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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极司菲尔路76号一司令级的军统杀手

 庶民临风 2012-11-11
1939年2月下旬,陈戈青和他的小组到香港受奖,而王天木正离开香港回上海。他们彼此之间没有会面。王天木到上海时身份已变成军统直属通讯员,而上海区长仍归赵理君代理。王天木除了直属副官马河图等人外,没有其他可直接指挥的人马。唯有陈明楚还不时来与王天木私下叽咕点赵理君和上海区的事。
  
   此时日本特务头子土肥原贤二还继续留在上海。他知道,因为在策反唐绍仪和吴佩孚的失败,他在中国拼凑统一的傀儡伪政府以取代重庆蒋政府进而实现以华制华的计划已告失败。他该离开上海了。不过,在离开上海之前,他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特务机构,镇压中国人的反抗,扼杀中国地下机构针对日伪头目的清除活动。正是这种称为'铁血除奸’的地下反抗运动,数以百计的汉奸特务送了命。使得日伪人员个个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由于唐绍仪被刺,正是直接造成他土肥原计划失败的重要因素。而大年初一大汉奸陈箓之死,更是触目惊心。针对中国军民的除奸活动,日本侵略军,宪兵警察毫无作用,日本在沪的特务机构,也是两眼一抹空,不知如何应付。土肥原贤二觉得这正是自己必须解决的一个棘手问题。
  
   上海地下有组织的除奸异常活跃。其主力究竟来自何方?
  
   总的说来,不外乎党政军民这四种。具体地说来,就是党部﹑中统﹑军统和民间的帮会。党部﹑中统是一家,由于内部腐败及官僚习气严重,党部和中统的作用远不及军统﹑帮会及他们的混合机构。早期的'除奸’活动,大都是军统,及其军统与帮会的混合机构,还有一些爱国青年学生采取的。
  
   实际上联合开展“铁血锄奸”活动的主力是由军统头子戴笠与杜月笙合作组成的。早在1937年813抗战时,杜月笙与军统戴笠本就成立'苏浙行动委员会’。由杜月笙任主任委员,戴笠 任书记长。'苏浙行动委员会’的委员中还有上海市市长俞鸿钧、广东省政府主席吴铁城、财政部长宋子文、军方代表张治中及前面提到的杨虎等人,连后来76号特务的汪曼云当时也是该会少将参议。'苏浙行动委员会’下由戴笠任第一任总指挥,而杜月笙会众为主力的'忠义救国军’。提到忠义救国军,我们先提一个名叫阮清源的人,他是1937年忠义救国军第二纵队司令。后面马上要提到他的故事。在上海沦陷后,'忠义救国军’继续活动在各沦陷区,周伟龙和阮清源先后当过总指挥。
  
   '苏浙行动委员会’在上海抗战中起过相当大的作用,也遭受严重伤亡,但还继续混杂在民间起作用。在1938年的77事边周年和813抗战周年,上海发生两次全面'大暴动’,那两天,上海各个街区同时发生拦截伏击日军和汉奸,冲击日本机构和日资企业,向日本兵营射击和投掷手榴弹,攻击日军用船只等等,引起全世界关注。此后,毙杀汉奸的枪声此起彼落。这就是以党政军民这四种为基干力量的暴动。前面提到的赵理君,两次都是第一突击队的队长。
  
   军统在上海的机构是军统上海区,区长就是周伟龙,周伟龙又称周道三。为协调对日斗争,杜月笙与戴笠两家联手成立 “上海行动小组”。杜月笙向戴笠推荐自己得意门生陈默为负责人。陈默在军校高校班受过训,抗战之前在上海警备司令部杨虎手下当稽察处经济组长。他精明强干,是杜月笙的左膀右臂。陈默奉杜月笙之命,加入军统后,带领上海行动小组和忠义救国军骨干分子协作,开展制裁敌伪的工作。
  
   一起未遂的刺杀伪江苏省长陈则民案,正体现了军统戴笠与帮会杜月笙的在'除奸’上的合作。
 
  
   一起未遂的刺杀伪江苏省长陈则民案,正体现了军统戴笠与帮会杜月笙的在'除奸’上的合作。
  
  
  
  
   陈则民日本留学回上海以律师为业。侵华日军华中派遣军司令官松井石根曾经与陈则民是同学。因这层关系,经松井石根引诱拉拢,陈则民终于丧失人格决成了汉奸。他先做了苏州维持会的会长,随后又在梁鸿志的伪“维新政府”里做了江苏省伪省长。因梁鸿志伪维新政府在首都南京,江苏省省会设在苏州。
  
   1938年1月,忠义救国军第二纵队司令阮清源,探得知消息:
   陈则民来上海准备与日本驻上海宪兵司令部进行交易。却因怕被熟人发觉,不敢明目张胆住在自己家里,而在沧州饭店开了房间。这沧州饭店,我们在刘戈青刺杀陈箓时提到过。
  
