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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六

 传道者 2012-11-12

 
第七章 病因

  病因的概念和分类:导致人体发生疾病的原因,称之为病因,又称作“致病因素”、“病原”(古作“病源”)、“病邪”。疾病是人体在一定条件下,由致病因素所引起的有一定表现形式的病理,包括发病形式、病机、发展规律和转归的一种完整的过程。疾病病因作用于人体之后,导致机体的生理状态被破坏,产生了形态、功能、代谢的某些失调、障碍或损害。换言之,病因是指能破坏人体生理动态平衡而引起疾病的特定因素。病因包括六淫、疫疠、七情、饮食、劳倦、外伤,以及痰饮、瘀血、结石等。

  病因包括致病原因和条件两方面的因素,两者在疾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致病原因是指那些能引起疾病,并且赋予该疾病特征性的各种因素。条件是除原因以外,与病因同时存在的促进疾病发生发展的有关因素。病因学说,就是研究致病因素及其性质、致病特点和临床表现的学说。

  根据邪正交争的理论,中医学认为,无论外感六淫,还是内伤七情、饮食劳逸,在正气旺盛,生理功能正常的情况下,不会导致人体发病。只有在正气虚弱,人体功能活动不能适应诸因素的变化时,才会成为致病因素,使人发病。

  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原因和结果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因果之间可以互相转化。在某一病理阶段中是病理的结果,而在另一阶段中则可能成为致病的原因。例如,痰饮和瘀血,是脏腑气血功能失调所形成的病理产物,但这种病理产物一旦形成,又可作为新的病因,导致其他病理变化,出现各种症状和体征。这种病因和病变的因果关系,是通过人体脏腑功能失调而发生的。

  对于病因的分类,在中医学术发展过程中,历代医家提出不同的分类方法。如《黄帝内经》的阴阳分类法,汉·张仲景、宋·陈无择的三因分类法。阴阳病因说,把风雨寒暑等外来病因归属于阳,把饮食喜怒等内生病因归属于阴。张仲景按传变把病因概括为三个途径,把经络受邪人脏腑归为内所因,病变局限于浅表的归为外所因,房室金刃虫兽伤归为其他病因。陈无择把病因与发病途径结合起来,明确提出了三因学说,把六淫外感归为外所因,七情内伤归为内所因,饮食劳倦虫兽金刃归为不内外因。陈无择在《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中提出的。三因学说”,对病因的分类比较系统、明确,对后世医家影响较大。古人这种把致病因素和发病途径结合起来的分类方法,对临床辨证确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章根据疾病的发病途径及形成过程,将病因分为外感病因、内伤病因、病理产物形成的病因,以及其他病因四类。

  中医病因学的特点:

  1.整体观念:中医学认为,人体内部各脏腑组织之间,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因此,中医学将人体与自然环境,人体内部各脏腑组织的功能联系起来,用整体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来探讨致病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变化中的作用。中医学,在天人相应统一整体观的指导下,用普遍联系和发展变化的观点,辩证地探讨了气候变化、『饮食劳倦和精神活动等在发病过程中的作用,奠定了中医病因学的理论基础。如肝属木,在四时应春,在六气为风,在五味为酸,在志为怒,在体合筋,开窍于目,与胆相表里。故气候异常变化的“风”,情志过激的“怒”,饮食失调的“酸”等均可成为引起肝脏发病的原因。肝一旦发病,就会导致肝脏功能系统之胆、筋、目等产生病理改变。

  2.辨证求因:一切疾病的发生,都是某种致病因素影响和作用于机体的结果,由于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不同,以及机体对致病因素的反应各异,所以表现出来的症状和体征也不尽相同。因此,根据疾病反映出来的临床表现,通过分析疾病的症状来推求病因,就可以为临床治疗提供理论依据。从人体的反应状态和生活条件变化及治疗手段等因果关系,总结出规律性的认识,从症状和体征来推求病因。以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通过综合分析疾病的症状、体征来推求病因,为治疗用药提供依据。这种方法称之为:辨证求因、审症求因”,这是中医特有的认识病因的方法。就症状而言,如周身游走性疼痛或瘙痒,因风性善行,风胜则动,故确认其病因为“风”邪。把这一临床表现和产生这一表现的一切因素,都概括为“风”邪,这就是辨证求因。临床上,不管实际致病因素多么复杂,只要人体出现了“风”这种反应状态,就可以用“风邪”来概括之。治疗时只要用相应的。祛风”药物,就可使临床症状消失,当然也同时消除了病因及其病理反应。只有采用辨证求因的方法认识病因,把对病因的研究与对症状、体征的辨析联系起来,才能对临床治疗起指导作用。


        第一节 外感病因

  外感病因,是指由外而人,或从皮毛,或从口鼻,侵入机体,引起外感疾病的致病因素。外感病是由外感病因而引起的一类疾病,一般发病较急,病初多见寒热、咽痛、骨节酸楚等。外感病因大致分为六淫和疫疠两类。


        一、六淫

  (一)六淫的基本概念

  1.六气与六淫

  (1)六气:所谓六气,又称六元,是指风、寒、暑、湿、燥、火六种正常的自然界气候。六气的变化称之为六化。这种正常的气候变化,是万物生长的条件,对于人体是无害的。由于机体在生命活动过程中,通过自身的调节机制产生了一定的适应能力,从而使人体的生理活动与六气的变化相适应。所以,正常的六气一般不易于使人发病。

  (2)六淫:所谓六淫,是风、寒、暑、湿、燥、火六种外感病邪的统称。阴阳相移,寒暑更作,气候变化都有一定的规律和限度。如果气候变化异常,六气发生太过或不及,或非其时而有其气(如春天当温而反寒,冬季当凉而反热),以及气候变化过于急骤;(如暴寒暴暖),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使机体不能与之相适应的时候,就会导致疾病的发生。于是,六气由对人体无害而转化为对人体有害,成为致病的因素。能导致机体发生疾病的六气便称之为“六淫”。固然气候变化与疾病的发生有密切关系,但是异常的气候变化,并非使所有的人都能发病。有的人能适应这种异常变化就不发病,而有的人不能适应这种异常变化就发生疾病。同一异常的气候变化,对于前者来说,便是六淫了。反之,气候变化正常,即使在风调雨顺,气候宜人的情况下,也会有人因其适应能力低下而生病。这种正常的六气变化对患病机体来说又是“六淫。了。由此可见,六淫无论是在气候异常还是正常的情况下,都是客观存在的。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人们体质的差异、正气的强弱。只有在人体的正气不足,抵抗力下降时,六气才能成为致病因素,侵犯人体而发病。就这一意义来说,六淫是一类因六气变化破坏了人体相对动态平衡,能引起外感病的致病因素。“六淫”又称“六邪”。

  2.外感六淫与内生五邪

  外感六淫属外感病的致病因素,称之为外邪,而内生五邪,则是指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所产生的内风、内寒、内湿、内燥、内热(火)等五种病理变化,属病机学范畴。内生五邪的临床表现虽与风、寒、湿、燥、火等六淫致病特点及其病理反应相似,但为区别于六淫之外风、外寒、外湿、外燥、外火(热),故冠以“内”字,称为“内生五邪”。内生五邪的临床表现,一般都没有表证,多表现为或虚证或实证或虚实夹杂证。外感六淫作用于机体后,引起脏腑阴阳气血功能失调而产生的病理变化,其临床表现,多有表证,而且多属实证。单纯暑邪伤人,一般无表证可见,但常兼湿邪,称为暑湿,则有表证。只有外邪直中时,才径见里证。

  外感六淫与内生五邪,一为致病因素,一为病理结果,虽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六淫伤人,由表人里,损及脏腑,则易致内生五邪之害。内生五邪,脏腑功能失调,则又易感六淫之邪。

  (二)六淫致病的一般特点

  1.季节性与地域性

  (1)六淫致病与季节的关系:由于六淫本为四时主气的太过或不及,故容易形成季节性多发病。如春季多风病,夏季多暑病,长夏初秋多湿病,深秋多燥病,冬季多寒病等,这是一般规律。但是,气候变化是复杂的,不同体质对外邪的感受性不同,所以同一季节可以有不同性质的外感病发生。

  (2)六淫致病与环境的关系:工作或居处环境失宜,也能导致六淫侵袭而发病。如久处潮湿环境多有湿邪为病,高温环境作业又常有暑邪、燥热或火邪为害,干燥环境又多燥邪为病等。

  2.单一性与相兼性:六淫邪气既可单独致病又可相兼为害。其单独使人致病者,如寒邪直中脏腑而致泄泻,其由两种以上同时侵犯人体而发病者,如风寒感冒、湿热泄泻、风寒湿痹等。

  3.转化性:六淫致病以后,在疾病发展过程中,不仅可以互相影响,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其病理性质可向不同于病因性质的方向转化,如寒邪可郁而化热,·暑湿日久又可以化燥伤阴,六淫又皆可化火等等。这种转化与体质有关,人的体质有强弱,气有盛衰,脏有寒热,因此,病邪侵人人体,多从其脏气而转化。阴虚体质,最易化燥,阳虚体质,最易化湿。另外,又与邪侵久暂有关,一般而言,邪气初感,不易转化,邪郁日久,多能转化。

  4.外入性:六淫为病,多有由表人里的传变过程。六淫之邪多从肌表或口鼻而入,侵犯人体而发病。六淫致病的初起阶段,每以恶寒发热、舌苔薄白、脉浮为主要临床特征,称为表证。表证不除,由表人里,由浅及深。故六淫致病,多有由表及里的传变过程。即使直中入里,没有表证,也都称为“外感病”。所以,称六淫为外感病的病因。

  中医病因学说中的六淫的性质和致病特点,是通过对自然现象的观察,加以抽象概括而来的。六淫为病,除了气候因素外,还包括了生物(如细菌、病毒等)、物理、化学等多种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病理反应在内。

  (三)六淫的性质及其致病特点

  1.风

  (1)自然特性:风具有轻扬开泄,善动不居的特性,为春季的主气,在一年二十四个节气中,大寒、立春、雨水、惊蛰四个节气为风气主令。因风为木气而通于肝,故又称春季为风木当令的季节。风虽为春季的主气,但终岁常在,四时皆有。故风邪引起的疾病虽以春季为多,但不限于春季,其他季节均可发生。

  (2)风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风性轻扬,善行数变,风胜则动,为百病之长,这是风邪的基本特点。

  ①轻扬开泄:风为阳邪,其性轻扬升散,具有升发、向上、向外的特性。所以风邪致病,易于伤人上部,易犯肌表、腰部等阳位。肺为五脏六腑之华盖,伤于肺则肺气不宣,故现鼻塞流涕、咽痒咳嗽等。风邪上扰头面,则现头晕头痛、头项强痛、面肌麻痹、口眼歪斜等。风邪客于肌表,可见怕风、发热等表证。因其性开泄,具有疏通、透泄之性,故风邪侵袭肌表,使肌腠疏松,汗孔开张,而出现汗出、恶风等症状。、

  ②善行数变:风善动不居,易行而无定处。“善行”是指风邪具有易行而无定处的性质,故其致病有病位游移,行无定处的特性。如风疹、荨麻疹之发无定处,此起彼伏;行痹(风痹)之四肢关节游走性疼痛等,均属风气盛的表现。“数变”,是指风邪致病具有变化无常和发病急骤的特性。如风疹、荨麻疹之时隐时现,癫痫、中风之卒然昏倒,不省人事等。因其兼挟风邪,所以才表现为发病急,变化快。总之,以风邪为先导的疾病无论是外感还是内伤,一般都具有发病急、变化多、传变快等特征。

  ③风性主动:“风性主动”是指风邪致病具有动摇不定的特征。常表现为眩晕、震颤、四肢抽搐、角弓反张、直视上吊等症状,故称“风胜则动”。如外感热病中的。热极生风”,内伤杂病中的“肝阳化风”或“血虚生风”等证,均有风邪动摇的表现。

  ④风为百病之长:风邪是外感病因的先导,寒、湿、燥、热等邪,往往都依附于风而侵袭人体。如,与寒合为风寒之邪,与热合为风热之邪,与湿合为风湿之邪,与暑合则为暑风,与燥合则为风燥,与火合则为风火等。所以,临床上风邪为患较多,又易与六淫诸邪相合而为病。故称风为百病之长,六淫之首。

  风与肝相应。风为木气,通于肝。外感风邪可导致胃脘痛、腹胀、肠鸣、呕吐、泄泻等。这是风邪伤肝,木盛克土所致。

  综上所述,风为春令主气,与肝木相应。风邪为病,其病证范围较广,变化为快。其具体特点为:①遍及全身:无处不至,上至头部,下至足膝,外而皮肤,内而脏腑,全身任何部位均可受到风邪的侵袭。②媒介作用:能与寒、湿、暑、燥、火等相合为病。③其致病的特殊性,风病来去急速,病程不长,其特殊症状也易于认识,如汗出恶风、全身瘙痒、游走不定、麻木以及动摇不宁等症状。临证时,发病在春季与感受风邪明显有关者,均可考虑风邪的存在。

  2.寒

  (1)自然特性:寒具有寒冷、凝结特性,为冬季的主气,从小雪、大雪、冬至,到小寒计四个节气,为冬令主气。寒为水气而通于肾,故称冬季为寒水当令的季节。因冬为寒气当令,故冬季多寒病,但也可见于其他季节。由于气温骤降,防寒保温不够,人体亦易感受寒邪而为病。

  (2)寒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寒邪以寒冷、凝滞、收引为基本特征。

  ①寒易伤阳:寒为阴气的表现,其性属阴?故寒为阴邪。阳气本可以制阴,但阴寒偏盛,则阳气不仅不足以驱除寒邪,反为阴寒所侮,故云“阴盛则寒”,“阴盛则阳病”。所以寒邪最易损伤人体阳气。阳气受损,失于温煦之功,故全身或局部可出现明显的寒象。如寒邪束表,卫阳郁遏,则现恶寒、发热、无汗等,称之为“伤寒”。若寒邪直中于里,损伤脏腑阳气者,谓之为“中寒”。如伤及脾胃,则纳运升降失常,以致吐泻清稀,脘腹冷痛;肺脾受寒,则宣肃运化失职,表现为咳嗽喘促,痰液清稀或水肿;寒伤脾肾,则温运气化失职,表现为畏寒肢冷、腰脊冷痛、尿清便溏、水肿腹水等;若心肾阳虚,寒邪直中少阴,则可见恶寒蜷卧、手足厥冷、下利清谷、精神萎靡、脉微细等。

  ②寒性凝滞:凝滞,即凝结阻滞之谓。人身气血津液的运行,赖阳气的温煦推动,才能畅通无阻。寒邪侵入人体,经脉气血失于阳气温煦,易使气血凝结阻滞,涩滞不通,不通则痛,故疼痛是寒邪致病的重要特征。因寒而痛,其痛得温则减,逢寒增剧,得温则气升血散,气血运行无阻,故疼痛缓解或减轻。寒胜必痛,但痛非必寒。由于寒邪侵犯的部位不同,所以病状各异。若寒客肌表,凝滞经脉,则头身肢节剧痛;若寒邪直中于里,气机阻滞,则胸、脘、腹冷痛或绞痛。

  ③寒性收引:收引,即收缩牵引之意。寒性收引是指寒邪具有收引拘急之特性。“寒则气收”。寒邪侵袭人体,可使气机收敛,腠理闭塞,经络筋脉收缩而挛急;若寒客经络关节,则筋脉收缩拘急,以致拘挛作痛、屈伸不利或冷厥不仁;若寒邪侵袭肌表,则毛窍收缩,卫阳闭郁,故发热恶寒而无汗。

  寒与肾相应。寒为水气,通于肾。寒邪侵袭,寒水泛滥,则尿少,水肿;寒水过盛,上制心火,则心痛、心悸、肢厥等?

  总之,寒为冬季主气,与肾水相应。寒病多发于冬季,但也可见于其他季节。寒邪为病,其致病特征是:寒为阴邪,易伤阳气,故寒邪致病,全身或局部有明显的寒象。寒胜则痛,所以疼痛为寒证的重要特征之一。因寒则气收,故其病有毛窍闭塞、气帆收敛、筋脉拘急的特珏,表现为无汗、拘急泎痛或屈伸不利等。

  3.暑

  (1)自然特性:暑为火热之邪,为夏季主气,从小满、芒种、夏至,到小暑四个节气,为暑气当令。暑邪有明显的季节性,主要发生在夏至以后,立秋以前。暑邪独见于夏令,故有“暑属外邪,并无内暑”之说。暑邪致病有阴阳之分,在炎夏之日,气温过高,或烈日曝晒过久,或工作场所闷热而引起的热病,为中于热,属阳暑;而暑热时节,过食生冷,或贪凉露宿,或冷浴过久所引起的热病,为中于寒,属阴暑。总之,暑月受寒为阴暑,暑月受热为阳暑。

  (2)暑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暑为火所化,主升散,且多挟湿。

  ①暑性炎热:暑为夏月炎暑,盛夏之火气,具有酷热之性,火热属阳,故暑属阳邪。暑邪伤人多表现出一系列阳热症状,如高热、心烦、面赤、烦躁、脉象洪大等,称为伤暑(或暑热)。

  ②暑性升散:升散,即上升发散之意。升,指暑邪易于上犯头目,内扰心神,因为暑邪易人心经:散,指暑邪为害,易于伤津耗气。暑为阳邪,阳性升发,故暑邪侵犯人体,多直人气分,可致腠理开泄而大汗出。汗多伤津,污液亏损,则可出现口渴喜饮,唇干舌燥,尿赤短少等。在大量汗出同时,往往气随津泄,而导致气虚,故伤于暑者,常可见到气短乏力,甚则突然昏倒,不省人事之中暑。中暑兼见四肢厥逆,称为暑厥。暑热引动肝风而兼见四肢抽搐,颈项强直,甚则角弓反张,称为暑风(暑痫)。暑热之邪,不仅耗气伤津,还可扰动心神,而引起心烦闷乱而不宁。

  ③暑多挟湿:暑季不仅气候炎热,且常多雨而潮湿,热蒸湿动,湿热弥漫空间,人身之所及,呼吸之所受,均不离湿热之气。暑令湿胜必多兼感。其临床特征,除发热、烦渴等暑热症状外,常兼见四肢困倦、胸闷呕恶、大便溏泄不爽等湿阻症状。虽为暑湿并存,但仍以暑热为主,湿浊居次,非暑中必定有湿。暑为夏季主气,暑邪为患,有阴暑、阳暑之分。暑邪致病的基本特征为热盛、阴伤、耗气,又多挟湿。所以,临床上以壮热、阴亏、气虚、湿阻为特征。

  4.湿

  (1)自然特征:湿具有重浊、粘滞、趋下特性,为长夏主气。从大暑、立秋、处暑,到白露四个节气,为湿气主令。湿与脾土相应。夏秋之交,湿热熏蒸,水气上腾,湿气最盛,故一年之中长夏多湿病。湿亦可因涉水淋雨、居处伤湿,或以水为事。湿邪为患,四季均可发病,且其伤人缓慢难察。

