斩马谡”了。 有时会听到别人吹嘘:我酒量好,平时都能喝几斤,千杯不倒,所以平时喝一点小酒根本不当一回事,驾车跑长途都不在话下。这样的逻辑,就像醉酒的人一定说自己没醉一样不靠谱。基本上一个不变的道理,就是自以为是、自作聪明的人容易一不小心就闯祸,这大多跟性格有关。有些人到了“知天命”之年也难改本性,对于这些人来讲,“不怕一万,最怕万一”。 像上面这位车主的情况也算是明知故犯。但有些时候也会发生一些“被醉驾”情况,那就是常识不足了。同样也是这几天的一条新闻:中山有一车主在亲戚家吃饭时,吃了一道用米酒、啤酒及腐乳焖制的“酒焖鹅”。饭后他驾车回家,却不料撞上了路边石基。交警处理现场测出他血液酒精含量是醉驾标准的约4倍。结果,不但自己身体受伤,还被法院判了拘役和罚了好几千块钱,实在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用酒入馔的烹调方法很多地方都有,像啤酒鸭、黄酒煮鸡、醉蟹醉虾等等。酒可以去除鱼、肉类的腥味,酒中的氨基酸还能与调料中的糖形成一种诱人的香气,使菜肴香味浓郁。但因为酒的主要成分是乙醇,少量会在加热时蒸发,但并不代表菜完全没有酒精含量。 其实,除了菜式以外,像发酵食品的腐乳、药品类的藿香正气水、还有一些漱口水都会含有酒精成分——很多时候人生所谓的“精灵”,都是通过这些小小的生活经历积淀而来的,但偏偏很多人对身边的事物熟视无睹。闹出小事自然无伤大雅,但酿成大祸就恨之已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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