   阮清源于是决定亲手对陈则民来个'定点清除’,于是带着助手刘某来到沧州饭店,挑选与陈则民相邻的房间开房,伺机行动。
   但是动手前一天晚上,阮的助手刘某却向巡捕房告密,出卖了阮清源。
   1938年1月21日,阮清源被公共租界巡捕房逮捕。
  
   这是上海沦陷后,军统人员第一次被捕。从这里开始,我们会看到一个情况:不少司令级或将军级的军统头目,往往是亲自握枪去执行刺杀任务的。这点,我们以后不必惊奇。这就象军长师长级飞行员驾机参与空中决斗一样,该是一件平常事。由于这阮清源是忠义救国军第二纵队司令,属于高级特工,所以军统上海区认为,阮清源被捕,可能牵连面很大。一时间,军统上海区人人自危,风声鹤唳。阮清源被关在公共租界巡捕房里,除了接受上海特区法院的审讯外,大多数华人巡捕都尊敬他是抗日志士,比较优待。我们注意:这上海特区法院就是1927年1月上海爱国的商界领袖人物赵晋卿等出面回收原租界的'会审公廨’后,中国当局设在租界行使中国法律的法院。
  
   一天夜里,一位华捕探长靠近阮清源,低声说明自己是杜先生的人,问他认不认识王兆槐?这王兆槐是原淞沪警备司令部稽查长,是军统重要头目,还是杜月笙的门徒,当然是阮清源的熟人。但此时阮清源真实身份并未暴露,而且交谈对方是探长,在这种场合,阮清源故意摇头不语。探长又问他需要帮什么忙?阮清源于是要了一张纸,写下:
   粉身碎骨,决不牵连组织。
  
   托探长带出去,交给刘方雄。前面说过,刘方雄那时是军统上海区书记,当然这'书记’是相当于如今的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是刘伟龙的属下而不是与刘伟龙脚碰脚的'一字并肩王’。那年代的书记不象如今书记那么威武。
  
   刘方雄收到纸条,军统上海区的众特工才安下心来。
   戴笠知道阮清源被捕,指示军统上海区全力营救。
   因为阮清源是个司令级的人物,又是上海沦陷后,第一个因刺杀汉奸被捕的军统特工 ,所以也惊动了蒋介石。以至老蒋也密令司法部,由司法部命令江苏高等法院责成上海特区法院(设在租界),早日替阮清源开脱。
  
   谁知道,阮清源在被捕时使用的是假名“方新”。特区法院调遍档案,也无法找到阮清源这个人,更不知道这“方新”就是阮清源,于是只好作罢。
  
   巡捕房起了阮清源三个罪名:私藏军械,杀人未遂和危害公共安全。
   阮清源自己毕业于警官学校,又干过警察局长,因此对法律很熟悉。于是,阮清源要求法院拒绝受理 '杀人未遂’这项起诉。
   阮清源宣称自己与陈则民互不认识,更无私仇,无杀人动机,更没有杀人行为。阮清源提出,'杀人未遂’的指控,起码要'被杀’方陈则民亲自来法廷,与自己当面辨认真假后,法院才能受理。
  
   这要求十分合情合理,总不能原被告之间既不认识,又不知彼此之间有何瓜葛的情况下,就提出对被告的诉讼。
   在苏州忙着做伪省长的陈则民自然不会到庭。陈则民明白,一个汉奸进出由国民政府实际控制的法院该冒多大的风险。他也的确不知道被告“方新”到底是何方神圣(别提其他人,阮清源自己也没预设好 “方新”该是什么身份)。于是上海特区法院最后驳回'杀人未遂’这项起诉,仅以'私藏军械’和'危害公共’安全两项,按最低量刑判阮清源两个月徒刑。
   由于从被捕到最后审决已经是历时两个月,阮清源与无罪释放并没有两样。
  
   阮清源本身就是军统和“苏浙行动委员会”双重身份的人物,租界巡捕房中杜月笙门下的巡捕就积极参与掩护和营救。加上上海特区法院的审判权掌握在抗日政府手中,法官也由重庆方面委派。所以阮清源安然脱险。
  
   阮清源回游击队。一度出任过国民党苏浙行动委员会忠义救国军总指挥,后来出任苏浙行动总队长及淞沪区总指挥等职,坚持了八年游击战。
  
   1945年阮清源、毛森、刘方雄等带队进入上海,接收日伪特务机构。
   而陈则民在1946年没有逃脱阮清源等人的逮捕,他以汉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51年病死于苏州监狱。

   后面这几句话,被众人反复引用,可能读者见了又见,但全文又少不了...硬着头皮归纳整理一下贴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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