  (2)湿的性质和致病特征:湿为阴邪,阻碍气机,易伤阳气,其性重浊粘滞、趋下。

  ①湿为阴邪,易阻气机,损伤阳气:湿性类水,水属于阴,故湿为阴邪。湿邪侵及人体,留滞于脏腑经络,最易阻滞气机,从而使气机升降失常。胸胁为气机升降之道路,湿阻胸膈,气机不畅则胸闷;湿困脾胃,使脾胃纳运失职,升降失常,故现纳谷不香、不思饮食、脘痞腹胀、便溏不爽、小便短涩之候。由于湿为阴邪,阴胜则阳病,故湿邪为害,易伤阳气。脾主运化水湿,且为阴土,喜燥而恶湿,对湿邪又有特殊的易感性,所以脾具有运湿而恶湿的特性。因此,湿邪侵袭人体,必困于脾,使脾阳不振,运化无权,水湿停聚,发为泄泻、水肿、小便短少等症。“湿胜则阳微”,因湿为阴邪,易于损伤人体阳气,由湿邪郁遏使阳气不伸者,当用化气利湿通利小便的方法,使气机通畅,水道通调,则湿邪可从小便而去,湿去则阳气自通。

  ②湿性重浊:湿为重浊有质之邪:所谓“重”,即沉重、重着之意。故湿邪致病,其临床症状有沉重的特性,如头重身困、四肢酸楚沉重等。若湿邪外袭肌表,湿浊困遏,清阳不能伸展,则头昏沉重,状如裹束;如湿滞经络关节,阳气布达受阻,则可见肌肤不仁、关节疼痛重着等。所谓“浊”,即秽浊垢腻之意。故湿邪为患,易于出现排泄物和分泌物秽浊不清的现象。如湿浊在上则面垢、眵多;湿滞大肠,则大便溏泻、下痢脓血粘液;湿气下注,则小便浑浊、妇女黄白带下过多;湿邪浸淫肌肤,则疮疡、湿疹、脓水秽浊等。

  ③湿性粘滞:“粘”,即粘腻;“滞”,即停滞。所谓粘滞是指湿邪致病具有粘腻停滞的特性。这种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症状的粘滞性。即湿病症状多粘滞而不爽,如大便粘腻不爽,小便涩滞不畅,以及分泌物粘浊和舌苔粘腻等。二是病程的缠绵性。因湿性粘滞,蕴蒸不化,胶着难解,故起病缓慢隐袭,病程较长,往往反复发作或缠绵难愈。如湿温,它是一种由湿热病邪所引起的外感热病。由于湿邪性质的特异性,在疾病的传变过程中,表现出起病缓、传变慢、病程长、难速愈的明显特征。他如湿疹、湿痹(着痹)等,亦因其湿而不易速愈。

  ④湿性趋下:水性就下,湿类于水,其质重浊,故湿邪有下趋之势,易于伤及人体下部。其病多见下部的症状,如水肿多以下肢较为明显。他如带下、小便浑浊、泄泻、下痢等,亦多由湿邪下注所致。但是,湿邪浸淫,上下内外,无处不到,非独侵袭人体下部。所谓“伤于湿者,下先受之”《素问·太阴阳明论》,只是说明湿性趋下,易侵阴位,为其特性之一而已。

  湿为长夏主气,与脾土相应。湿邪有阻遏气机,易伤阳气之性,其性重浊粘滞,且有趋下之势。故湿邪为病,表现为人体气机阻滞,脾阳不振,水湿停聚而胸闷脘痞、肢体困重、呕恶泄泻等,以及分泌物和排泄物如泪、涕、痰、带下、二便等秽浊不清。

  5.燥

  (1)自然特性:燥具有干燥、收敛清肃特性,为秋季主气。从秋分、寒露、霜降,到立冬四个节气,为燥气当令。秋季天气收敛,其气清肃,气候干燥,水分匮乏,故多燥病。燥气乃秋令燥热之气所化,属阴中之阳邪。燥邪为病,有温燥、凉燥之分。初秋有夏热之余气,久晴无雨,秋阳以曝之时,燥与热相结合而侵犯人体,故病多温燥。深秋近冬之际,西风肃杀,燥与寒相结合而侵犯人体,则病多凉燥。燥与肺气相通。

  (2)燥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燥胜则干,易于伤肺,为燥邪的基本特征。

  ①干涩伤津:燥与湿对,湿气去而燥气来:燥为秋季肃杀之气所化,其性干涩枯涸,故曰“燥胜则干”。燥邪为害,最易耗伤人体的津液,形成阴津亏损的病变,表现出各种干涩的症状和体征,诸如皮肤干涩皲裂、鼻干咽燥,口唇燥裂、毛发干枯不荣、小便短少、大便干燥等。

  ②燥易伤肺:肺为五脏六腑之华盖,性喜清肃濡润而恶燥,称为娇脏。肺主气而司呼吸,直接与自然界大气相通,且外合皮毛,开窍于鼻,燥邪多从口鼻而人。燥为秋令主气,与肺相应,故燥邪最易伤肺。燥邪犯肺,使肺津受损,宣肃失职,从而出现干咳少痰,或痰粘难咯,或痰中带血,以及喘息胸痛等。

  燥为秋季主气,与肺相应。燥邪以干涩伤津和易于伤肺为最重要特征。不论外燥还是内燥,均可见口、鼻、咽、唇等官窍干燥之象,以及皮肤、毛发干枯不荣等。

  6.火(热)

  (1)自然特性:火具有炎热特性,旺于夏季,从春分、清明、谷雨,到立夏四个节气,为火气主令。因夏季主火,故火与心气相应。但是火并不象暑那样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也不受季节气候的限制。

  (2)温、暑、火、热的关系:温、暑、火、热四者性质基本相同,但又有区别。

  温与热:这里的温和热均指病邪而言。温为热之渐,热为温之甚,二者仅程度不同,没有本质区别,故常温热混称。在温病学中所说的温邪,泛指一切温热邪气,连程度上的差别也没有。

  暑与火(热):暑为夏季的主气,乃火热所化,可见暑即热邪。但暑独见于夏季,纯属外邪,无内暑之说。而火(热)为病则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同时还包括高温、火热煎熬等。

  火与热:火为热之源,热为火之性。火与热,其本质皆为阳盛,故往往火热混称。但二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热纯属邪气,没有属正气之说。而火,一是指人体的正气,称之为“少火”;二是指病邪,称之为“壮火”。这是火与热的主要区别。一般地说,热多属于外感,如风热、暑热、温热之类病邪。而火则常自内生,多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所致,如心火上炎、肝火炽盛、胆火横逆之类病变。

  就温、热、火三者而言,温、热、火虽同为一气,但温能化热,热能生火,所以在程度上还是有一定差别的。温为热之微,热为温之甚;热为火之渐,火为热之极。

  (3)火的含义:中医学中的火有生理与病理、内火和外火之分。

  ①生理之火:生理之火是一种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所必须的阳气,它谧藏于脏腑之内,具有温煦生化作用。这种有益于人体的阳气称之为“少火”,属于正气范畴。

  ②病理之火:病理之火是指阳盛太过,耗散人体正气的病邪。这种火称之为“壮火”。这种病理性的火又有内火、外火之分。

  外火:外火,一是感受温热邪气而来;二是风寒暑湿燥等外邪转化而来,即所谓“五气化火”。五气之中,只有暑邪纯属外来之火,我们称之为暑热。其余风、寒、湿、燥等邪并非火热之邪,之所以能化而为火,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郁遏化火。风、寒、湿、燥侵袭人体,必须郁久方能化火。如由寒化热,热极生火,温与热结,或湿蕴化热,热得湿而愈炽,湿得热而难解,郁而化火,或者湿蕴化热,湿热极甚而化火。火就燥,故燥亦从火化。第二,因人而异,阳盛之体或阴虚之质易于化火。第三,与邪侵部位有关。如邪侵阳明燥土,则易化火,寒邪直中人脾,则化火也难。此外,五气能否化火,与治疗也有一定的关系。

  内火:内火,多因脏腑功能紊乱,阴阳气血失调所致。情志过极亦可久郁化火,即所谓“五志化火”。

  中医学将火分为正、邪两类。正气之火即少火,少火又可分为“君火”和“相火”。“君火”为心之阳气,“相火”为肝、肾、胆、膀胱、心包、三焦之阳气。其中肾之阳气,又称“命门火”或“龙火”,肝之阳气也叫“雷火”。“君火”仅指正气而言,若过旺便是心火炽盛;而相火包含正气和邪气两个方面,过旺时谓“相火妄动”。“心火炽盛”和“相火妄动”均属于“壮火”,属邪气。

  (4)火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火邪具有燔灼、炎上、耗气伤津、生风动血等特性。

  ①火性燔灼:燔即燃烧;灼,即烧烫。燔灼,是指火热邪气具有焚烧而熏灼的特性。故火邪致病,机体以阳气过盛为其主要病理机制,临床上表现出高热、恶热、脉洪数等热盛之征。总之,火热为病,热象显著,以发热、脉数为其特征。

  ②火性炎上:火为阳邪,其性升腾向上。故火邪致病具有明显的炎上特性,其病多表现于上部。如心火上炎,则见舌尖红赤疼痛,口舌糜烂、生疮;肝火上炎,则见头痛如裂、目赤肿痛;胃火炽盛,可见齿龈肿痛、齿衄等。

  ③伤津耗气:火热之邪,蒸腾于内,最易迫津外泄,消烁津液,使人体阴津耗伤。故火邪致病,其临床表现除热象显著外,往往伴有口渴喜饮、咽干舌燥、小便短赤、大便秘结等津伤液耗之征。火太旺而气反衰,阳热亢盛之壮火,最能损伤人体正气,导致全身性的生理机能减退。此外,气生于水,水可化气,火迫津泄,津液虚少无以化气,亦可导致气虚,如火热炽盛,在壮热、汗出、口渴喜饮的同时,又可见少气懒言、肢体乏力等气虚之证。总之,火邪为害,或直接损伤人体正气,或因津伤而致气伤,终致津伤气耗之病理结果。

  ④生风动血:火邪易于引起肝风内动和血液妄行。

  生风:火热之邪侵袭人体,往往燔灼肝经,劫耗津血,使筋脉失于濡养,而致肝风内动,称为热极生风。风火相煽,症状急迫,临床上表现为高热、神昏谵语、四肢抽搐、颈项强直、角弓反张、目睛上视等。

  动血:血得寒则凝,得温则行。火热之邪,灼伤脉络,并使血行加速,迫血妄行,易于引起各种出血,如吐血、衄血、便血、尿血,以及皮肤发斑,妇女月经过多、崩漏等。⑤易致肿疡:火热之邪入于血分,聚于局部,腐肉败血,则发为痈肿疮疡。“痈疽原是火毒生”。“火毒”、“热毒”是引起疮疡的比较常见的原因,其临床表现以疮疡局部红肿热痛为特征。

  ⑥易扰心神:火与心气相应,心主血脉而藏神。故火之邪伤于人体,最易扰乱神明,出现心烦失眠,狂躁妄动,甚至神昏谵语等症。

  综上所述,火有生理性火和病理性火,本节所讲的为病理性火,又名火邪。火邪就来源看,有外火和内火之异。外火多由外感而来,而内火常自内生。火邪具有燔灼炎上,伤津耗气,生风动血,易生肿疡和扰乱心神的特征。其致病广泛,发病急暴,易成燎原之势。在临床上表现出高热津亏、气少、肝风、出血、神志异常等特征。


        二、疠气

  (一)疠气的基本概念

  疠气是一类具有强烈传染性的病邪。又名戾气、疫疠之气、毒气、异气、杂气、乖戾之气等。疠气通过空气和接触传染。疠气与六淫不同,不是由气候变化所形成的致病因素,而是一种人们的感官不能直接观察到的微小的物质(病原微生物),即“毒”邪。疠气经过口鼻等途径,由外人内,故属于外感病因。由疠气而致的具有剧烈流行性传染性的一类疾病,称之为疫、疫疠、瘟疫(或温疫)等。温病与瘟疫不同,温病为多种外感急性热病的总称,温病无传染性和流行性。

  (二)疠气的性质及其致病特点

  1.发病急骤,病情危笃:疫疠之气,其性急速、燔灼,且热毒炽盛。故其致病具有发病急骤、来势凶猛、病情险恶、变化多端、传变快的特点,且易伤津、扰神、动血、生风。疠气为害颇似火热致病,具有一派热盛之象,但毒热较火热为甚,不仅热毒炽盛,而且常挟有湿毒、毒雾、瘴气等秽浊之气,故其致病作用更为剧烈险恶,死亡率也高。

  2.传染性强,易于流行:疫疠之气具有强烈的传染性和流行性,可通过口鼻等多种途径在人群中传播。疫疠之气致病可散在地发生,也可以大面积流行。因此,疫疠具有传染性强、流行广泛、死亡率高的特点。诸如大头瘟(由疫毒感染而发病,以头面红肿或咽喉肿痛为特征)、虾蟆瘟(人体感受疫毒之后,以颈项肿大为主症,连及头面,状如虾蟆,故名)、疫痢、白喉、烂喉丹痧、天花、霍乱、鼠疫等,实际包括现代医学许多传染病和烈性传染病

  3.特适性与偏中性:特适性指疠气致病的病位与病种的特异性。疠气作用何腑何脏,发为何病,具有特异性定位的特点。疠气对机体作用部位具有一定选择性,从而在不同部位上产生相应的病证。疠气种类不同,所致之病各异。每一种疠气所致之疫病,均有各自的临床特征和传变规律,所谓“一气致一病”。偏中性指疠气的种属感受性。疠气有偏中于人者,偏中于动物者。偏中于人的,则不传染给动物;偏中于动物的,也不传染给人。即使偏中于动物的,因动物种属不同,也不互相传染。

  总之,六淫和疠气,均属外感病邪,其性质和致病特点各有不同,但因其所致之病,多以火热之候为之,故常统称为外感热病。


        第二节 内伤病因

  内伤病因,又称内伤,泛指因人的情志或行为不循常度,超过人体自身调节范围,直接伤及脏腑而发病的致病因素,如七情内伤、饮食失宜、劳逸失当等。内伤病因系导致脏腑气血阴阳失调而为病。由内伤病因所引起的疾病称之为内伤病。内伤病因,是与外感病因相对而言的,因其病自内而外,非外邪所侵,故称内伤。


         一、七情

   (一)七情的基本概念

  七情是指喜、怒、忧、思、悲、恐、惊等七种正常的情志活动,是人的精神意识对外界事物的反应。七情与人体脏腑功能活动有密切的关系。七情分属于五脏,以喜、怒、思、悲、恐为代表,就称为五志。

  七情是人对客观事物的不同反映,在正常的活动范围内,一般不会使人致病。只有突然强烈或长期持久的情志刺激,超过人体本身的正常生理活动范围,使人体气机紊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才会导致疾病的发生。因此,作为病因,七情是指过于强烈、持久或突然的情志变化,导致脏腑气血阴阳失调而发生疾病的情志活动。因七情而病称为因郁致病。此外,由于某些慢性疾病,体内脏腑功能长期失调,引起人的精神情志异常,称为因病致郁。七情还与机体本身的耐受、调节能力有关。七情致病不同于六淫,六淫主要从口鼻或皮毛侵入人体,而七情则直接影响有关脏腑而发病。七情不仅可以引起多种疾病的发生,而且对疾病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它可促进病情的好转与恶化。由于七情是造成内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故又称“内伤七情”。

  (二)七情与脏腑气血的关系

  1.七情与脏腑的关系:人体的情志活动与脏腑有密切关系。其基本规律是:心主喜,过喜则伤心;肝主怒,过怒则伤肝;脾主思,过思则伤脾;肺主悲、忧,过悲过忧则伤肺;肾主惊、恐,过惊过恐则伤肾。这说明脏腑病变可出现相应的情绪反应,而情绪反应过度又可损相关之脏腑。七情生于五脏又伤五脏的理论在诊断和治疗中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七情与气血的关系:气和血是构成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两大基本物质。气对人体脏腑具有温煦推动作用,血对人体脏腑则具有濡养作用。气血是人体精神情志活动的物质基础,情志活动与气血有密切关系。脏腑气血的变化,也会影响情志的变化。故曰:“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脏腑的生理活动必须以气血为物质基础,而精神情志活动又是脏腑生理功能活动的表现,所以人体情志活动与人体脏腑气血关系密切。

   (三)七情的致病特点

  1.与精神刺激有关:七情属于精神性致病因素,其发病必与明显的精神刺激有关。在整个病程中,情绪的改变可使病情发生明显的变化。如癫病多由情志所伤,忧郁伤肝,肝气郁结,损伤于脾,脾失健运,痰浊内生,痰气上逆,迷蒙心神,不能自主而成。狂病多由恼怒悲愤,伤及肝胆,不得宣泄,郁而化火,煎熬津液,结为痰火,痰火上扰,蒙蔽心窍,神志逆乱而发。可见精神因素对疾病的发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2.直接伤及脏腑:七情过激可影响脏腑之活动而产生病理变化。不同的情志刺激可伤及不同的脏腑,产生不同的病理变化。如喜伤心,心伤则心跳神荡,精神涣散,思想不能集中,甚则精神失常等。七情过激虽可伤及五脏,但与心肝的关系尤为密切。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一切生命活动都是五脏功能集中的表现,又必须接受心的统一主宰,心神受损必涉及其他脏腑。肝失疏泄,气机紊乱又是情志疾病发病机制的关键。

  心主血而藏神;肝藏血而主疏泄;脾主运化而居中焦,为气机升降的枢纽、气血生化之源。

  故情志所伤为害,以心、肝、脾三脏和气血失调为多见。如过度惊喜损伤心脏,可导致心神不安而心悸、失眠、烦躁、惊慌不安、神志恍惚,甚至精神失常,出现哭笑无常、言语不休、狂躁妄动等症。郁怒不解则伤肝,影响肝的疏泄功能,出现胁肋胀痛、性情急躁、善太息,或咽中似有物梗阻,或因气滞血瘀而致妇女月经不调、痛经、闭经、症瘕等。或因暴怒引起肝气上逆,损及血脉,血随气逆,发生大呕血或晕厥。若思虑过度,损伤于脾,使脾失健运,出现食欲不振、脘腹胀满等。七情所伤,心、肝、脾功能失调,可单独发病,也常相互影响,相兼为害,如思虑过度、劳伤心脾、郁怒不解、肝脾不调等等。

  此外,喜、怒、忧、思、恐等情志活动失调,能够引起脏腑气机紊乱,郁而化火,出现烦躁、易怒、失眠、面赤、口苦,以及吐血、衄血等属于火的表现,称之为“五志化火”。情志失调又可导致“六郁”为病,即气郁而湿滞,湿滞而成热,热郁而生痰,痰滞而血不行,血滞而食不化。换言之,由气郁可致血郁、痰郁、湿郁、食郁为病。

  3.影响脏腑气机:“百病皆生于气”。喜、怒、忧、思、悲、恐、惊,称为七气,即七情。七情之外,加之以寒热,称为九气。气贵冲和,运行不息,升降有常。气出入有序,升降有常,周流一身,循环无端,而无病。若七情变化,五志过极而发,则气机失调,或为气不周流而郁滞,或为升降失常而逆乱。

 七情致郁,或为气不周流而郁滞,或为升降失常而逆乱。七情不舒,气机郁结,气滞而血瘀,气郁而聚湿生痰,化火伤阴。或在形躯,或在脏腑,变病多端。

 七情损伤,使脏腑气机紊乱,血行失常,阴阳失调。不同的情志变化,其气机逆乱的表现也不尽相同。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思则气结,恐则气下,惊则气乱。

