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08 57:25)
大概是从去年开始吧,我总结了自己这么多年的德行,最后归结为十个字:特立不独行,同流不合污。从此之后,我就将其奉为自己的座右铭。 大抵是个名人,都有自己的座右铭。我不是名人,这并不妨碍我也应该有个座右铭。 什么是座右铭,说白了,就是做人的准则。任何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做人准则,不论是成功或者失败,不论是高尚和低下。 我所谓的特立,用老婆苞米花的通俗解释,就是“屋顶扒门,灶坑打井”。一般大家热衷的活动,我都非常厌烦。 我写这篇文字时,恰逢小区内一家人举办婚礼,恼人的礼炮响了若干响,吓得阿拉丁(本人养的一只猫,土猫,性别男)从电脑桌的顶板上抱头鼠窜,钻进了床下。我也愤怒地咒骂了一句——不就是一男一女要办那种事吗,有什么可显摆的! 苞米花骂我不说人话。 说到婚礼,是我最憎恶的,除了直系亲属,不得不应酬,其他人的婚礼,我一概拒绝参加。我觉得中国人结婚办婚礼,是最俗不过的事情。老的小的往死了折腾,不就是为了收点儿份子钱吗。我不参加婚礼,就是因为嫌闹,受不了那乌烟瘴气的场面,受不了俗得不能再俗的仪式。逢遇不得不参加的婚礼,对我来说觉得是一次折磨,整个心情都被破坏了。 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自己很“特立”。 但是,我的“特立”做得并不彻底。不像我的朋友凤歧那般洒脱。人家凤歧能当面拒绝任何与婚礼有关的请柬。我曾经在凤歧的办公室里,亲眼见过他拒绝一个年轻人给他送请柬的场面。当那个年轻人将一张大红请柬交给他时,并说某月某日请您张老师喝喜酒。凤歧先生竟然面无表情地说:你给我这个干什么?见那个年轻人灰溜溜地收回请柬走了,我都觉得很尴尬。凤歧就是这样,他不参加别人的婚礼,他的儿子结婚时也没办置,没请任何人,他所做的,就是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老爸宣言》的随笔,表明自己的态度,为此还引起了亲家的不满。 我的不彻底,就是“不独行”。因为毕竟生存在人群中,有些事不能做得太彻底了,毕竟大家还要在一起相处或共事,这也算是优化生存环境吧。一般情况下,我接了请柬,往往是随一百块钱,或是先送去,或是让人捎去,婚礼肯定是不参加的。我这样做,是完全奉献的,根本没打算收回的,虽然钱不多,但这是纯粹意义上的祝贺。 如此算来,这些年,我婚礼没参加几次,可是钱并没有少随。我早就打好了主意,等女儿苞米粒结婚时,除了我的直系亲属,我不告诉任何人。苞米花对我的这个想法恨得咬牙切齿——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像你这样怪的人。 怪,算是她说对了。前几天,省作协的小袁通知我,让我申报一项文学大奖,我竟然无动于衷,说没什么可报的。她不甘心,提示我的某篇作品不错。我婉言拒绝说,算了,我个人觉得那篇东西没什么希望。我就是这样,别人趋之若鹜的事,我偏偏没兴趣。每次文学评奖,很多人都去找评委活动,可我不但不去申报,而且连评委是谁都不清楚。偶然获次奖,也是朋友替我申报的,整个过程我并不知情。为此,我敬重的评论家朱晶老师在一篇文字中说我是个“怪家伙”。就这样,我放弃了两三次评奖的机会。我的一些朋友不无遗憾地说,你参加肯定能评上。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让他们很不理解:也不是诺贝尔奖,评上了又如何,评不上又如何。这是我的真心话,我不喜欢的事,我从来没热情参与也不想参与。 怪,于我说来,并不等同我没有人情味儿。平时,与朋友和同事相处,我的口碑并不恶,大部分人都说我这个人还不错,虽然怪,倒也有几分可爱之处。也有人讨厌我,因为我有时说话不假思索,容易伤人,容易让人误解。我曾经因为说话得罪过一个人,她曾经对人扬言找黑社会要“卸掉”我一条腿。我听了这话,觉得这人非常幼稚非常可笑,因为卸我的一条腿根本不值当,根本不用去惊动“黑社会”。因为考虑她年轻,我没有计较这件事,依然像以前那样对待她,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一样。过了一段时间,她主动找到我,向我道歉,说是受了别人的挑唆,对我产生了误会,一时激动说了不该说的话。为了表示歉意,她送我一个剃须刀。我原谅了她,她也了解了我的为人。 这也就是我所说的同流不合污。对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你不能以牙还牙,因为你还与她“同流”,毕竟经常见面的。 江山易改,秉性难移。活到这个岁数了,好多东西已经改变不了,我只能按我自己喜欢的方式,向人生谢幕的边缘走去,把“特立不独行,同流不合污”的做人准则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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