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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进我国驾驶证国际认受性的建议

 都市生活台 2012-11-12
 ——发表在南方航空报《精英生活》2012-11-05 Vol 484, p14 

 

最近,公安部发布驾驶证管理新规,引发热议。趁着这次颁发新规,我建议在驾驶证增加驾驶人名字的汉语拼音写法,以及性别和国籍的英文写法,改善驾驶证“有效期限”的写法,以增进我国驾驶证的国际认受性。

近年来,我国公民出国旅游的人次越来越多,旅游的质量也越来越高,我国公民在国外租车自驾旅游,也很快成为时尚。可惜我国公民哪怕持有交通部门签发的驾驶证,一般还是不可以直接在外国租车和开车。其中很大一个障碍,是虽然我们的驾驶证上面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等各项英文,但是包括姓名、性别在内的要项,均无实质的英文说明。就因为差了这“最后的一公里”,我国现行驾驶证的国际认受性很不理想。

现在,许多国家已经认识到,我国公安交通部门给居民签发驾驶证,总的来说技术要求比他们严格。这些国家已经从概念上认可我国签发的驾驶证,所以他们认可公证以后的我国驾驶证的功能。一般证件国际认受性的要项,依次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和证件有效期限,驾驶证的国际认受性则还需要准驾车型。按照这个要求逐项检查这些要项可以知道,现行驾驶证出生日期和准驾车型的标识,已经到位,而姓名、性别、国籍的标识,却“有项无实”,做了等于没做。例如你告诉人家“姓名Name 王则柯”,人家读不懂“王则柯”;你告诉人家持证人王则柯“M F 男”,人家不知道“王则柯”是男是女;你告诉人家“王则柯”的“Nationality 中国”,人家看不懂“中国”二字。

改变这种“有项无实”的情况,工作量其实很小,就是在姓名项增加汉语拼音写法,性别项只增加一个字母M或者F,国籍项增加两个字母CN或者三个字母CHN。

要增加字母,需占用地方。但合并改善现行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项和“有效起始日期”项,即可空出足够的地方,容纳上述增加字母的要求。现行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项,与其英文表达并不一致。中文是“初次领证日期”,英文却是“Issue Date”,并无初次的意思。其实真的不需要表达是否“初次”,直接改为“领证日期Issue Date”就好了,然后, 与它重复的“有效起始日期”项就可以取消,省出足够的地方,容纳上述字母的增加。

还有,现行驾驶证“有效期限”的写法是:“有效期限Valid for 6年”。这也不合理,因为人家看到“有效期限Valid for 6年”,也不知道Valid for 6什么东西。如果像护照那样,把这项改为与前面Issue Date 对应的Expiry Date,然后“有效期限Expiry Date 2017-09-21”,就国际通行了。

公安交通部门最近发布的新规,还规定驾龄不足一年的“新手”上高速,须驾龄三年以上的“老手”陪同。大家已经指出,在城市街道开车,未必比在高速公路开车容易。另外,驾龄三年以上的,也未必就是“老手”。如果坚持“新手”上高速须“老手”陪同,那只好还是沿用“初次领证日期”的写法。好在驾驶证之是否有效,只看“有效期限Expiry Date”。

这样改善我们签发的驾驶证以后,欧美一些国家就可能直接认可我们签发的驾驶证,不必另外公证。这项工作的操作简单,成本极少,但是对于提高我国签发的驾驶证在世界上的认受性,贡献却会很大,是一件本小利丰惠民便民的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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