 怒则气上:气上,气机上逆之意。怒为肝之志。凡遇事愤懑或事不遂意而产生一时性的激怒,一般不会致病。但如暴怒,则反伤肝,使肝气疏泄太过而上逆为病。肝气上逆,血随气升,可见头晕头痛、面赤耳鸣,甚者呕血或昏厥。肝气横逆,亦可犯脾而致腹胀、飧泄。飧泄又名水谷利,大便呈完谷不化样。若克胃则可出现呃逆、呕吐等。由于肝肾同源,怒不仅伤肝,还能伤肾。肾伤精衰,则现恐惧、健忘、腰脊软等症。肝为五脏之贼,故肝气疏泄失常可影响各脏腑的生理功能而导致多种病变。

  喜则气缓:气缓,心气弛缓之意。喜为心之志。包括缓和紧张情绪和心气涣散两个方面。在正常情况下,喜能缓和紧张情绪,使心情舒畅,气血和缓,表现为健康的状态。但是喜乐无极,超过正常限度,就可导致心的病变。暴喜伤心,使心气涣散,神不守舍,出现乏力、懈怠、注意力不集中,乃至心悸、失神,甚至狂乱等。

  悲则气消:气消,肺气消耗之意。悲忧为肺之志。悲,是伤感而哀痛的一种情志表现。悲哀太过,往往通过耗伤肺气而涉及到心、肝、脾等多脏的病变。如耗伤肺气,使气弱消减,意志消沉。可见气短胸闷、精神萎靡不振和懒惰等。

  悲忧伤肝:肝伤则精神错乱,甚至筋脉挛急、胁肋不舒等。悲哀过度,还可使心气内伤,而致心悸、精神恍惚等。悲忧伤脾则三焦气机滞塞,运化无权,可现脘腹胀满、四肢痿弱等。

  思则气结:气结,脾气郁结之意。思为脾之志,思考本是人的正常生理活动,若思虑太过,则可导致气结于中,脾气郁结,中焦气滞,水谷不化,而见胃纳呆滞、脘腹痞塞、腹胀便溏,甚至肌肉消瘦等。思发于脾而成于心,思虑太过,不但伤脾,也可伤心血,使心血虚弱,神失所养,而致心悸、怔忡、失眠、健忘、多梦等。

  恐则气下:气下,精气下陷之意。恐为肾之志。恐,是一种胆怯、惧怕的心理作用。长期恐惧或突然意外惊恐,皆能导致肾气受损,所谓恐伤肾。过于恐怖,则肾气不固,气陷于下,可见二便失禁、精遗骨痿等症。恐惧伤肾,精气不能上奉,则心肺失其濡养,水火升降不交,可见胸满腹胀、心神不安、夜不能寐等症。

  惊则气乱:气乱是指心气紊乱。心主血,藏神,大惊则心气紊乱,气血失调,出现心悸、失眠、心烦、气短,甚则精神错乱等症状。

  惊与恐不同,自知者为恐,不知者为惊。惊能动心,亦可损伤肝胆,使心胆乱,而致神志昏乱,或影响胎儿,造成先天性癫痫。

  4.情志波动,可致病情改变:异常情志波动,可使病情加重或迅速恶化,如眩晕患者,因阴虚阳亢,肝阳偏亢,若遇恼怒,可使肝阳暴张,气血并走于上,出现眩晕欲仆,甚则突然昏仆不语、半身不遂、口眼歪斜,发为中风。

  总之,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情志,与内脏有着密切的关系。情志活动必须以五脏精气作为物质基础,而人的各种精神刺激只有通过有关脏腑的机能,才能反映情志的变化。故曰:“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情志为病,内伤五脏,主要是使五脏气机失常、气血不和、阴阳失调而致病的。至于所伤何脏,有常有变。七情生于五脏,又各伤对应之脏,如喜伤心、怒伤肝、恐伤肾……,此其常。但有时一种情志变化也能伤及几脏,如悲可伤肺、伤肝等,几种情志又同伤一脏,如喜、惊均可伤心,此其变。临床应根据具体的表现,作具体分析,不能机械地对待。


        二、饮食失宜

  饮食是健康的基本条件。饮食所化生的水谷精微是化生气血,维持人体生长、发育,完成各种生理功能,保证生命生存和健康的基本条件。

  正常饮食,是人体维持生命活动之气血阴阳的主要来源之一,但饮食失宜,常是导致许多疾病的原因。饮食物主要依靠脾胃消化吸收,如饮食失宜,首先可以损伤脾胃,导致脾胃的腐熟、运化功能失常,引起消化机能障碍;其次,还能生热、生痰、生湿,产生种种病变,成为疾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饮食失宜包括饥饱无度、饮食不洁、饮食偏嗜等。饮食失宜能导致疾病的发生,为内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

  (一)饮食不节

  饮食贵在有节。进食定量、定时谓之饮食有节。

  1.饥饱失常:饮食应以适量为宜,过饥过饱均可发生疾病。明显低于本人的适度的饮食量,称为过饥;明显超过本人的适度的饮食量,称为过饱。过饥,则摄食不足,化源缺乏,终致气血衰少。气血不足,则形体消瘦,正气虚弱,抵抗力降低易于继发其他病症。反之,暴饮暴食,过饱,超过脾胃的消化、吸收功能,可导致饮食阻滞,出现脘腹胀满、嗳腐泛酸、厌食、吐泻等食伤脾胃之病。故有“饮食自倍,肠胃乃伤”之说。

  饥饱失常,在小儿尤为多见,因其脾胃较成人为弱,食滞日久,可以郁而化热;伤于生冷寒凉,又可以聚湿、生痰。婴幼儿食滞日久还可以出现手足心热、心烦易哭、脘腹胀满、面黄饥瘦等症,称之为“疳积”。成人如果久食过量,还常阻滞肠胃经脉的气血运行,发生下利、便血,痔疮等。过食肥甘厚味,易于化生内热,甚至引起痈疽疮毒等。

  总之,不宜极饥而食,食不可过饱;不宜极渴而饮,饮不可过多。饮食过多,则生积聚;渴饮过多,则聚湿生痰。

  此外,在疾病过程中,饮食不节还能改变病情,故有“食复”之说,如在热性病中,疾病初愈,脾胃尚虚,饮食过量或吃不易消化的食物,常常导致食滞化热,与余热相合,使热邪久羁而引起疾病复发或迁延时日。

  2.   饮食无时:按固定时间,有规律地进食,可以保证消化、吸收功能有节奏地进行活动,脾胃则可协调配合,有张有弛,水谷精微化生有序,并有条不紊地输布全身。自古以来,就有一日三餐,“早饭宜好,午饭宜饱,晚饭宜少”之说。若饮食无时,亦可损伤脾胃,而变生他病。

  (二)饮食偏嗜

  饮食结构合理,五味调和,寒热适中,无所偏嗜,才能使人体获得各种需要的营养。若饮食偏嗜或膳食结构失宜,或饮食过寒过热,或饮食五味有所偏嗜,可导致阴阳失调,或某些营养缺乏而发生疾病。

  1.种类偏嗜:饮食种类合理搭配,膳食结构合理,才能获得充足的营养,以满足生命活动的需要。人的膳食结构应该谷、肉、果、菜齐全,且以谷类为主,肉类为副,蔬菜为充,水果为助,调配合理,根据需要,兼而取之,才有益于健康。若结构不适,调配不宜,有所偏嗜,则味有所偏,脏有偏胜,从而导致脏腑功能紊乱。如过嗜酵酿之晶,则导致水饮积聚;过嗜瓜果乳酥,则水湿内生,发为肿满泻利。

  2.寒热偏嗜:饮食宜寒温适中,否则多食生冷寒凉,可损伤脾胃阳气,寒湿内生,发生腹痛泄泻等症。偏食辛温燥热,可使胃肠积热,出现口渴、腹满胀痛、便秘,或酿成痔疮。

  3.五味偏嗜:人的精神气血,都由五味资生。五味与五脏,各有其亲和性,如酸人肝,苦人心,甘人脾,辛入肺,咸人肾。如果长期嗜好某种食物,就会使该脏腑机能偏盛偏衰,久之可以按五脏间相克关系传变,损伤他脏而发生疾病。如多食咸味的东西,会使血脉凝滞,面色失去光泽;多食苦味的东西,会使皮肤干燥而毫毛脱落;多食辛味的东西,会使筋脉拘急而爪甲枯槁;多食酸味的东西,会使皮肉坚厚皱缩,口唇干薄而掀起;多食甘味的东西,则骨骼疼痛而头发脱落。此外,嗜好太过,可致营养不全,缺乏某些必要的营养,而殃及脏腑为病。例如,脚气病、夜盲症、瘿瘤等都是五味偏嗜的结果。所以,饮食五味应当适宜,平时饮食不要偏嗜,病时应注意饮食宜忌,食与病变相宜,能辅助治疗,促进疾病好转,反之,疾病就会加重。只有“谨和五味”才能“长有天命”。

  (三)饮食不洁

  进食不洁,会引起多种胃肠道疾病,出现腹痛、吐泻、痢疾等;或引起寄生虫病,如蛔虫、蛲虫、寸白虫等,临床表现为腹痛、嗜食异物、面黄肌瘦等症。若蛔虫窜进胆道,;还可出现上腹部剧痛、时发时止,吐蛔,四肢厥冷的蛔厥证。若进食腐败变质有毒食物,可致食物中毒,常出现腹痛、吐泻,重者可出现昏迷或死亡。


        三、劳逸

  劳逸,包括过度劳累和过度安逸两个方面。正常的劳动和体育锻炼,有助于气血流通,增强体质。必要的休息,可以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脑力,不会使人致病。只有比较长时间的过度劳累,或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或房劳过度,过度安逸,完全不劳动不运动,才能成为致病因素而使人发病。

  (一)过劳

  过劳是指过度劳累,包括劳力过度、劳神过度和房劳过度三个方面。

  1.劳力过度:劳力过度主要指较长时期的不适当的活动和超过体力所能负担的过度劳力。劳力过度可以损伤内脏功能,致使脏气虚少,可出现少气无力、四肢困倦、懒于语言、精神疲惫、形体消瘦等,即所谓“劳则气耗”。

  2.劳神过度:劳神过度指思虑劳神过度。劳神过度可耗伤心血,损伤脾气,出现心悸、健忘、失眠、多梦及纳呆、腹胀、便溏等症,甚则耗气伤血,使脏腑功能减弱,正气亏虚,乃至积劳成疾。

  3.房劳过度:房劳过度是指性生活不节,房事过度。正常的性生活,一般不损伤身体,但房劳过度会耗伤肾精,可致腰膝酸软、眩晕耳鸣、精神萎靡,或男子遗精滑泄、性功能减退,甚或阳痿。

  (二)过逸

  过逸是指过度安逸。不劳动,又不运动,使人体气血运行不畅,筋骨柔脆,脾胃呆滞,体弱神倦,或发胖臃肿,动则心悸、气喘、汗出等,还可继发其他疾病。


        第三节 病理性因素

  在疾病发生和发展过程中,原因和结果可以相互交替和相互转化。由原始致病因素所引起的后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另一些变化的原因,成为继发性致病因素。痰饮、瘀血、结石都是在疾病过程中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它们滞留体内而不去,又可成为新的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引起各种新的病理变化,因其常继发于其他病理过程而产生,故又称“继发性病因”。


        一、痰饮

  (一)痰饮的基本概念

  1.痰饮的病因学含义:痰饮是机体水液代谢障碍所形成的病理产物。这种病理产物一经形成,就作为一种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导致脏腑功能失调而引起各种复杂的病理变化,故痰饮是继发性病因之一。痰饮是致病因子和病理结果的统一体。一般说来,痰得阳气煎熬而成,炼液为痰,浓度较大,其质稠粘;饮得阴气凝聚而成,聚水为饮,浓度较小,其质清稀。故有“积水为饮,饮凝为痰”,“饮为痰之渐,痰为饮之化”,“痰热而饮寒”之说。在传统上,痰饮有有形和无形、狭义和广义之分。

  (1)有形的痰饮:有形的痰饮是指视之可见、触之可及、闻之有声的实质性的痰浊和水饮而言。如咳咯而出的痰液,呕泄而出之水饮痰浊等。

  (2)无形的痰饮:无形的痰饮是指由痰饮引起的特殊症状和体征,只见其症,不见其形,看不到实质性的痰饮,因无形可征,故称无形之痰饮。其作用于人体,可表现出头晕目眩、心悸气短、恶心呕吐、神昏谵狂等,多以苔腻、脉滑为重要临床特征。

  (3)狭义的痰饮:狭义的痰饮是指肺部渗出物和呼吸道的分泌物,或咳吐而出,或呕恶而出,易于被人们察觉和理解,又称之为外痰。

  (4)广义的痰饮:广义的痰饮泛指由水液代谢失常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及其病理变化和临床症状,不易被人察觉和理解,又称之为内痰。

  总之,痰饮不仅指从呼吸道咳出来的痰液,更重要的是指痰饮作用于机体后所表现出来的症状和体征。这两方面,前者易于领会而后者却难以理解,但后者比前者更加重要。痰、饮、水、湿同源而异流,都是由于人体津液的运行、输布、传化失调而形成的一种病理产物,又是一种致病动因。四者皆为阴邪,具有阴邪的一般性质。湿聚为水,积水成饮,饮凝成痰,其中痰、饮、水三者的区别是:稠浊者为痰,清稀者为饮,更清者为水。

  2.痰饮的病证学含义:痰饮是指体内水液输布运化失常,停积于某些部位的一类病证。

  其广义者为痰饮病证的总称;其狭义者为饮证之一,系饮邪停于胃肠所致者。

  (二)痰饮的形成

  痰饮多由外感六淫,或饮食及七情所伤等,使肺、脾、肾及三焦等脏腑气化功能失常,水液代谢障碍,以致水津停滞而成。因肺、脾、肾及三焦与水液代谢关系密切,肺主宣降,敷布津液,通调水道;脾主运化水湿;肾阳主水液蒸化;三焦为水液运行之道路。故肺、脾、肾及三焦功能失常,均可聚湿而生痰饮。痰饮形成后,饮多留积于肠胃、胸胁及肌肤;痰则随气升降流行,内而脏腑,外而筋骨皮肉,泛滥横溢,无处不到。既可因病生痰,又可因痰生病,互为因果,为害甚广,从而形成各种复杂的病理变化。

  (三)痰饮的致病特点

  1.阻碍经脉气血运行:痰饮随气流行,机体内外无所不至。若痰饮流注经络,易使经络阻滞,气血运行不畅,出现肢体麻木、屈伸不利,甚至半身不遂等。若结聚于局部,则形成瘰疠、痰核,或形成阴疽、流注等。“瘰疠”是指发生于颈部、下颌部的淋巴结结核。小者为瘰,大者为疠,以其形状累累如珠故名。“痰核”是指发生在颈项、下颌及四肢等部位的结块,不红不肿,不硬不痛,常以单个出现皮下,以其肿硬如核大,故名痰核。“疽”为发于肌肉筋骨间之疮肿。其漫肿平塌,皮色不变,不热少痛者为“阴疽”。“流注”指毒邪流走不定而发生于较深部组织的一种化脓性疾病。

  2.阻滞气机升降出入:痰饮为水湿所聚,停滞于中,易于阻遏气机,使脏腑气机升降失常。例如,肺以清肃下降为顺,痰饮停肺,使肺失宣肃,可出现胸闷、咳嗽、喘促等。胃气宜降则和,痰饮停留于胃,使胃失和降,则出现恶心呕吐等。

  3.影响水液代谢:痰饮本为水液代谢失常的病理产物,其一旦形成之后,便作为一种致病因素反过来作用于机体,进一步影响肺、脾、肾的水液代谢功能。如寒饮阻肺,可致宣降失常,水道不通;痰湿困脾,可致水湿不运;饮停于下,影响肾阳的功能,可致蒸化无力。从而影响人体水液的输布和排泄,使水液进一步停聚于体内,导致水液代谢障碍更为严重。

  4.易于蒙蔽神明:痰浊上扰,蒙蔽清阳,则会出现头昏目眩、精神不振、痰迷心窍,或痰火扰心、心神被蒙,则可导致胸闷心悸、神昏谵妄,或引起癫狂痈等疾病。

  5.症状复杂,变幻多端:从发病部位言,饮多见于胸腹四肢,与脾胃关系较为密切。痰之为病,则全身各处均可出现,无处不到,与五脏之病均有关系,其临床表现也十分复杂。一般说来,痰之为病,多表现为胸部痞闷、咳嗽、痰多、恶心、呕吐腹泻、心悸、眩晕、癫狂、皮肤麻木、关节疼痛或肿胀、皮下肿块,或溃破流脓,久而不愈。饮之为害,多表现为咳喘、水肿、疼痛、泄泻等。总之,痰饮在不同的部位表现出不同的症状,变化多端,其临床表现,可归纳为咳、喘、悸、眩、呕、满、肿、痛八大症。


        二、瘀血

  (一)瘀血的基本概念

  瘀血,又称蓄血、恶血、败血、虾血。瘀乃血液停积,不能活动之意。所谓瘀血,是指因血行失度,使机体某一局部的血液凝聚而形成的一种病理产物,这种病理产物一经形成,就成为某些疾病的致病因素而存在于体内。故瘀血又是一种继发性的致病因素。瘀血证则是由瘀血而引起的各种病理变化,临床上表现出一系列的症状和体征。

  一般认为,因瘀致病的叫“血瘀”,因病致瘀的叫“瘀血”;先瘀后病者为病因,先病后瘀者为病理。这种区别似无重要的意义,故统称“瘀血”。

  (二)瘀血的形成

  1.外伤:各种外伤,诸如跌打损伤、负重过度等,或外伤肌肤,或内伤脏腑,使血离经脉,停留体内,不能及时消散或排出体外,或血液运行不畅,从而形成瘀血。

  2.出血:或因出血之后,离经之血未能排出体外而为瘀,所谓“离经之血为瘀血”。或因出血之后,专事止涩,过用寒凉,使离经之血凝,未离经之血郁滞不畅而形成瘀血。

  3.气虚:载气者为血,运血者为气。气行血行,气虚运血无力,血行迟滞致瘀。或气虚不能统摄血液,血溢脉外而为瘀,此为因虚致瘀。

  4.气滞:气行则血行,气滞血亦滞,气滞必致血瘀。

  5.血寒:血得温则行,得寒则凝。感受外寒,或阴寒内盛,使血液凝涩,运行不畅,则成瘀血。

  6.血热:热人营血,血热互结,或使血液粘滞而运行不畅,或热灼脉络,血溢于脏腑组织之间,亦可导致瘀血。可见,寒热伤及血脉均可致瘀。

  7.情绪和生活失宜:情志内伤,亦可导致血瘀,多因气郁而致血瘀。此外,饮食起居失宜也可导致血瘀而变生百病。

  综上所述,瘀血的形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气虚、气滞、血寒、血热等内伤因素,导致气血功能失调而形成瘀血;二是由于各种外伤或内出血等外伤因素,直接形成瘀血。

  (三)瘀血的致病特点

  瘀血形成之后,不仅失去正常血液的濡养作用,而且反过来影响全身或局部血液的运行,产生疼痛、出血、经脉淤塞不通、,脏腑发生症积,以及“瘀血不去,新血不生”等不良后果。瘀血的病证虽然繁多,但临床表现的共同特点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疼痛:一般多刺痛,固定不移,且多有昼轻夜重的特征,病程较长。

