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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府坑街断想

 红瓦屋图书馆 2012-11-06

包府坑街断想

李 山(河南封丘) 《 光明日报 》( 2011年04月01日   12 版)

    喜欢开封街巷的古老和窄狭。信步走开去,无意中看到“包府坑街”字样,又想到包公湖的大而泛涣,便生出许多感慨来。

    一个距今千年的外地官吏,在开封府主政仅仅一年零三个月,就得到了“青天”的美名。在北宋短短的一百多年中,开封府尹有183位之多,而让开封乃至全国老百姓记住的,只有包拯的名字。“开封有个包青天!”这句质朴无华、有血有肉的台词,为他赢取了无人可及的生前身后名。

    我甚为惊诧——包拯该有怎样的魅力、能力、修为,在短短的时间内赢得了这样高邈得遥不可及的政治声誉和个人名誉,以至人们说起清官就以包公作比,更把他当作神来供奉和敬仰。

    他是合肥人,29岁考中进士,在家守孝10年,39岁开始出仕。他并不是黑脸伟岸的大汉,而是一个身高仅1.6米的白面书生,但他居官清正,不畏权势,敢作能为,勇于担当。清廉与刚正,是他为官的最大特点,也是他名满天下的主要原因。这可从他的一则家训中找到佐证:“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法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从他留传后世的唯一一首诗中,也可以感受到他刚正有为的一面:“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做钩。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悲,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他如此明志,也身体力行,以其一生修为给普天下执政者树立了一座丰碑。如他的《请不用苛虐之人充监司》、《请依旧考试奏荫子弟》等奏章,力排党争,直击时弊,在当时影响很大,起到了非同凡响的治政作用。包公知开封府时,撤裁门牌司,老百姓可以直接击鼓鸣冤;他办案唯公唯理,明察秋毫,深受时人爱戴。“包青天”之说由此传扬开来,千古留名。

    春天的包公湖波光粼粼,静美无比。岸边,人车各行其道,一如往常。包府坑街曲折蜿蜒,深入开封腹心,达至寻常百姓家,静静地递送着时光。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忙碌中也许已经淡忘或者模糊了历史曾有的曲折和点滴。但是,只要稍稍静下来回望历史的来处,事非功过,他们还是分得非常清楚的,像潘杨湖的浊与清,像戏剧脸谱的黑与白,像为政者的功与过……

    包府坑街因地因人而名,这是为一个人而名的街,为封建时期的一个清官。这就是民意——写在墙上、走在路上、照映在湖上、呼吸到心里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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