  2.肿块:肿块固定不移,在体表色青紫或青黄,在体内为症积,较硬或有压痛。

  3.出血:血色紫暗或夹有瘀块。

  4.紫绀:面部、口唇、爪甲青紫。

  5.舌质紫暗:(或瘀点瘀斑)是瘀血最常见的也是最敏感的指征。

  6.脉细涩沉弦或结代

  此外,面色黧黑、肌肤甲错、皮肤紫癜、精神神经症状(善忘、狂躁、昏迷)等也较为多见。在临床上判断是否有瘀血存在,除掌握上述瘀血特征外,可从以下几点分析之:

(1)凡有瘀血特征者;

(2)发病有外伤、出血、月经胎产史者;

(3)瘀血征象虽不太明显,但屡治无效,或无瘀血证之前久治不愈者;

(4)根据“初病在经,久病人络”,“初病在气,久病人血”,“气滞必血瘀”等理论,疾病久治不愈(除活血化瘀疗法外),虽无明显的瘀血也可考虑有瘀血的存在。

  (四)常见瘀血病证

  瘀血致病相当广泛,其临床表现因瘀阻的部位和形成瘀血的原因不同而异。瘀阻于心,可见心悸、胸闷心痛、口唇指甲青紫;瘀阻于肺,可见胸痛、咳血;瘀阻胃肠,可见呕血,大便色黑如漆;瘀阻于肝,可见胁痛痞块;瘀血攻心,可致发狂;瘀阻胞宫,可见少腹疼痛、月经不调、痛经、闭经、经色紫色成块,或见崩漏;瘀阻肢末,可成脱骨疽;瘀阻肢体肌肤局部,可见局部肿痛青紫。


        三、结石

  (一)结石的概念

  结石,是指停滞于脏腑管腔的坚硬如石的物质,是一种砂石样的病理产物。其形态各异,大小不一,停滞体内,又可成为继发的致病因素,引起一些疾病。

  (二)结石的形成

  结石的成因较为复杂,机制亦不甚清楚。下列一些因素可能起着较重要的作用。

  1.饮食不当:偏嗜肥甘厚味,影响脾胃运化,蕴生湿热,内结于胆,久则可形成胆结石;湿热下注,蕴结于下焦,日久可形成肾结石或膀胱结石。若空腹多吃柿子,影响胃的受纳通降,又可形成胃结石。此外,某些地域的饮水中含有过量或异常的矿物及杂质等,也可能是促使结石形成的原因之一。

  2.情志内伤:情欲不遂,肝气郁结,疏泄失职,胆气不达,胆汁郁结,排泄受阻,日久可煎熬而成结石。

  3.服药不当:长期过量服用某些药物,致使脏腑功能失调,或药物潴留残存体内,诱使结石形成。

  4.其他因素:外感六淫、过度安逸等,也可导致气机不利,湿热内生,形成结石。此外,结石的发生还与年龄、性别、体质和生活习惯有关。

  (三)结石的致病特点

  结石停聚,阻滞气机,影响气血,损伤脏腑,使脏腑气机壅塞不通,而发生疼痛,为其基本特征。

  1.多发于胆、胃、肝、肾、膀胱等脏腑:肝气疏泄,关系着胆汁的生成和排泄;肾的气化,影响尿液的生成和排泄,故肝肾功能失调易生成结石。且肝合胆,肾合膀胱,而胃、胆、膀胱等均为空腔性器官,结石易于停留,故结石为病,多为肝、胆结石,肾、膀胱结石和胃结石。也可发生于眼(角膜结石、前房结石)、鼻(鼻石)、耳(耳石)等部位。

  2.病程较长,轻重不一:结石多半为湿热内蕴,日久煎熬而成,故大多数结石的形成过程缓慢而漫长。结石的大小不等,停留部位不一,其临床表现各异。一般来说,结石小,病情较轻,有的甚至无任何症状;结石过大,则病情较重,症状明显,发作频繁。

  3.阻滞气机,损伤脉络:结石为有形实邪,停留体内,势必阻滞气机,影响气血津液运行。可见局部胀闷酸痛等,程度不一,时轻时重。甚则结石损伤脉络而出血。

  4.疼痛:结石引起的疼痛,以阵发性为多,亦呈持续性,或为隐痛、胀痛,甚或绞痛。疼痛部位常固定不移,亦可随结石的移动而有所变化。结石性疼痛具有间歇性特点,发作时剧痛难忍,而缓解时一如常人。


        第四节 其他病因

  在中医病因学中,除了外感病因、七情内伤和病理性因素以外,还有外伤、寄生虫、胎传等。因其不属外感内伤和病理因素,故称其为其他病因。


        一、外伤

  (一)外伤的概念

  外伤指因受外力如扑击、跌仆、利器等击撞,以及虫兽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等而致皮肤、肌肉、筋骨损伤的因素。

  (二)外伤的致病特点

  1.枪弹、金刃、跌打损伤、持重努伤:这些外伤,可引起皮肤肌肉瘀血肿痛、出血,或筋伤骨折、脱臼。重则损伤内脏,或出血过多,可导致昏迷、抽搐、亡阳等严重病变。

  2.烧烫伤:烧烫伤又称“火烧伤”、“火疮”等。烧烫伤多由沸水(油)、高温物品、烈火、电等作用于人体而引起,一般以火焰和热烫伤为多见。中医学在治疗烧烫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国在烧伤防治工作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烧烫伤总以火毒为患。机体受到火毒的侵害以后,受伤的部位立即发生外证,轻者损伤肌肤,创面红、肿、热、痛,表面干燥或起水泡,剧痛。重度烧伤可损伤肌肉筋骨,痛觉消失,创面如皮革样,蜡白、焦黄或炭化,干燥。严重烧烫伤热毒炽盛,热必内侵脏腑,除有局部症状外,常因剧烈疼痛,火热内攻,体液蒸发或渗出,出现烦躁不安、发热、口干渴、尿少尿闭等,及至亡阴亡阳而死亡。

  3.冻伤:冻伤是指人体遭受低温侵袭所引起的全身性或局部性损伤。冻伤在我国北方冬季常见。温度越低,受冻时间越长,则冻伤程度越重。全身性冻伤称为“冻僵”;局部性冻伤常根据受冻环境而分类,如“战壕足”、“水浸足”等,而指、趾、耳、鼻等暴露部位受寒冷影响,出现紫斑、水肿等,则称为“冻疮”。寒冷是造成冻伤的重要条件。冻伤一般有全身冻伤和局部冻伤之分。

  (1)全身性冻伤:寒为阴邪,易伤阳气,寒主凝滞收引。阴寒过盛,阳气受损,失去温煦和推动血行作用,则为寒战,体温逐渐下降,面色苍白,唇舌、指甲青紫,感觉麻木,神疲乏力,或昏睡,呼吸减弱,脉迟细,如不救治,易致死亡。

  (2)局部性冻伤:局部冻伤多发生于手、足、耳郭、鼻尖和面颊部。初起,因寒主收引,经脉挛急,气血凝滞不畅,影响受冻局部的温煦和营养,致局部苍白、冷麻,继则肿胀青紫,痒痛灼热,或出现大小不等的水泡等;重则受冻部位皮肤亦呈苍白,冷痛麻木,触觉丧失,甚则暗红漫肿,水疮泡破后创面是紫色,出现腐烂或溃疡,乃至损伤肌肉筋骨而呈干燥黑色,亦可因毒邪内陷而危及生命。

  4.虫兽伤:虫兽伤包括毒蛇、猛兽、疯狗咬伤等。轻则局部肿疼、出血,重可损伤内脏,或出血过多,或毒邪内陷而死亡。

  (1)毒蛇咬伤:毒蛇咬伤后,根据其临床表现不同,分为风毒、火毒和风火毒三类。

  ①风毒(神经毒):常见银环蛇、金环蛇和海蛇咬伤,伤口表现以麻木为主,无明显红肿热痛。全身症状,轻者头晕头痛、出汗、胸闷,四肢无力,重者昏迷、瞳孔散大、视物模糊、语言不清、流涎、牙关紧闭、吞咽困难、呼吸减弱或停止。

  ②火毒(血循毒):常见蝰蛇、尖吻蝮蛇、青竹蛇和烙铁头蛇咬伤。伤口红肿灼热疼痛,起水泡,甚至发黑,日久形成疡。全身症状见寒战发热,全身肌肉酸痛,皮下或内脏出血,尿血、便血、吐血、衄血,继则出现黄疸和贫血等,严重中毒死亡。

  ③风火毒(混合毒):如眼镜蛇、大眼镜蛇咬伤,临床表现有风毒和火毒的症状。

  (2)疯狗咬伤:疯狗咬伤初起仅局部疼痛、出血,伤口愈合后,经一段潜伏期,然后出现烦躁、惶恐不安、牙关紧闭、抽搐、恐水、恐风等症。


        二、寄生虫

  (一)寄生虫的基本概念

  寄生虫是动物性寄生物的统称。寄生虫寄居于人体内,不仅消耗人的气血津液等营养物质,而且能损伤脏腑的生理功能,导致疾病的发生。

  (二)寄生虫的致病特点

  中医学早巳认识到寄生虫能导致疾病的发生。诸如:蛔虫、钩虫、蛲虫、绦虫(又称寸白虫)、血吸虫等。患病之人,或因进食被寄生虫虫卵污染的食物,或接触疫水、疫土而发病。由于感染的途径和寄生虫寄生的部位不同,临床表现也不一样。如蛔虫病,常可见胃脘疼痛,甚则四肢厥冷等,称之为“蛔厥”;蛲虫病可有肛门瘙痒之苦;血吸虫病,因血液运行不畅,久则水液停聚于腹,形成“蛊胀”。上述蛔虫、钩虫、绦虫等肠道寄生虫,其为病多有面黄肌瘦、嗜食异物、腹痛等临床特征。

  中医学虽然已经认识到寄生虫病与摄食不洁食物有关,在中医文献中又有“湿热生虫”之说。所谓“湿热生虫”,是说脾胃湿热为引起肠寄生虫病的内在因素之一,而某些肠寄生虫往往以“脾胃湿热”的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因此,不能误认为湿热能直接生虫。


        三、胎传

  (一)胎传的基本概念

  胎传是指禀赋与疾病由亲代经母体而传及子代的过程。禀赋和疾病经胎传使胎儿出生之后易于发生某些疾病,成为一种由胎传而来的致病因素。胎传因素引起的疾病称之为胎证、胎中病。胎寒、胎热、胎肥、胎弱、胎毒、解颅、五软等,均属胎疾范围。

  胎病发生的原因,一般分为胎弱和胎毒两类。

  (二)胎传的致病特点

  1.胎弱:胎弱,又称胎怯、胎瘦,为小儿禀赋不足,气血虚弱的泛称。胎儿禀赋的强弱主要取决于父母的体质。

  胎弱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如皮肤脆薄、毛发不生、形寒肢冷、面黄肌瘦、筋骨不利、腰膝酸软,及五迟、五软、解颅等病证。

  胎弱的主要病机为五脏气血阴阳不足。胎儿在母体能否正常生长发育,除与禀受于父母的精气有关外,还与母体的营养状态密切相关。如母体之五脏气血阴阳不足,必然会导致胎儿气血阴阳的不足,而出现五脏系统的病变。如禀肺气为皮毛,肺气不足,则皮薄怯寒,毛发不生;禀心气为血脉,心气不足,则血不华色,面无光彩;受脾气为肉,脾气不足,则肌肉不生,手足如消;受肝气为筋,肝气不足,则筋不束骨,机关不利;受肾气为骨,肾气不足,则骨节软弱,久不能行。

  2.胎毒:胎毒指婴儿在胎妊期间受自母体毒火,因而出生后发生疮疹和遗毒等病的病因。胎毒多由父母恣食肥甘,或多郁怒悲思,或纵情淫欲,或梅疮等毒火蕴藏于精血之中,隐于母胞,传于胎儿而成。胎毒为病,一指胎寒、胎热、胎黄、胎搐、疮疹等;二指遗毒,又名遗毒烂斑,即先天性梅毒,系胎儿染父母梅疮遗毒所致。

  由胎传因素而导致的疾病,包括了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是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如某些出血性疾病(血友病)、癫狂痫(精神分裂症、癫痫)、消渴(糖尿病)、多指(趾)症、眩晕和中风(高血压病)、色盲、近视以及过敏性疾病等。此外,由于遗传的影响,可以使机体的抵抗力降低,或代谢的调节发生某种缺陷,或体质或反应性发生改变,从而使后代易于罹患某些其他的疾病。如糖尿病患者的后代,可能发生痛风或肥胖病,这与物质代谢调节障碍的遗传有关。

  先天性疾病是指个体出生即表现出来的疾病。如主要表现为形态结构异常,则称为先天性畸形。如某些心悸(先天性心脏病)、原发性闭经(先天性无子宫、无卵巢等)、兔唇等,都属于先天性疾病。

  胎传因素所导致的疾病,也是可以防治的。除早期诊治这类疾病外,早期预防显得更加重要,注意护胎与孕期卫生,对保证胎儿正常生长发育,避免发生胎传疾病,是十分重要的。


   第八章 病机

  病机的概念:病机,指疾病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机理,又称病理,包括病因、病性、证候、脏腑气血虚实的变化及其机理,它揭示了疾病发生、发展与变化、转归的本质特点及其基本规律。

  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与患病机体的体质强弱和致病邪气的性质密切相关。病邪作用于人体,人体正气奋起而抗邪,引起了正邪相争。斗争的结果,邪气对人体的损害居于主导地位,破坏了人体阴阳的相对平衡,或使脏腑气机升降失常,或使气血功能紊乱,并进而影响全身脏腑组织器官的生理活动,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病理变化。

  “病机”二字,首见于《素问·至真要大论》,该篇数次提到病机,并强调其重要性,如“谨候气宜,无失病机”,“审察病机,无失气宜”,“谨守病机,各司其属”;又从临床常见的病证中,总结归纳为十九条,即后世所称的“病机十九条”。对于“病机”二字的原意,前人释为“病之机要”,“病之机括”,含有疾病之关键的意思。

  病机学说的内容:病机学说是阐明疾病发生、发展和变化规律的学说,其任务旨在揭示疾病的本质,是对疾病进行正确诊断和有效防治的理论基础。病机学说的内容,包括疾病发生的机理、病变的机理、病程演变的机理三个部分。

  中医病机学是根据以五脏为中心的脏象学说,把局部病变同机体全身状况联系起来,从机体内部脏腑经络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制约关系来探讨疾病的发展和转变,从而形成了注重整体联系的病理观。中医病机学认为,人体脏腑之间,不仅在生理上而且在病理上,存在着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五脏相通,移皆有次。疾病发生时·,各脏腑病变按一定规律互相影响。中医学用五行生克乘侮理论来解释脏腑之间病理上的相互影响以及疾病的传变规律。

  当然,疾病的发展传变也有不以次相传的特殊情况,如溺水卒死是不可预测的意外情况,不能机械地按照以次相传的模式制定诊疗计划。中医学在疾病发展和转变上,既看到了五脏相通,移皆有次的一般规律,又指出了疾病或其传化有不以次的特殊情况,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统一起来,体现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总之,中医的病机学说,不仅坚持了唯物主义的病因观,而且还通过阴阳五行学说和脏象学说等把人体同外界环境及人体内部各脏腑经络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结合起来,既强调了正气在发病过程中的决定作用,又重视邪气的重要作用,把疾病看成是人体内外环境邪正斗争的表现,是人体阴阳相对平衡状态受到破坏的结果。既注意到病变局部与整体的联系,又注意疾病的发展和传变;既看到疾病传变的一般规律,又注意疾病传变的特殊情况,从整体联系和运动变化的观点来认识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坚持了唯物辩证的病理学观点。


        第一节 发病机理

  发病机理,是指人体疾病发生的机制和原理,它是研究人体疾病发生的一般规律的学说。

  一、健康与疾病

  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以及人体内部各脏腑之间的阴阳必须保持相对的平衡,这种阴平阳秘的关系是维持正常活动的基础。机体的阴阳平衡标志着健康。健康包括机体内部脏腑经络、气血津液、形与神的阴阳平衡,和机体与外界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阴阳平衡。健康意味着形体血肉、精神心理和环境适应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虚弱。机体的阴阳平衡是动态平衡,健康是机体的阴阳平衡。因此,健康是一个动态的概念。

  疾病是指机体在一定条件下,由病因与机体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个邪正斗争的有规律过程,表现为机体脏腑经络功能异常,气血紊乱,阴阳失调,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降低,劳动能力明显下降或丧失,并出现一系列的临床症状与体征。换言之,疾病是机体在一定病因的作用下,机体阴阳失调而发生的异常生命活动过程。

  中医学认为,人体的生命活动是一个矛盾运动过程。人体与自然环境,以及人体内在环境之间,存在着整体统一的联系,维持相对的动态平衡,从而保持着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即健康状态。但机体时刻受着内外因素的影响,干扰着这种动态平衡状态。在一般情况下,人体的自身调节机能尚能维持这种平衡状态,保持健康,即“阴平阳秘,精神乃治”(《素问·生气通天论》)。如果内外因素的影响超过了人体的适应力,破坏了人体的阴阳动态平衡,而人体的调节机能又不能立即消除这种干扰,以恢复生理上的平衡时,人体就会出现阴阳失调,而发生疾病。若经过适当的治疗等使人体重新建立这种平衡,即恢复了健康。健康与疾病共存于机体之中,在同一机体内此消彼长,成为矛盾的统一体。

  二、发病机理

  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致病因素引起的各种病理性损害与人体正气抗损害的反应相互斗争,贯穿于疾病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双方斗争力量的对比,决定着疾病发展的方向和结局。因此,发病学的任务就是研究疾病发生发展和结局的一般规律。

  中医发病学认为疾病是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在某种程度上的破坏,疾病的过程就是邪正斗争的过程。在人体的生命活动中,一方面正气发挥着它的维持人体正常生理机能的作用,另一方面,人体也无时无刻不在受着邪气的侵袭,二者不断地发生斗争,也不断地取得平衡和统一,保证了人体的健康。因此,疾病的发生,决定于正气和邪气双方斗争的结果。中医发病学既强调人体正气在发病上的决定作用,又不排除邪气的重要作用,并且认为邪气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起决定性的作用。

  疾病的发生主要关系到邪气和正气两个方面。

  (一)邪正斗争与发病

  1.正气与邪气的概念:正气,简称正,通常与邪气相对而言,是人体机能的总称,即人体正常机能及所产生的各种维护健康的能力,包括自我调节能力、适应环境能力、抗邪防病能力和康复自愈能力。

  正气的作用方式有三:①自我调节,以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维持阴阳的协调平衡,保持和促进健康;②抗邪防病,或疾病发生后驱邪外出;③自我康复,病后或虚弱时自我修复,恢复健康。

  邪气,又称病邪,简称邪,与正气相对而言,泛指各种致病因素。包括存在于外界环境之中和人体内部产生的各种具有致病或损伤正气作用的因素。诸如前述的六淫、疫疠、七情、外伤及痰饮和瘀血等。

  2.邪正斗争与发病: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是在一定条件下邪正斗争的结果。中医学认为,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病邪侵害和正气虚弱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既强调“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素问·评热病论》),“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灵枢·百病始生》),同时也强调“必有因加而发”,告诫人们“避其毒气”。邪气与正气的斗争贯穿于疾病过程的始终,两者互相联系又相互斗争,是推动疾病发展的动力。邪气与正气的斗争以及它们之间的力量的对比常常影响着疾病的发展方向和转归。中医学在重视邪气对疾病发生的重要作用的同时,更重视正气在疾病发生中的主要作用,两者都能起决定作用。

  (1)正气在发病中的作用:中医发病学非常重视正气在邪正斗争中的主导作用。在一般情况下,若人体脏腑功能正常,气血充盈,卫外固密,常足以抗御邪气的侵袭,病邪便难以侵入,即使邪气侵人,亦能驱邪外出。因此,一般不易发病,即使发病也较轻浅易愈。当正气不足时,或邪气的致病能力超过正气的抗病能力的限度时,邪正之间的力量对比表现为邪盛正衰,正气无力抗邪,感邪后又不能及时驱邪外出,更无力尽快修复病邪对机体造成的损伤,及时调节紊乱的机能活动,于是发生疾病。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素问·评热病论》),“凡风寒感人,由皮毛而人;瘟疫感人,由口鼻而人。总由正气适逢亏欠,邪气方能干犯”(《医论三十篇》)。因此,在病邪侵入之后,机体是否发病了一般是由正气盛衰所决定的。正能抗邪,正盛邪却,则不发病;正不敌邪,正虚邪侵,则发病。人体正虚的程度各不相同,因而形成疾病的严重程度不一。一般而言,人感受邪气而生病,多是摄生不当,机体的抵抗力一时性下降,给邪气以可乘之机。邪气侵入以后,人体正气也能奋起抗邪,但在邪气尚未被祛除之前,生理功能已经受到破坏,所以会有相应的临床症状,从而说明某一性质的疾病已经形成。但是,素体虚弱的病人,往往要待邪气侵入到一定的深度以后,正气才能被激发。因此,其病位较深,病情较重。“邪乘虚人,一分虚则感一分邪以凑之,十分虚则感十分邪”(《医原纪略》)。在一般情况下,正虚的程度与感邪为病的轻重是相一致的。

  邪气侵入人体以后,究竟停留于何处而为病,这取决于人体各部分正气之强弱。一般说来,人体哪一部分正气不足,邪气即易于损伤哪一部分而发病。如脏气不足,病在脏;腑气不足,病在腑;经脉不足,病在经脉。

  由上可知,人体正气的强弱,可以决定疾病的发生与否,并与发病部位、病变程度轻重有关。所以,正气不足是发病的主要因素。从疾病的发生来看,人体脏腑功能正常,正气旺盛,气血充盈,卫外固密,病邪就难以侵入,疾病也就无从发生。从人体受邪之后看,正气不甚衰者,即使受邪,也较轻浅,病情多不深重;正气虚弱者,即使轻微受邪,亦可发生疾病或加重病情。从发病的时间来看,正气不很弱者,不一定立即发病,而只有正气不足时,才能立即发病。即只有在人体正气相对虚弱,卫外不固,抗邪无力的情况下,邪气方能乘虚侵入,使人体阴阳失调、脏腑经络功能紊乱,而发生疾病

  (2)邪气在发病中的作用:中医重视正气,强调正气在发病中的主导地位,并不排除邪气对疾病发生的重要作用。邪气是发病的必要条件,在一定的条件下,甚至起主导作用。如高温、高压电流、化学毒剂、枪弹杀伤、毒蛇咬伤等,即使正气强盛,也难免不被伤害。疫疠在特殊情况下,常常成为疾病发生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导致了疾病的大流行。所以中医学提出了“避其毒气”的主动预防措施,以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播散。

  疾病发生以后,其病理变化与感邪的性质、轻重,以及邪气作用的部位有密切关系。

  ①疾病与病邪的关系:一般来说,感受阳邪,易致阳偏盛而出现实热证;感受阴邪,易致阴偏盛而出现实寒证。如火为阳邪,心火炽盛,则现面赤舌疮、心烦失眠、小便短赤等实热之证:而寒为阴邪,寒邪直中,伤及脾胃,则现吐泻清稀、脘腹冷痛、小便清长等阴寒之候。

  ②疾病与感邪轻重的关系:疾病的轻重,除体质因素外,决定于感邪的轻重,邪轻则病轻,邪重则病重。例如,同一风邪袭人,因感邪轻重不一,其病则有伤寒和伤风之异,邪甚而深者为伤寒,邪轻而浅者为伤风。

  ③疾病与病邪所中部位的关系:病邪侵犯人体的部位不同,临床表现也不尽一致。如寒客肌表经脉,则头身四肢疼痛。寒邪犯肺,则咳嗽喘促、痰液稀白等。

  (3)邪正斗争的胜负,决定发病与不发病。

  正能胜邪则不发病:邪气侵袭人体时,正气奋起抗邪。若正气强盛,抗邪有力,则病邪难于侵入,或侵入后即被正气及时消除,不产生病理反应而不发病。如自然界中经常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致病因素,但并不是所有接触这些因素的人都会发病,此即正能胜邪的结果。邪胜正负则发病:在正邪斗争过程中,若邪气偏胜,正气相对不足,邪胜正负,从而使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气机逆乱,便可导致疾病的发生。

  发病以后,由于正气强弱的差异、病邪性质的不同和感邪的轻重,以及所在部位的浅深,从而产生不同的病证。

  中医学坚持“邪正相搏”的发病观点,提出了“正气内虚”和“因加而发”之说。认为人体受邪之后,邪留体内,当时可不出现任何症状。由于某种因素,如饮食起居失调,或情志变动等,造成人体气血运行失常,抗病机能衰退,病邪乘机而起与正气相搏而发病。故临床上常见某些疾患,随着正气的时衰时盛,而出现时发时愈,或愈而复发的情况。所以,病邪虽可致病,但多是在正气虚衰的条件下,才能为害成病。

由此可见,正气和邪气是相互对抗、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正气与邪气不断地进行斗争,疾病的发生决定于正气和邪气双方斗争的结果。中医学就从这两个方面的辩证关系出发,建立了发病学的基本观点,既强调了人体正气在发病上的决定作用,又不排除邪气的致病条件,这是中医发病学的基本特点。.

  (二)影响发病的因素

  正气和邪气是决定疾病能否发生的基本因素,邪正斗争决定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正气和邪气以及邪正斗争是受机体内外各种因素影响的。机体的外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主要与邪气的性质和量有关。机体的内环境包括体质因素、精神状态和遗传因素等,与人体正气相关。

  1.外环境与发病:人是生存在一定的环境之中的。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不同工作条件,环境各不相同。不同的环境能对人体造成不同的影响,因而其发病情况也有差异。一般地说,人长期生活于某一较为稳定的环境中,便会获得对此种环境的适应性,因此不易生病;若环境突然发生了变化,人在短时间内不能适应这种变化,就会感受外邪而发病。

  (1)自然环境与发病:自然环境包括季节气候、地理特点及生活工作环境等。人与自然息息相关。自然环境因素对疾病的发生有着一定的影响,既可成为直接引发疾病的条件,又可成为影响疾病发生的因素。

  季节气候与发病:人体生活在一定的气候环境中。自然界气候的变化,不仅是六淫、疫气产生的条件,而且又能影响机体的调节和适应能力,影响着正气的盛衰。

  天人相应,人随着季节气候的演变而产生相应的生理变化。脏腑、经络之气,在不同的时令又各有旺衰,人对不同气候的适应能力也有所差异。因此,不同的季节,就有不同的易感之邪和易患之病。如春易伤风、夏易中暑、秋易伤燥、冬易病寒等。所谓“四时之气,更伤五脏”(《素问·生气通天论》)。疫疠的暴发或流行,也与自然气候的变化密切相关。反常的气候,一方面使正气的调和能力不及而处于易病状态,另一方面又促成了某些疫疠病邪的孳生与传播,从而易于发生“时行疫气”。

  地理特点与发病:地域不同,其气候特点、水土性质、物产及人们生活习俗的差异,对疾病的发生有着重要影响,甚则形成地域性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一般说来,西北之域,地势高峻,居处干燥,气候寒凉而多风,水土刚强,人之腠理常闭而少开,故多风寒中伤或燥气为病;东南之方,地势低下,居处卑湿,气候温暖或炎热潮湿,水土薄弱,人之腠理常开而少闭,故多湿邪或湿热为病。

  现代流行病学和地质学研究表明,地壳表面元素分布的不均一性(包括水质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世界各地区人类乃至所有生物的生长发育和生理、病理,使得一些疾病带有强烈的地区性和地方性。例如,中国东南沿海及长江流域多血吸虫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之流行,东北、西北二方则多有克山病及大骨节病的发生。鼻咽癌以广东为高发,食道癌则以华北、西北一些地方及习食酸菜的地区为多发,肝癌的高发地区是江苏省启东县等。瘿病则以水土作物中缺碘之地好发,脚气病则以常食精白米为主粮的地区易发。此外,易地而居,或异域旅行,也可因地域环境骤然变化一时难以适应当地的水土气候,而促使疾病发生或加重。此即一般称作的“水土不服”。

  工作生活环境与发病:生活居处与劳作环境的不同,亦可成为影响疾病发生或诱发的因素。如,生活居处潮湿阴暗或空气秽浊,易感寒湿或秽浊之邪。夏月炎热季节,在野外操作,容易中暑;冬月严寒,在野外工作,容易受风寒或冻伤;渔民水上作业,易感阴湿之气而发病;矿工在石粉迷雾中劳动,易为尘毒伤肺而成肺痨等等。

  此外,不良的生活习惯,生活无规律,作息无常,以及个人和环境卫生不佳等,都会影响人体的正气而使人体易患疾病。

  (2)社会环境与发病: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因此,疾病的发生也必然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先进的社会组织、社会福利,公共卫生条件较好,能有效地减少疾病的发生。落后的社会组织、福利及卫生条件较差,增加了发病机会。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发展,环境污染包括噪声污染、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及土壤污染等成了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新的致病因素,从而出现了许多前所没有的疾病,如噪音病、水俣病、放射病等。

  2.内环境与发病:人体的内环境是生命存在的依据,它由脏腑经络、形体官窍等组织结构和精气血津液等生命物质及其功能活动共同构成。人体通过阴阳五行调节、脏腑经络调节、气机升降出入调节等调节机制,保持了内环境的相对稳定。在正常情况下,人体通过内环境的自我调节来适应变化着的外环境,使机体内外环境的阴阳平衡,从而维持内环境相对的动态平衡或稳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人体内环境有时会失去正常的调节控制能力,不能很好地适应外环境,从而导致内环境阴阳气血失衡。影响内环境的因素有体质、精神状态和遗传因素等。

  (1)体质因素:个体的体质特征,往往决定其对某些外邪的易感性及某些疾病的易罹倾向。体质是影响发病的重要因素。感受外邪后,发病与否及发病证型也往往取决于体质。不同体质的人所易感受的致病因素或好发疾病各不相同,而某一特殊体质的人,往往表现为对某种致病因素的易感性或好发某种疾病。如,肥人多痰湿,善病中风;瘦人多火,易得劳嗽;老年人肾气虚衰,故多病痰饮咳喘等。不同体质的人,对相同的致病因素或疾病的耐受性也有所不同。一般地说,体质强壮者对邪气耐受性较好,不易发病;体质虚弱者对邪气耐受性较差,容易发病。也就是说,要使体质强壮者发病,邪气必须较盛,而体质虚弱者只要感受轻微之邪就可发病。强壮者发病多实,虚弱者发病易虚。“有人于此,并行而立,其年之长少等也,衣之厚薄均也,卒然遇烈风暴雨,或病,或不病,或皆病,或皆不病”(《灵枢·论勇》)。具体说来,不同体质类型的人所能耐受的邪气各不相同。例如,体质的偏阴或偏阳,可影响机体对寒热的耐受性。阳偏盛者,其耐寒性高,感受一般寒邪不发病,或稍有不适可自愈,而遇热邪却易病,甚至直犯阳明。阴虚者稍遇热邪即病,热邪甚则有热中厥阴,出现逆传心包或肢厥风动之变。阴偏盛或阳衰者,其耐热性较高,而感受寒邪却易发病,甚至直中三阴。

  外邪入侵,其致病性质随体质而化。外邪侵人人体后,究竟发为何种性质的病证,并不完全取决于邪气的性质,而往往与体质类型有关。人的体质有阴阳之偏,·外邪入侵后,邪气致病因人而化,病证的性质和表现也随之发生变化。“人感受邪气虽一,因其形脏不同,或从寒化,或从热化,或从虚化,或从实化,故多端不齐也”(《医宗金鉴·伤寒心法要诀》)。

  病情从体质而变化谓之从化。感受外邪之后,由于体质的特殊性,病理性质往往发生不同的变化。如同为感受风寒邪气,阳热体质者多从阳化热,而阴寒体质则易于从阴化寒。故,曰:“盖以人之形有厚薄,气有盛衰,脏有寒热,所受之邪,每从其人之脏气而化,故生病各异也。是以或从虚化,或从实化,或从寒化,或从热化……物盛从化,理固然也”(《医宗金鉴·订正伤寒论注》)。总之,体质的特殊性,不仅决定对某些病邪或疾病的易感性,而且也决定疾病的发展过程。

  (2)精神因素:人的精神状态对正气的盛衰有很大的影响。精神状态受情志因素影响,情志舒畅,精神愉快,气机畅通,气血调和,脏腑功能协调,则正气旺盛,邪气难于入侵;若情志不畅,精神异常,气机逆乱,阴阳气血失调,脏腑功能异常,则正气减弱而易于发病。精神情志因素不仅关系到疾病的发生与否,而且与疾病的发展过程有密切关系。精神情志状态不同,其发病的缓急、病变的证候类型也不尽一致。大怒、大喜、大悲、大惊等剧烈的情志波动,易于引起急性发病。如,五志过极,心火暴盛,阳气佛郁,心神昏冒,则突然倒仆;神虚胆怯之人,有所惊骇,则心神慌乱,气血失主,而骤然昏闷等。若所愿不遂,抑。郁不已,久悲失志等持续过久,可影响脏腑气血的生理功能而促发疾病,且起病缓慢。一般来说,兴奋性的精神状态多致实证,抑郁性的精神状态易致虚证:但是,因素质有强弱,故兼夹错杂之证亦常发生。如长期处于紧张的精神状态下,可使阴精损耗,以致肝阳偏亢,心火偏旺,出现头痛、眩晕、心悸、失眠等病症。

  总之,七情为人之常性,但不良的精神情志,不仅能削弱人的正气,使之易于感受邪气而发病,而且又是内伤疾病的重要因素,通过影响脏腑的生理功能而发病。所谓“动之则先自脏郁而发,外形于肢体”(《三因极一病证方论》),最终形成“因郁致病”,“因病致郁”,“郁—>病一郁”的恶性循环。

  (3)遗传因素:中医学把遗传因素看成是胎传因素之一,遗传因素与先天禀赋有关。遗传因素从两个方面影响疾病的发生。一是由遗传因素而影响体质类型,不同体质类型在后天对外邪的易感性和耐受性不同,因此疾病的发生情况也有差异。二是在人类遗传过程中,亲代所发生的某些疾病也相应地遗传给了子代。由遗传因素导致的疾病,称之为“遗传病”。遗传病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遗传疾病是从父母接受到致病基因所引起的,在胎儿时期就已形成,或处于潜在状态。遗传疾病是终生的,除非经特殊治疗或死亡,患者将痛苦一生。遗传疾病是以垂直方式一代传给一代,疾病常常以一定的比例出现于同一家庭的成员中。

  中医学认为,遗传病是由先天禀赋不足所致,其病机为肾的精气阴阳亏虚。肾为先天之本,肾阴阳为人体阴阳的根本,肾虚必然导致人体气血阴阳不充,影响脏腑的正常生理活动,从而出现相应的病理变化。

  综上所述,中医的发病学认为,疾病的发生关系到正气和邪气两个方面,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因素,邪气是导致发病的重要条件。内外环境通过影响正气和邪气的盛衰而影响人体的发病。如体质、精神状态以及遗传因素等影响着正气的强弱。若先天禀赋不足,体质虚弱,情志不畅,则正气减弱,抗病力衰退,邪气则易于入侵而发病。

  三、发病类型

  邪气的种类、性质和致病途径及其作用不同,个体的体质和正气强弱不一,所以其发病类型也有区别。发病类型大致有卒发、伏发、徐发、间发、继发、合病与并病、复发等。

  (一)卒发

  卒发,又称顿发,即感而即发,急暴突然之意。一般多见以下几种情况:

  1.感邪较甚:六淫之邪侵入,若邪气较盛,则感邪之后随即发病。如新感伤寒或温病,是外感热病中最常见的发病类型。外感风寒、风热、燥热、温热、温毒等病邪为病,多感而即发,随感随发。

  2.情志遽变:急剧的激情波动,如暴怒、悲伤欲绝等情志变化,导致人的气血逆乱,而病变顷刻而发,出现猝然昏仆、半身不遂、胸痹心痛、脉绝不至等危急重证:

  3.疫气致病:发病暴急,来势凶猛,病情危笃,常相“染易”,以致迅速扩散,广为流行:某些疫气,其性毒烈,致病力强,善“染易”流行而暴发,危害尤大,故又称暴发、

  4.毒物所伤:误服毒物,被毒虫毒蛇咬伤,吸人毒秽之气等,均可使人中毒而发病急骤。

  5.急性外伤:如金刃伤、坠落伤、跌打伤、烧烫伤,冻伤,触电伤、枪弹伤等,均可直接而迅速致病。

  (二)伏发

  伏发,即伏而后发,指某些病邪传人人体后,不即时发病而潜伏于内,经一段时间后,或在一定诱因作用下才发病。如破伤风、狂犬病等,均经一段潜伏期后才发病。有些外感性疾病,也常需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如“伏气温病”、“伏暑”等均属此类。

  新感与伏气是相对而言的。在温病学上,感受病邪之后,迅即发病者,为新感或新感温病。新感温病,随感随发,初起即见风寒表证。藏于体内而不立即发病的病邪谓之伏邪,又称之伏气。由伏邪所致之病名为伏气温病。伏气温病,初起不见表证,而即见里热甚至血分热证。若内有伏邪,由新感触动而发病,称为新感引动伏邪。

  (三)徐发

  徐缓发病谓之徐发,又称缓发,系与卒发相对而言。徐发亦与致病因素的种类、性质及其致病作用,以及体质因素等密切相关。

  以外感性病因而言,寒湿邪气,其性属阴,凝滞、粘滞、重着,病多缓起。如,风寒湿痹阻滞肌肉筋脉关节而疼痛、重着、麻木等。某些高年患者,正气已虚,虽感外邪,常可徐缓起病,即与机体反应性低下有关:

  内伤因素致病,如思虑过度、忧恚不释、房事不节、嗜酒成癖、嗜食膏粱厚昧等,常可引起机体的渐进性病理改变,积以时日,就呈现出种种明显的临床症状与体征。

  (四)继发

  继发,系指在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继续发生新的病证。继发病必然以原发病为前提,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病理联系。例如:病毒性肝炎所致的胁痛、黄疸等,若失治或治疗失当,日久可继发致生“症积”、“臌胀”。亦如:症瘕、积块、痞块,即是胀病之根,日积月累,腹大如箕,腹大如瓮,是名单腹胀。间日疟反复发作,可继发出现“疟母”(脾脏肿大);小儿久泻或虫积,营养不良,则致生“疳积”;久罹眩晕,由于忧思恼怒,饮食失宜,劳累过度,有的可发为“中风”,出现猝然昏仆、面瘫、半身不遂等症状。

  (五)合病与并病

  凡两经或三经的病证同时出现者,称之为合病;若一经病证未罢又出现另一经病证者,则称为并病。合病与并病的区别,主要在于发病时间上的差异,即合病为同时并见,并病则依次出现。

  合病多见于病邪较盛之时。由于邪盛,可同时侵犯两经,如伤寒之太阳与少阳合病、太阳与阳明合病等,甚则有太阳、阳明与少阳之三阳合病者。

  至于并病,则多体现于病位传变之中。病位的传变,是病变过程中病变部位发生了相对转移的现象,并且,原始病位的病变依然存在。在不同类别的疾病中,病位的传变也很复杂,即病有一定之传变,有无定之传变。所谓一定之传变,多表现出传变的规律,如六经、卫气营血、三焦传变规律等;所谓无定之传变,是指在上述一般规律之外的具体疾病的病后增病,即可视为并发病症。如胃脘痛可并发大量出血、腹痛、厥脱、反胃等。

  (六)复发

  所谓复发,是重新发作的疾病,又称为“复病”。复病具有如下特点:其临床表现类似初病,但又不仅是原有病理过程的再现,而是因诱发因素作用于旧疾之宿根,机体遭受到再一次的病理性损害而旧病复发。复发的次数愈多,静止期的恢复就愈不完全,预后也就愈差,并常可遗留下后遗症。所谓后遗症,是主病在好转或痊愈过程中未能恢复的机体损害,是与主病有着因果联系的疾病过程。

  1.复发的基本条件:疾病复发的基本条件有三:其一,邪未尽除。就病邪而论,疾病初愈,病邪已去大半,犹未尽除。因为尚有余邪未尽,便为复发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若邪已尽除,则不可能再复发。因此,邪未尽除是复发的首要条件。其二,正虚未复。因为疾病导致正气受损,疾病初愈时正气尚未完全恢复。若正气不虚,必能除邪务尽,也不会出现旧病复发。所以,正虚未复也是疾病复发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其三,诱因。如新感病邪,过于劳累,均可助邪而伤正,使正气更虚,余邪复炽,引起旧病复发。其他如饮食不慎,用药不当,亦可伤正助邪,导致复发。

  2.复发的主要类型:由于病邪的性质不同,人体正气的盛衰各异,因而复发大体上可以分为疾病少愈即复发、休止与复发交替和急性发作与慢性缓解期交替等三种类型。

  (1)疾病少愈即复发:这种复发类型多见于较重的外感热病。多因饮食不慎,用药不当,或过早操劳,使正气受损,余火复燃,引起复发。如湿温恢复期,病人脉静身凉,疲乏无力,胃纳渐开。若安静休启,,进食清淡易于消化的半流质饮食,自当逐渐康复。若饮食失宜,进食不易消化的偏硬的或厚味饮食,则食积与余热相搏,每易引起复发,不但身热复炽,且常出现腹痛、便血,甚至危及生命。

  (2)休止与复发交替:这种复发类型在初次患病时即有宿根伏于体内,虽经治疗,症状和体征均已消除,但宿根未除,一旦正气不足,或感新邪引动宿邪,即可旧病复发。例如,哮喘病,有痰饮宿根胶着于胸膈,休止时宛若平人。但当气候骤变,新感外邪引动伏邪,或过度疲劳,正气暂虚,无力制邪时,痰饮即泛起,上壅气道,使肺气不畅,呼吸不利,张口抬肩而息,喉中痰鸣如拽锯,哮喘复发。经过适当治疗,痰鸣气喘消除,又与常人无异。但胸膈中宿痰不除,终有复发之虞。欲除尽宿根,确非易事。

  (3)急性发作与慢性缓解交替:这种复发类型实际上是慢性疾病症状较轻的缓解期与症状较重的急性发作期的交替。例如,胆石症,结石为有形之病理产物,会阻碍气机,而致肝气郁结。在肝疏泄正常,腑气通降适度时,病人仅感右胁下偶有不适,进食后稍觉饱胀,是谓慢性缓解期。若因情志抑郁,引起肝失疏泄,或便秘,腑气失于通降,或因进食膏粱厚味,助生肝胆湿热,使肝胆气机郁滞不通,胆绞痛发作,症见右胁下剧痛,牵引及右侧肩背,甚则因胆道阻塞而见黄疸与高热,是谓急性发作。经过适当治疗,发作渐轻,又进入缓解期。但是,胆石不除,急性发作的反复出现,总是在所难免。

  从上述三种情况看,其一是急性病恢复期余邪未尽,正气已虚,适逢诱因而引起复发。若治疗中注意驱邪务尽,避免诱因,复发是可以避免的。第二、三皆因病有宿根而导致复发。宿根之形成,一是正气不足,脏腑功能失调,无力消除病邪;一是病邪之性胶着固涩,难以清除。故治疗时,一方面要扶助正气,令其祛邪有力;另一方面应根据宿邪的性质,逐步消除,持之以恒,以挖除病根。尽量减少复发,避免诱因十分重要。因此,必须认真掌握引起复发的主要诱发因素。

  3.复发的诱因:复发病的诱因,是导致病理静止期趋于重新活跃的因素。诱发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复感新邪:疾病进入静止期,余邪势衰,正亦薄弱,复感新邪势必助邪伤正,使病变再度活跃。这种重感致复多发生于热病新瘥之后,所谓:“瘥后伏热未尽,复感新邪,其病复作”(《重订通俗伤寒论·伤寒复证》)。因而,强调病后调护,慎避风邪,防寒保暖,对防止复发有着重要的意义。;

  (2)食复:疾病初愈,因饮食因素而致复发者,称为“食复”。在疾病过程中,由于病邪的损害或药物的影响,脾胃已伤;“少愈”之际,受纳、腐熟、运化功能犹未复健,若多食强食,或不注意饮食宜忌,或不注意饮食卫生,可致脾胃再伤。余邪得宿食、酒毒、“发物”等之助而复作,以致复发。例如,胃脘痛、痢疾、痔疾、淋证等新瘥之后,每可因过食生冷,或食醇酒辛辣炙爝之物而诱发。鱼虾海鲜等可致瘾疹及哮病的复发等。

  (3)劳复:凡病初愈,切忌操劳,宜安卧守静,以养其气。疾病初愈,若形神过劳,或早犯房事而致复病者,称为“劳复”。例如,某些外感热病的初愈阶段,可因起居劳作而复生余热;慢性水肿,以及痰饮、哮病、疝气、子宫脱垂等,均可因劳倦而复发并加重;某些病症的因劳致复,如中风的复中、真心痛的反复发作等,均一次比一次的预后更为凶险。

  (4)药复:病后滥施补剂,或药物调理运用失当,而致复发者,称为“药复”。疾病新瘥,为使精气来复,或继清余邪,可辅之以药物调理。但应遵循扶正宜平补,勿助邪,祛邪宜缓攻,勿伤正的原则。尤其注意勿滥投补剂,若急于求成,迭进大补,反会导致虚不受补,或壅正助邪而引起疾病的复发,或因药害而滋生新病。

  此外,气候因素、精神因素、地域因素等也可成为复发的因素。例如,某些哮病,或久病咳喘引起的“肺胀”,多在气候转变的季节或寒冬复发;许多皮肤疾患的复发或症状的加剧,与气候变化的联系至为密切。眩晕、失眠、脏躁、癫狂,以及某些月经不调病症的复发与加重,即与情志的刺激有关。

  总之,中医学关于发病的理论,主要是研究与阐述病邪作用于人体,正邪相搏的发病原理,影响发病的因素,发病的途径与类型等,从而构成了中医学发病理论的主要框架。


        第二节 基本病机

  基本病机,是指在疾病过程中病理变化的一般规律及其基本原理。

  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发展与变化,与机体的体质强弱和致病邪气的性质有密切关系。体质不同,病邪各异,可以产生全身或局部的多种多样的病理变化。尽管疾病的种类繁多,临床征象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各种疾病、各个症状都有其各自的机理,但从整体来说,总不外乎邪正盛衰、阴阳失调、气血失常、气机紊乱等病机变化的一般规律。


        一、邪正盛衰

  邪正盛衰,是指在疾病过程中,机体的抗病能力与致病邪气之间相互斗争中所发生的盛衰变化。邪正斗争,不仅关系着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而且也影响着病证的虚实变化。所以,邪正斗争是疾病病理变化的基本过程,疾病的过程也就是邪正斗争及其盛衰变化的过程。

  在疾病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正气和邪气的力量对比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在正邪的斗争过程中,不断地发生着消长盛衰的变化。随着体内邪正的消长盛衰而形成了病机的虚实变化。

  虚与实,体现了人体正气与病邪相互对抗消长运动形式的变化,“邪气盛则实,精气(正气)夺则虚”?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之后,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邪正是互为消长的,正盛则邪退,邪盛则正衰。随着邪正的消长,疾病就反映出两种不同的本质,即虚与实的变化。

  (一)虚实的基本原理

  虚与实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1.实:所谓实,是指邪气盛而正气尚未虚衰,以邪气盛为主要矛盾的一种病理变化。实所表现的证候称之为实证。发病后,邪气亢盛,正气不太虚,尚足以同邪气相抗衡,临床表现为亢盛有余的实证。实证必有外感六淫或痰饮、食积、瘀血等病邪滞留不解的特殊表现。一般多见于疾病的初期或中期,病程一般较短,如外感热病进入热盛期阶段,出现了以大热、大汗、大渴、脉洪大等“四大”症状,或潮热、谵语、狂躁、腹胀满坚硬而拒按、大便秘结、手足微汗出、舌苔黄燥、脉沉数有力等症状,前者称“阳明经证”,后者称“阳明腑证”。就邪正关系说来,它们皆属实,就疾病性质来说它们均属热,故称实热证。此时,邪气虽盛,但正气尚未大伤,还能奋起与邪气斗争,邪正激烈斗争的结局,以实热证的形式表现出来。或因痰、食、水、血等滞留于体内引起的痰涎壅盛、食积不化、水湿泛滥、瘀血内阻等病变,都属于实证。

  2.虚:所谓虚,是指正气不足,抗病能力减弱,以正气不足为主要矛盾的一种病理变化。虚所表现的证候,称之为虚证。或体质素虚,或疾病后期,或大病久病之后,气血不足,伤阴损阳,导致正气虚弱,正气对病邪虽然还在抗争,但力量已经显示出严重不足,难以出现较剧烈的病理反应。所以,临床上出现一系列的虚损不足的证候。虚证必有脏腑机能衰退的特殊表现,一般多见于疾病的后期和慢性疾病过程中。如大病、久病,消耗精气,或大汗、吐、利、大出血等耗伤人体气血津液、阴阳,均会导致正气虚弱,出现阴阳气血虚损之证。如崩漏,由于大量出血,其症状除了出血之外,同时伴有面色苍白或萎黄、神疲乏力、心悸、气短、舌淡、脉细等,称作“脾不统血”。就邪正关系而言,心脾生理功能低下,既有脾虚之证,又有心血不足之候,属虚证。

  (二)虚实错杂

  虚实错杂包括虚中夹实和实中夹虚两种病理变化。在疾病过程中,邪正的消长盛衰,不仅可以产生单纯的虚或实的病理变化,而且由于疾病的失治或治疗不当,以致病邪久留,损伤了人体的正气;或因正气本虚,无力驱邪外出,而致水湿、痰饮、瘀血等病理产物的凝结阻滞,往往可以形成虚实同时存在的虚中夹实、实中夹虚等虚实错杂的病理变化。

  1.虚中夹实:虚中夹实是指以虚为主,又兼夹实候的病理变化。如脾阳不振之水肿即属于此。脾阳不振,运化无权,皆为虚候;水湿停聚,发为浮肿为实。上述病理变化以虚为主,实居其次。

  2.实中夹虚:实中夹虚是以实为主,兼见虚候的一种病理变化。如外感热病在发展过程中,常见实热伤津之象,因邪热炽盛而见高热、汗出、便秘、舌红、脉数之实象,又兼口渴、尿短赤等邪热伤津之征,病本为实为热,津伤源于实热,而属于虚,此为实中夹虚。分析虚实错杂的病机,应根据邪正之孰缓孰急,虚实之孰多孰少,来确定虚实之主次。

  (三)虚实转化

  疾病发生后,邪正双方力量的对比经常发生变化,因而疾病在一定条件下也常常发生实证转虚,因虚致实的病理变化。

  1.由实转虚:疾病在发展过程中,邪气盛,正气不衰,由于误治、失治,病情迁延,虽然邪气渐去,但是人体的正气、脏腑的生理功能已受到损伤,因而疾病的病理变化由实转虚。例如,外感性疾患,疾病初期多属于实,如表寒证或表热证等,由于治疗不及时或治疗不当,护理失宜,或年高体弱,抗病能力较差,从而病情迁延不愈,正气日损,可逐渐形成肌肉消瘦、纳呆食少、面色不华、气短乏力等肺脾功能衰减之虚象,这是由实转虚。

  2.因虚致实:所谓因虚致实,是由于正气本虚,脏腑生理功能低下,导致气、血、水等不能正常运行,产生了气滞、瘀血、痰饮、水湿等实邪停留体内之害。此时,虽然邪实明苎,但正气亦不足,脏腑亦衰,故谓之因虚致实。如肾阳虚衰,不能主水,而形成的阳虚水停之候,既有肾脏温化功能减退的虚象,又有水液停留于体内的一派邪实之象,这种水湿泛滥乃由肾阳不足,气化失常所致,故称之为因虚致实。实际上,因虚致实是正气不足,邪气亢盛的一种虚实错杂的病理变化。

  (四)虚实真假

  病机的或实或虚,在临床上均有一定的征象。但必须指出,临床上的征象,仅仅是疾病的现象,在一般情况下,即现象与本质相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反映病机的虚或实。但在特殊情况下,即现象与本质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在临床上往往会出现与疾病本质不符的许多假象,因而有。至虚有盛候”的真虚假实和“大实有羸状,,的真实假虚的病理变化。虽然假象也是由疾病的本质所决定的,是疾病本质的表现,但它并不如真象那样更直接地反映疾病的本质,往往会把疾病的本质掩盖起来。因此,我们要详细地占有临床资料,全面地分析疾病的现象,从而揭示病机的真正本质。

  1.真虚假实(至虚有盛候):真虚假实之虚指病理变化的本质,而实则是表面现象,是假象。如正气虚弱的人,因脏腑虚衰,气血不足,运化无力,有时反出现类似“实,,的表现。一方面可以见到纳呆食少、疲乏无力、舌胖嫩苔润、脉虚无力等正气虚弱的表现,同时又可见腹满、腹胀、腹痛等一些类似“实”的症状。但其腹虽满,却有时减轻,不似实证之腹满不减或减不足言;腹虽胀,但有时和缓,不若实证之常急不缓;腹虽痛,但喜按,与实证之腹痛拒按不同c所以,病机的本质为虚,实为假象,即真虚假实。

  2.真实假虚(大实有赢状):真实假虚病机本质为实,而虚则是表面现象,为假象。如热结肠胃、痰食壅滞、湿热内蕴、大积大聚等,使经络阻滞,气血不能畅达,反而出现一些类似虚的假象。如热结肠胃,里热炽盛之病人,一方面见到大便秘结、腹满硬痛拒按、潮热谵语、舌苔黄燥等实证的表现,有时又可出现精神萎靡、不欲多言,但语声高亢气粗,肢体倦怠,但稍动则舒适;大便下利,但得泄而反快。究其本质,是实而不是虚。总之,在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中,病机的虚和实,都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由实转虚、因虚致实和虚实夹杂,常常是疾病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因此,在临床上不能以静止的、绝对的观点来对待虚和实的病机变化,而应以运动的、相对的观点来分析虚和实的病机。


       二、阴阳失调

  阴阳失调,是机体阴阳消长失去平衡的统称,是指机体在疾病过程中,由于致病因素的作用,导致机体的阴阳消长失去相对的平衡,所出现的阴不制阳、阳不制阴的病理变化。阴阳失调又是脏腑、经络、气血、营卫等相互关系失调,以及表里出入、上下升降等气机运动失常的概括。由于六淫、七情、饮食、劳倦等各种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也必须通过机体内部的阴阳失调,才能形成疾病,所以,阴阳失调又是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内在根据。

  阴阳失调的病理变化,其主要表现,不外阴阳盛衰、阴阳互损、阴阳格拒、阴阳转化以.,及阴阳亡失等几个方面,其中阴阳偏盛偏衰则是各种疾病最基本的病理变化,这种变化通过疾病性质的寒热而表现出来。

  (一)阴阳盛衰

  阴阳盛衰,是阴和阳的偏盛或偏衰,而表现为或寒或热、或实或虚的病理变化,其表现形式有阳盛、阴盛、阳虚、阴虚四种。

  1.阴阳偏盛:阴或阳的偏盛,主要是指“邪气盛则实”的病理变化。“阳盛则热,阴盛则寒”是阳偏盛和阴偏盛病机的特点。前者其病属热属实,后者其病属寒属实。

  阳长则阴消,阴长则阳消,所以,“阳盛则阴病,阴盛则阳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是阳偏盛或阴偏盛等病理变化的必然发展趋势。

  (1)阳盛则热:阳盛是指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阳气偏亢,脏腑经络机能亢进,邪热过盛的病理变化。阳盛则热是由于感受温热阳邪,或感受阴邪而从阳化热,或七情内伤,五志过极而化火,或因气滞、血瘀、痰浊、食积等郁而化热化火所致。

  阳盛则热的病机特点,多表现为阳盛而阴未虚的实热证。阳以热、动、燥为其特点,故阳气偏盛产生热性病变,以及燥、动之象,出现发热、烦躁、舌红苔黄、脉数等。故曰:“阳盛则热”;由于阳的一方偏盛会导致阴的一方相对偏衰,所以除上述临床表现外,同时还会出现口渴、小便短少、大便干燥等阳盛伤阴,阴液不足的症状,故称“阳盛则阴病”,但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阳盛。

  但需要指出,“阳盛则阴病”,阳盛则阴虚。在病机上,必须分清阴是相对不足还是绝对亏虚。·邪客于阳而致阳盛,阳盛必损阴,但阴虽亏而尚未达到阴虚的程度,阴仅相对不足,其病机为阳盛而阴未虚。若阴由相对的不足转而成为绝对的虚损,阳盛与阴虚并存或只有阴虚而无阳盛,则病机便从实热转化为实热兼阴亏或阴虚内热。

  (2)阴盛则寒:阴盛,是指机体在疾病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种阴气偏盛,机能障碍或减退,阴寒过盛以及病理性代谢产物积聚的病理变化。阴盛则寒多由感受寒湿阴邪,或过食生冷,寒湿中阻,阳不制阴而致阴寒内盛之故。

  一般地说,阴盛则寒的病机特点,多表现为阴盛而阳未虚的实寒证。阴以寒、静、湿为其特点,故阴偏盛产生的寒性病变以及湿、静之象,表现为形寒、肢冷、喜暖、口淡不渴、苔白、脉迟等。所以说:“阴盛则寒”。由于阴的一方偏盛,常常耗伤阳气,会导致阳的一方偏衰,从而出现恶寒、腹痛、溲清便溏等。这种阳气偏衰的表现是由于阴盛所引起的,所以又称“阴盛则阳病”。

  “阴盛则阳病”,阴盛则阳虚。从病机变化来说,阴盛则阳病虽然也可区分为阳的相对不足和绝对的虚损,但是,由于阳主动而易耗散,而且阴寒内盛多因素体阳虚,阳不制阴所致。所以,实际上在阴偏盛时,多同时伴有程度不同的阳气不足,难以明确区分为相对不足和绝对损伤。

  2.阴阳偏衰:阴阳偏衰,是人体阴精或阳气亏虚所引起的病理变化。阳气亏虚,阳不制阴,使阴相对偏亢,形成“阳虚则寒”的虚寒证。反之,阴精亏损,阴不制阳,使阳相对偏亢,从而形成“阴虚则热”的虚热证。

  (1)阳虚则寒:阳虚,是指机体阳气虚损,失于温煦,机能减退或衰弱的病理变化。形成阳偏衰的主要原因,多由于先天禀赋不足,或后天饮食失养,或劳倦内伤,或久病损伤阳气所致。一般地说,其病机特点多表现为机体阳气不足,阳不制阴,阴相对亢盛的虚寒证:阳气不足,一般以脾肾之阳虚为主,其中尤以肾阳不足为最。因为肾阳为人身诸阳之本。所以,肾阳虚衰(命门之火不足)在阳偏衰的病机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由于阳气的虚衰,阳虚则不能制阴,阳气的温煦功能减弱,经络、脏腑等组织器官的某些功能活动也因之而减弱衰退,血和津液的运行迟缓,水液不化而阴寒内盛,这就是阳虚则寒的主要机理。阳虚则寒,虽也可见到面色觥白、畏寒肢冷、舌淡、脉迟等寒象,但还有喜静蜷卧、小便清长、下利清谷等虚象。所以,阳虚则寒与阴盛则寒,不仅在病机上有所区别,而且在临床表现方面也有不同:前者是虚而有寒,后者是以寒为主,虚象不明显。

  (2)阴虚则热:胡虚,是指机体精、血、津液等物质亏耗,以及阴不制阳,导致阳相对亢盛,机能虚性亢奋的病理变化。形成阴偏衰的主要原因,多由于阳邪伤阴,或因五志过极,化火伤阴,或因久病耗伤阴液所致。一般地说,其病机特点多表现为阴液不足及滋养、宁静功能减退,以及阳气相对偏盛的虚热证。

  阴虚之证,五脏俱有,但一般以肝肾为主,其他三脏之阴虚,久延不愈,最终多累及肝肾。五者之间,亦多夹杂并见。临床上以肺肾阴虚、肝肾阴虚为多见。因为肾阴为诸阴之本,所以,肾阴不足在阴偏衰的病机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由于阴液不足,不能制约阳气,从而形成阴虚内热、阴虚火旺和阴虚阳亢等多种表现,如五心烦热、骨蒸潮热、面红升火、消瘦、盗汗、咽干口燥、舌红少苔、脉细数无力等,即是阴虚则热的表现。阴虚则热与阳盛则热的病机不同,其临床表现也有所区别:前者是虚而有热,后者是以热为主,虚象并不明显。

  (二)阴阳互损

  阴阳互损,是指在阴或阳任何一方虚损的前提下,病变发展影响到相对的一方,形成阴阳两虚的病理变化。在阴虚的基础上,继而导致阳虚,称为阴损及阳;在阳虚的基础上,继而导致阴虚,称为阳损及阴。由于肾藏精气,内寓真阴真阳,为全身阳气阴液之根本,所以,无论阴虚或阳虚,多在损及肾脏阴阳及肾本身阴阳失调的情况下,才易于发生阳损及阴或阴损及阳的阴阳互损的病理变化。

  1.阴损及阳:阴损及阳,系指由于阴液亏损,累及阳气,使阳气生化不足或无所依附而耗散,从而在阴虚的基础上又导致了阳虚,形成了以阴虚为主的阴阳两虚的病理变化。例如,临床常见的遗精、盗汗、失血等慢性消耗性病证,严重地耗伤了人体阴精,因而化生阳气的物质基础不足,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出现自汗、畏冷、下利清谷等阳虚之候。这是由阴虚而导致阳虚,病理上称为“阴损及阳”。

  2.阳损及阴:阳损及阴,系指由于阳气虚损,无阳则阴无以生,累及阴液的生化不足,从而在阳虚的基础上又导致了阴虚,形成了以阳虚为主的阴阳两虚的病理变化。例如,临床上常见的水肿一病,其病机主要为阳气不足,气化失司,水液代谢障碍,津液停聚而水湿内生,溢于肌肤所致。但其病变发展则又可因阴无阳生使阴阳日益亏耗,而见形体消瘦、烦躁升火,甚则瘛疯等阴虚症状,转化为阳损及阴的阴阳两虚证。这是由阳虚而导致阴虚,病理—亡称为“阳损及阴”。

  实际上,由阴或阳的一方不足导致另一方虚损,终究会导致阴阳两虚,只是程度轻重不同而已,这在脏腑,气血病理变化中是屡见不鲜的。因为肾阴为全身·阴液之本,肾阳为全身阳气之根,故阳损及阴、阴损及阳,最终又总是以肾阳、肾阴亏虚为主要病变。

  (三)阴阳格拒

  阴阳格拒,是阴盛至极或阳盛至极而壅遏于内,使阴气与阳气或阳气与阴气相互阻隔不通的病理变化。阴阳格拒是阴阳失调中比较特殊的一类病机,包括阴盛格阳和阳盛格阴两方面。阴阳相互格拒的机理,主要是由于某些原因引起阴或阳的一方偏盛至极,而壅遏于内,将另一万排斥于外,迫使阴阳之间不相维系所致。阴阳格拒表现为真寒假热或真热假寒等复杂的病理现象。

  1.阴盛格阳(真寒假热):阴盛格阳,是指阴寒过盛,阳气被格拒于外,出现内真寒外假热的一种病理变化。如虚寒性疾病发展到严重阶段,其证除有阴寒过盛之四肢厥逆、下利清谷、脉微细欲绝等症状外,又见身反不恶寒(但欲盖衣被)、面颊泛红等假热之象。身反不恶寒、面颊泛红,似为热盛之证,但与四肢厥逆、下利清谷、脉微欲绝并见,知非真热,而是假热。

  阴盛格阳,又有格阳和戴阳之分,格阳是内真寒而外假热,阴盛格阳于体表(身反不恶寒)。戴阳是下真寒而上假热,阴盛格阳于头面(面赤如妆)。格阳和戴阳均属真寒假热证,其病机同为阴阳格拒。实际上,疾病发展到阴阳格拒的严重阶段,格阳证和戴阳证常常同时出现,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2.阳盛格阴(真热假寒):阳盛格阴,是指阳盛已极,阻拒阴气于外,出现内真热外假寒的一种病理变化。阳盛格阴是由于热极邪气深伏于里,阳气被遏,闭郁于内,不能透达于外所致。其病机的本质属热,而临床症状有某些假寒之象,故又称真热假寒。如热性病发展到极期(阳明经证——白虎汤证、阳明腑证——承气汤证,及暑厥病等),即有阳热极盛之心胸烦热、胸腹扪之灼热、口于舌燥、舌红等症状,又有阳极似阴的四肢厥冷或微畏寒等:热势愈深,四肢厥冷愈甚,所以有热深厥亦深,热微厥亦微之说。四肢厥冷是假象,系阳盛于内,格阴于外所致。

  (四)阴阳转化

  在疾病发展过程中,阴阳失调还可表现为阴阳的相互转化。阴阳转化包括由阳转阴和由阴转阳,

  1.由阳转阴:疾病的本质本为阳气偏盛,但当阳气亢盛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向阴的方向转化。如某些急性外感性疾病,初期可以见到高热、口渴、胸痛、咳嗽、舌红、苔黄等一些热邪亢盛的表现,属于阳证。由于治疗不当或邪毒太盛等原因,可突然出现体温下降、四肢厥逆、冷汗淋漓、脉微欲绝等阴寒危象。此时,疾病的本质即由阳转化为阴,疾病的性质由热转化为寒,病理上称之为“重阳必阴”。“重阳必阴”与“阳证似阴”不同,前者的“阳”和“阴”皆为真,后者的“阳”为真,而其“阴”为假。

  2.由阴转阳:疾病的本质为阴气偏盛,但当阴气亢盛到一定程度,就会向阳的方向转化。如感冒初期,可以出现恶寒重发热轻、头身疼痛、骨节疼痛、鼻塞流涕、无汗、咳嗽、苔薄白、脉浮紧等风寒束表之象,属于阴证。如治疗失误,或因体质等因素,可以发展为高热、汗出、心烦、口渴、舌红、苔黄、脉数等阳热亢盛之候。此时,疾病的本质即由阴转化为阳,疾病的性质则由寒转化为热,病理上称之为“重阴必阳”。“重阴必阳”与“阴证似阳”有本质的区别。

  (五)阴阳亡失

  阴阳亡失,是指机体的阴液或阳气突然大量的亡失,导致生命垂危的一种病理变化。包括亡阴和亡阳。

  1.亡阳:亡阳,是指机体的阳气发生突然脱失,而致全身机能突然严重衰竭的一种病理变化。一般地说,亡阳多由于邪盛,正不敌邪,阳气突然脱失所致,也可由于素体阳虚,正气不足,疲劳过度等多种原因,或过用汗法,汗出过多,阳随阴泄,阳气外脱所致。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亡阳,多由于阳气的严重耗散,虚阳外越所致,其临床表现多见大汗淋漓、手足逆冷、精神疲惫、神情淡漠,甚则昏迷、脉微欲绝等一派阳气欲脱之象。

  由于阳气和阴精具有依存互根的关系,亡阳则阴精无以化生而耗竭。所以,亡阳之后,继之往往出现阴竭之变,阳亡阴竭,生命就告终了。

  2.亡阴:亡阴,是指由于机体阴液发生突然性的大量消耗或丢失,而致全身机能严重衰竭的一种病理变化。一般地说,亡阴多由于热邪炽盛,或邪热久留,大量煎灼阴液所致.也可由于其他因素大量耗损阴液而致亡阴,其临床表现多见汗出不止,汗热而粘、四肢温和、渴喜冷饮、身体干瘪、皮肤皱折、眼眶深陷、精神烦躁或昏迷谵妄、脉细数疾无力,或洪大按之无力。同样,由于阴液与阳气的依存互根关系,阴液亡失,则阳气所依附而涣散不收,浮越于外,故亡阴可迅速导致亡阳,阴竭则阳脱,阴阳不相维系而衰竭,生命也随之告终了。

  亡阴和亡阳,在病机和临床征象等方面,虽然有所不同,但由于机体的阴和阳存在着互根互用的关系。阴亡,则阳无所依附而浮越;阳亡,则阴无以化生而耗竭。故亡阴可以迅速导致亡阳,亡阳也可继而出现亡阴,最终导致“阴阳离决、精气乃绝”,生命活动终止而死亡。

  综上所述,阴阳失调的病机,是以阴阳的属性,阴和阳之间存在着的相互制约、相互消长、互根互用和相互转化关系的理论,来阐释、分析、综合机体一切病理现象的机理。因此,在阴阳的偏盛和偏衰之间,亡阴和亡阳之间,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也就是说,阴阳失调的各种病机,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病情的进退和邪正盛衰等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的。


        三、气血失调

  气血是人体脏腑、经络等一切组织器官进行生理活动的物质基础,而气血的生成与运行又有赖于脏腑生理机能的正常。因此,在病理上,脏腑发病必然会影响到全身的气血,而气血的病变也必然影响到脏腑。气血的病理变化总是通过脏腑生理机能的异常而反映出来。由于气与血之间有着密切关系,所以在病理情况下,气病必及血,血病亦及气,其中尤以气病及血为多见。

  气血失调的病机,同邪正盛衰,阴阳失调一样,不仅是脏腑、经络等各种病变机理的基础,而且也是分析研究各种疾病病机的基础。

  (一)气失调

  气的病变,包括气的生成不足或耗散太过,气的运行失常,以及气的生理功能减退等,具体表现为气虚、气陷、气滞、气逆、气闭、气脱等几个方面。

  1.气虚:气虚是指元气不足,全身或某些脏腑机能衰退的病理变化。气虚主要表现为元气不足,脏腑功能活动减退,以及机体抗病能力下降等方面,其形成的主要原因多是先天不足,或后天失养,或肺脾肾功能失调,也可因劳伤过度、久病耗伤、年老体弱所致。气虚多见于慢性疾患、老年患者、营养缺乏、疾病恢复期以及体质衰弱等病变。其临床表现以少气懒言、疲倦乏力、脉细软无力等症为重要特点。

  各脏腑气虚的特点,多与其生理功能有关,如肺气虚的特点是“主气”的功能衰退;心气虚的特点是“主血脉”和“藏神”的功能衰退;脾胃气虚的特点是“腐熟水谷”和“运化精微”的功能衰退以及中气下陷等;肾气虚的特点是“藏精”、“生髓”和“气化”、“封藏”以及“纳气”等功能的衰退等。

  因肺主一身之气,脾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脾肺气虚直接影响元气的生成,故临床上所谓气虚证,多是指脾气虚和肺气虚以及脾肺气虚。

  气虚和阳虚,虽然都是脏腑组织机能活动的衰退和抗病能力的减弱,但气虚则是指单纯的机能减退,而阳虚则是在气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出现了阳气虚少,所以气虚属于阳虚的范畴,气虚可发展为阳虚,但气虚则不一定阳虚。其区别在于:气虚是虚而无寒象,而阳虚则是虚而有寒象。

  由于气与血、津液的关系极为密切,因而在气虚的情况下,必然会影响及血和津液,从而引起血和津液的多种病变。如气虚可导致血虚、血瘀和出血,也可引起津液的代谢障碍,如脾气虚不能运化水湿而形成痰饮、水肿等。

  2.升降失常:升降失常包括气陷、气脱、气滞、气逆和气闭等。

  (1)气陷:气陷为气虚病机之一,是以气的升举无力,应升反降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病理变化。气陷多因气虚进一步发展而来。脾宜升则健,脾气虚,易导致气陷,常称“中气下陷”。机体内脏位置的相对恒定,全赖于气的正常升降出入运动。所以,在气虚而升举力量减弱的情况下,就会引起某些内脏的下垂,如胃下垂、肾下垂、子宫脱垂、脱肛等,还可伴见腰腹胀满重坠、便意频频,以及短气乏力、语声低微、脉弱无力等症。

  (2)气脱:气脱是指气虚之极而有脱失消亡之危的一种病理变化。由于体内气血津液严重损耗,以致脏腑生理功能极度衰退,真气外泄而陷于脱绝危亡之境。气脱有虚脱、暴脱之分:精气逐渐消耗,引起脏腑功能极度衰竭者,为虚脱;精气骤然消耗殆尽;引起阴竭阳亡者,为暴脱。如心气虚脱则心神浮越,脉微细欲绝;肝气虚脱则目视昏蒙,四肢微搐;脾气虚脱则肌肉大脱,泻利不止;肺气虚脱则呼吸息高,鼾声如雷;肾气虚脱则诸液滑遗,呼气困难。阴气暴脱则肤皱眶陷,烦躁昏谵;阳气暴脱则冷汗如珠,四肢厥逆等。

  (3)气滞:气滞是指某些脏腑经络或局部气机郁滞的病理变化。气滞主要是由于情志内郁,或痰、湿、食、积、瘀血等阻滞,以及外伤侵袭、用力努伤、跌仆闪挫等因素,使气机阻滞而不畅,从而导致某些脏腑经络的功能失调或障碍所致,以闷胀、疼痛为其临床特点。由于人体气机升降多与肝主疏泄、肺主宣降、脾主升清、胃主降浊,以及肠主泌别传导功能有关,故气滞多与这些脏腑功能失调有关。

  气行则血行,气滞则血瘀;气行水亦行,气滞则水停。所以气滞可以引起血瘀、水停,形成瘀血、痰饮、水肿等病理变化。

  (4)气逆:气逆是气机逆乱、失常之统称。气逆,主要指气机上逆,是气机升降失常,脏腑之气逆乱的一种病理变化。气逆多由情志所伤,或因饮食寒温不适,或因痰浊壅阻等所致。气逆最常见于肺、胃和肝等脏腑。肺以清肃下降为顺,若肺气逆,则肺失肃降,发为咳逆上气;胃气宜降则和,若胃气逆,则胃失和降,发为恶心、呕吐、嗳气、呃逆;肝主升发,若肝气逆,则升发太过,发为头痛胀,面红目赤而易怒。由于肝为刚脏,主动主升,且又为藏血之脏,因此,在肝气上逆时,甚则可导致血随气逆,或为咯血、吐血,或壅遏清窍而致昏厥。

  一般地说,气逆于上,以实为主,但也有因虚而气上逆者。如肺虚而失肃降或肾不纳气,都可导致肺气上逆;胃虚失降也能导致胃气上逆等,属因虚而气逆。

  (5)气闭:气闭是脏腑经络气机闭塞不通的一种病理变化。气闭多是风寒湿热痰浊等邪毒深陷于脏腑或郁闭于经络,以致某一窍隧失其通顺之常所致。如心气内闭则谵语癫狂,神昏痉厥;胸肺气闭,则胸痹结胸,气喘声哑;膀胱气闭则小便不通;大肠气闭则大便秘结;经络气闭则关节疼痛等。其中以心闭神昏最为严重,一般所说的闭证,主要是指心气内闭而言。

  (二)血失调

  血的生理功能异常,主要表现为血液的生成不足或耗损太过,血液的运行失常,以及血液濡养功能减退等几个方面。血失调包括血虚、血瘀、血热和出血等。

  1.血虚:血虚是指血液不足,濡养功能减退的一种病理变化。其形成的原因:一是失血过多,如吐血、衄血、月经过多,外伤出血等使体内血液大量丧失,而新血又不能及时生成和补充;二是血液生化不足,脾胃为气血生化之源,脾胃虚弱,化源不足,导致生成血液的物质减少,或化生血液的功能减弱;三是久病不愈,慢性消耗等因素而致营血暗耗;四是瘀血阻滞,瘀血不去则新血不生等,最终导致全身血虚。

  血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重要物质之一,对人体具有营养作用。因此,血液虚亏不能营养脏腑组织,必然导致全身或局部失于营养,生理功能逐渐减退等病理变化。其临床表现以眩晕,面色不华,唇、舌、爪甲淡白无华为重要特征。

  由于心主血,肝藏血,脾为气血生化之源,肾精能化血,所以血虚多与心、肝、脾、,肾等脏功能失调关系密切。血虚与阴虚同属阴血不足,但血虚是虚而无热象,而阴虚是虚而有热象。两者在病机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2.血瘀:血瘀是指瘀血内阻,血行不畅的一种病理变化。气滞而致血行受阻,或气虚而血运迟缓,或痰浊阻于脉络,或寒邪人血,血寒而凝,或邪热人血,煎熬血液等等,均足以形成血瘀,甚则血液瘀结而成瘀血。所以,瘀血是血瘀的病理产物,而在瘀血形成之后,又可阻于脉络,而成为血瘀的一种原因。

  血瘀的病机主要是血行不畅。瘀血阻滞在脏腑、经络等某一局部时,则发为疼痛,痛有定处,得寒温而不减,甚则可形成肿块,称之为症。同时,可伴见面目黧黑、肌肤甲错、唇舌紫暗以及瘀斑、红缕等血行迟缓和血液瘀滞的现象。

  血瘀反过来又可加剧气机的郁滞,从而形成气滞导致血瘀、血瘀导致气滞的恶性循环。由于血瘀与气虚、气滞、血寒、血热等病理上相互影响,所以血除有寒热之别外,常常出现血瘀兼气虚、血瘀兼气滞、血瘀兼血虚等病理改变。

  3.血热:血热是指血分有热,血行加速甚则瘀阻的一种病理变化。血热多由外感热邪侵袭机体,或外感寒邪人里化热,伤及血分以及情志郁结,郁久化火,火热内生,伤及血分所致。

  由于血得温则行,故在血热的情况下,血液运行加速,甚则灼伤脉络,迫血妄行,邪热又可煎熬阴血和津液:所以,血热的病理变化,以既有热象,又有耗血、动血及伤阴为其特征。

  4.出血:出血是指血液溢于脉外的一种病理变化。其形成多由火气上逆,或热邪迫血妄行,或气虚不能摄血,或瘀血停滞,或因外伤损伤脉络等,使血液不能正常循行而溢于脉外所致。出血之候,随处可见,由于出血部位、原因以及出血量之多寡和血的颜色之不同,可表现出不同的病理现象。

  出血过多,不仅可以导致血虚气弱,发展成为气血双虚,从而使脏腑组织功能减退:若突然大量失血,还可致气随血脱,甚则发生阴阳离决而死亡。

  此外,血的失常还包括血寒,血寒是血分有寒,血行迟缓的一种病理变化,多因寒邪侵袭或阳虚内寒所致,以肢体手足麻木冷痛,心腹怕冷,腹有块痛,得温则减,女子月经不凋为其病变特征。

  (三)气血关系失调

  气和血的关系极为密切,生理上相互依存,相互为用,故病理上也相互影响而致气血同病。气对于血,具有推动、温煦、化生、统摄的作用,故气的虚衰和升降出入异常,必然影响及血。如,气虚则血无以生化,血必因之而虚少;气虚则推动、温煦血液的功能减弱,血必因之而凝滞;气虚则统摄功能减弱,则血必因之外溢而出血。气滞则血必因之而瘀阻;气机逆乱血必随气上逆或下陷,甚则上为吐衄,下为便血、崩漏。另一方面,血对于气,则具有濡养和运载作用,在血液虚亏和血行失常时,也必然影响及气。如,血虚则气亦随之而衰;血瘀.则气亦随之而郁滞;血脱,则气无所依而脱逸。气血关系失调,主要有气滞血瘀、气不摄血、气随血脱、气血两虚和气血不荣经脉等几方面。

  1.气滞血瘀:气滞血瘀是指气机郁滞,血行不畅而气滞与血瘀并存的一种病理变化。气滞和血瘀,常同时存在。由于气的运行不畅,导致血运的障碍,而形成气滞血瘀,也可因闪挫外伤等因素,而致气滞和血瘀同时形成。在一般情况下,肝主疏泄而藏血,肝的疏泄在气机调畅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气滞血瘀多与肝的生理功能异常密切相关:其次,由于心主血脉而行血,故在心的生理功能失调时,则多先发生血瘀而后导致气滞。气滞血瘀,在临床上多见胀满疼痛,瘀斑及积聚症瘕等症。

  2.气虚血瘀:气虚血瘀是指气虚而运血无力,血行瘀滞,气虚与血瘀并存的一种病理变化。气能行血,气虚则推动无力而致血瘀。轻者,气虚无力,但尚能推动,只不过血行迟缓,运行无力;重者,在人体某些部位,因气虚较甚,无力行血,血失濡养,则可见瘫软不用,甚至萎缩,肌肤干燥、瘙痒、欠温,甚则肌肤甲错等气血不荣经脉的具体表现。

  3.气不摄血:气不摄血,是指因气的不足,固摄血液的生理功能减弱,血不循经,溢出脉外,而导致咯血、吐血、衄血、发斑、便血,尿血、崩漏等各种出血的病理变化。其中因中气不足,气虚下陷而导致血从下溢,则可见崩漏、便血、尿血等病症。

  4.气随血脱:气随血脱,是指在大量出血的同时,气也随着血液的流失而散脱,从而形成气血两虚或气血并蜕的病理变化。常由外伤失血或妇女崩漏、产后大出血等因素所致。血为气之载体,血脱,则气失去依附,故气亦随之散脱而亡失。

  5.气血两虚:气血两虚,即气虚和血虚同时存在的病理变化,多因久病消耗、气血两伤所致,或先有失血,气随血耗;或先因气虚,血的生化无源而日渐衰少,从而形成肌肤干燥、肢体麻木等气血不足之证。


        四、津液失常

  津液的正常代谢,是维持体内津液的正常生成、输布和排泄之间相对衡定的基本条件。

  津液代谢失常,是津液的输布失常、津液的生成和排泄之间失去平衡,从而出现津液的生成不足,或是输布失常、排泄障碍,以致津液在体内的环流缓慢,形成水液潴留、停阻、泛滥等病理变化。

  津液的代谢,是一个复杂的生理过程,由于多个脏腑的多种生理功能的相互协调,才能维持正常的代谢平衡,其中与肺脾肾的关系更为密切。所以,肺、脾、肾等脏腑中,任何一脏或任何一种生理功能的异常,均能导致津液的代谢失常,形成体内津液不足,或是津液在体内潴留,从而内生水湿或痰饮。

  (一)津液不足

  津液不足,是指津液在数量上的亏少,进而导致内则脏腑,外而孔窍、皮毛,失其濡润滋养作用,因之产生一系列干燥失润的病理变化。津液不足多由燥热之邪或五志之火,或高热、多汗、吐泻、多尿、失血,或过用辛燥之剂等引起津液耗伤所致。

  津液不足的病理变化,由于津液亏损程度不同,而有伤津和伤阴之分。津和液,在性状、分布部位、生理功能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因而津液不足的病机及临床表现,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津较清稀,流动性较大,内则充盈血脉,润泽脏腑,外则达于皮毛和孔窍,易于耗散,也易于补充。如炎夏而多汗,或因高热而口渴引饮;气候干燥季节,常见口、鼻、皮肤干燥;大吐、大泻、多尿时所出现的目陷、螺瘪,甚则转筋等,均属于以伤津为主的临床表现。液较稠厚,流动性较小,是以濡养脏腑,充养骨髓、脑髓、脊髓,滑利关节为主,一般不易损耗,一旦亏损则亦不易迅速补充。如热病后期或久病伤阴,所见到的舌光红无苔或少苔,唇舌干燥而不引饮,形瘦肉脱,皮肤毛发枯槁,甚则肉困、手足震颤蠕动等,均属于阴液枯涸以及动风的临床表现。

  伤津和脱液,在病机和临床表现方面虽然有所区别,但津液本为一体,二者相互为用,病理上互相影响。一般说来,轻者为伤津,重者为伤阴。伤津并不一定兼有伤阴,但伤阴则必兼有伤津,所以说伤津乃伤阴之渐,伤阴乃津枯之甚。

  由于津血同源,故津液亏乏或枯竭,必然导致阴血亏乏,出现血燥虚热内生或血燥生风等津枯血燥的病理改变。若津液耗损,使血液减少而血行郁滞不畅,从而发生血瘀之变,终致津亏血瘀。

  气与津液相互依附、相互为用。津液的代谢,有赖于气的升降出入运动;气有固摄和气化作用,可以控制和调节津液的生成与排泄。气也要依附于津液而存在,如人体津液大量丢失,气失其依附而随之形成气随液脱的危重状态。

  (二)水湿停聚

  津液的输布和排泄,是津液代谢中的两个重要环节。津液的输布和排泄的功能障碍,虽然各有不同,但其结果都能导致津液在体内不正常的停滞,成为内生水湿、痰饮等病理产物的根本原因。

  津液的输布障碍,是指津液得不到正常输布,导致津液在体内环流迟缓,或在体内某一局部发生潴留,因而津液不化,水湿内生,酿成痰饮的一种病理变化。导致津液输布障碍的·原因很多,涉及到肺的宣发和肃降、脾的运化和散精、肝的疏泄条达和三焦的水道是否通利等各个方面,但其中最主要的是脾的运化功能障碍。

  津液的排泄障碍,主要是指津液转化为汗液和尿液的功能减退,而致水液潴留,上下溢于肌肤而为水肿的一种病理变化。津液化为汗液,主要是肺的宣发功能;津液化为尿液,主要是肾的蒸腾气化功能。肺肾的功能减弱,虽然均可引起水液潴留,·发为水肿,但是肾的蒸腾气化则起着主宰排泄的作用。

  津液的输布障碍和排泄障碍,二者虽然有别,但亦常相互影响和互为因果,其结果则导致内生水湿,酿成痰饮,引起多种病变。

  总之,水湿停聚,主要形成湿浊困阻、痰饮凝聚和水液潴留等病理变化。

  1.湿浊困阻:湿浊困阻虽为肺脾肾等相关为病,但以脾不运湿为要。湿之为病最多,“其为害最缓,最隐,而难觉察也。……在经多见是肿而冷,或腰背强,头重如裹,或肢作困,为疮为疡,湿性缠绵,或全身疼,浮肿、痹证、痿璧,种种为病;人里则气机壅塞,为胀为痞,或温湿寒热、湿痰泄泻,为病不一”(《医原记略》)。

  2.痰饮凝聚:痰与饮都是脏腑功能失调,津液代谢障碍,以致水湿停聚而形成的病理产物,又是多种疾患的致病因素,导致复杂的病理变化。详见第七章病因,在此不再赘述。

  3.水液潴留:水液潴留多由肺脾肾等脏腑功能失调,水液代谢障碍,从而使水液潴留体内,而发为水肿。水液泛溢肌肤,则头面、眼睑、四肢浮肿,甚则全身水肿。若水邪潴留腹腔,则腹肿胀大,发为腹水。

  气可以化水,水停则气阻。津液代谢障碍,水湿痰饮潴留,可导致气机阻滞的病理变化:如,水饮阻肺,肺气壅滞,宣降失职,可见胸满咳嗽、喘促不能平卧;水饮凌心,阻遏心气,心阳被抑,则可见心悸、心痛;水饮停滞中焦,阻遏脾胃气机,可致清气不升,浊气不降,而见头昏困倦、脘腹胀满、纳化呆滞;水饮停于四肢,则可使经脉阻滞,表现为肢体沉重胀痛等临床表现。

  (三)津液与气血的关系失调

  津液与气血之间关系失调,其临床常见者,主要为水停气阻、气随液脱、津枯血燥及津亏血瘀等几方面。

  1.水停气阻:水停气阻是水液停贮体内,导致气机阻滞的病理变化。津液的生成、输布和排泄,依赖于脏腑气机酌升降出入运动,气行则水行。津液的气化失常,则水液停聚而形成水湿痰饮,水湿痰饮阻碍气机运行,水停则气阻。如水饮阻肺,则肺气壅滞,失于肃降,可见胸满咳嗽、喘促不能平卧;水饮凌心,阻遏心气,致使心阳被抑,则可见心悸心痛;水饮停滞中焦,阻遏脾胃气机,则可致清气不升,浊气不降,而见头昏困倦、脘腹胀满、纳化呆滞、恶心呕吐等症;水饮停于四肢,则可阻滞经脉气血的流通,故除见浮肿外,尚可见肢体沉困或胀痛等症。

  2.气随液脱:气随液脱是由于津液大量丢失,气失其依附而随津液外泄,从而导致阳气暴脱亡失的气阴两脱的病理变化。气随液脱多由大汗伤津,或严重吐泻,耗伤津液所致。

  3.津枯血燥:津枯血燥是指津液亏乏,甚则枯竭,从而导致血燥虚热内生,或血燥生风的病理变化。津液是血液的重要组成部分,津血又同源于后天的水谷精微,若因高热伤津,或烧伤,而使津液大亏,或阴虚痨热,津液暗耗,均会导致津枯血燥,而见心烦、鼻咽干燥、口渴喜饮、肌肉消瘦、小便短少、舌红少津、脉细数等症。

  4.津亏血瘀:津亏血瘀指津液亏损,血液运行不畅的病理变化。津液充足是保持血脉充盈、血液运行通畅的重要条件。若因高热、烧伤,或吐泻、大汗出等因素,从而使津液大量消耗,则津液亏少而血亦亏虚,使血液循行滞涩不畅,即可发生血瘀之病变,临床表现即可在原有津液亏损不足基础上,出现舌质紫绛,或见瘀斑等症。


        第三节 内生五气病机

  内生“五气”,是指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气血津液和脏腑等生理功能的异常而产生的类似风、寒、暑、湿、燥、火六淫外邪致病的病理变化。由于病起于内,故分别称为“内风”、“内寒”、“内湿”、“内燥”和“内火”,统称为内生“五气”。因此,所谓内生“五气”并不是致病因素,而是由于气血津液、脏腑等生理功能失调所引起的综合性病理变化。


        一、风气内动

  (一)内风的含义

  风气内动,即“内风”。“内风”,是体内阳气亢逆变动而生风的一种病理变化。因其病变似外感六淫中风邪的急骤、动摇和多变之性,故名。由于“内风”与肝的关系较为密切,故又称肝风内动或肝风。

  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或阳热亢盛,或阴虚不能制阳,阳升无制,均可导致风气内动。故内风乃身中阳气之变动,肝风内动以眩晕、肢麻、震颤、抽搐等病理反映为基本特征。风胜则动,因其具有“动摇不定’’的特点,故临床上称之为动风。

  (二)内风的病理变化

  风气内动有虚实之分,主要有热极生风、肝阳化风、阴虚风动和血虚生风等。

  1.热极生风:热极生风,又称热盛风动。多见于热性病的极期,由于邪热炽盛,煎灼津液,伤及营血,燔灼肝经,使筋脉失其濡养所致。临床上以高热、神昏、抽搐、痉厥、颈项强直、角弓反张、目睛上吊等为临床特征。

  2.肝阳化风:肝阳化风,多由于情志所伤,操劳过度,耗伤肝肾之阴,以致阴虚阳亢,水不涵木,浮阳不潜,久之则阳愈浮而阴愈亏,终至阴不敛阳,肝之阳气升动而无制,便亢而化风,形成风气内动。临床可见筋惕肉晌、肢麻震颤、眩晕欲仆,或口眼喁斜,或半身不遂,甚则血随气逆而卒然仆倒,或为闭厥,或为脱厥。

  3.阴虚风动:阴虚风动;多见于热病后期,阴津亏损,或由于久病耗伤,阴液大亏所致。主要病机是阴液枯竭,无以濡养筋脉,筋脉失养,则变生内风,此属虚风内动。临床可见筋挛肉晌、手足蠕动,以及阴液亏损之候。阴虚风动在病机和临床表现等方面与肝阳化风、热极生风是有区别的。

  4.血虚生风:血虚生风,多由于生血不足,或失血过多,或久病耗伤营血,肝血不足,筋脉失养,或血不荣络,则虚风内动。临床可见肢体麻木不仁、筋肉跳动,甚则手足拘挛不伸等症以及阴血亏虚之候。

  此外,尚有血燥生风,多由久病耗血,或年老精亏血少,或长期营养缺乏,生血不足,或瘀血内结,新血生化障碍所致。其病机是津枯血少,失润化燥,肌肤失于濡养,经脉气血失于调和,血燥动而生风。临床可见皮肤干燥或肌肤甲错,并有皮肤瘙痒或落屑等症。

  (三)外风与内风的关系

  外风为六淫之首,四季皆能伤人,经口鼻或肌表而人。经口鼻而入者,多先侵袭肺系;经肌表而人者,多始于经络,正虚邪盛则内传脏腑。这两种途径又可同时兼有。因外风作用部位不同,临床上可有不同的表现。内风系自内而生,多由脏腑功能失调所致,与心肝脾肾有关,尤其是与肝的关系最为密切。其临床表现以眩晕、肢麻、震颤、抽搐等为主要特征。


        二、寒从中生

  (一)内寒的含义

  寒从中生,又名“内寒”,“内寒”,是机体阳气虚衰,温煦气化功能减退,虚寒内生,或阴邪弥漫的病理变化。

  内寒多因阳气亏虚,阴寒内盛,机体失于温煦而成。内寒多责之于心,脾、肾,且与脾肾关系密切。脾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脾阳能达于肌肉四肢;肾阳为人身阳气之限,能温煦全身脏腑组织。故脾肾阳气虚衰,则温煦失职,最易表现虚寒之象,而尤以肾阳虚衰为关键。

  阳虚阴盛之寒从中生,与外感寒邪或恣食生冷所引起的寒的病变,即“内寒”与“外寒”之间不仅有所区别,而且还有联系。其区别是,“内寒”的特点主要是虚而有寒,以虚为主;“外寒”的特点则主要是以寒为主,且多与风邪、湿邪等相兼为病,或可因寒邪伤阳而兼虚象,但仍以寒为主。两者之间的主要联系是:寒邪侵犯人体,必然会损伤机体阳气,而最终导致阳虚;而阳气素虚之体,则又因抗御外邪能力低下,易感寒邪而致病。

  (二)内寒的病理变化

  气主煦之,阳虚则阴盛,机体阳气不足,阴寒内盛,失于温煦机体的作用,使脏腑组织表现为病理性机能减退。以冷(畏寒、肢冷)、白(面、舌色白)、稀(分泌物和排泄物质地清稀,如痰液稀白,大便稀薄),润(舌润,口不渴)、静(.精神状态安静、喜卧)为其临床特点,其中以“冷”为最基本的特征。

  阳气虚衰,寒从中生的病理表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温煦失职,虚寒内生,呈现出面色苍白、形寒肢冷等阳热不足之象;或因寒性凝滞,其性收引,使筋脉收缩,血行迟滞,而现筋脉拘挛,肢节痹痛等。二是阳气不足,气化功能减退或失司,水液不得温化,从而导致阴寒性病理产物的积聚或停滞。如水湿痰饮之类,以致尿、痰、涕、涎等排泄物证澈清冷,或大便泄泻,或水肿等。

  此外,不同脏腑的阳虚内寒病变,其临床表现也各不相同。如心阳虚则心胸憋闷或绞痛、面青唇紫等;脾阳虚则便溏泄泻;肾阳虚则腰膝冷痛、下利清谷、小便清长、男子阳痿、女子宫寒不孕等。

  (三)外寒与内寒的关系

  寒邪为病有内外之分。外寒指寒邪外袭,为六淫中之寒邪,其病又有伤寒、中寒之别,寒邪伤于肌表。郁遏卫阳,称为“伤寒”;寒邪直中于里,伤及脏腑阳气。则为“中寒”。寒邪侵犯人体的部位,虽有表里内外、经络脏腑之异,但其临床表现均有明显寒象:内寒是机体阳气不足,寒从中生,主要是指心:脾,肾的阳气衰微,其临床表现以面色咣白、四肢不温、小便清长、大便溏薄、舌淡苔白等为特征:因肾阳为人身诸阳之本,故内寒与肾之关系尤为密切:内寒必见虚象,而且虚象比寒象更为显著。外寒与内寒虽有区别,但它们又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阳虚内寒之休,容易感受外寒;而外来寒邪侵入人体,积久不散,又能损伤人体阳气,导致内寒。


       三、湿浊内生

  (一)内湿的含义

  湿浊内生,又称“内湿”。。内湿”,即体内水湿停滞。内湿是由于脾不运湿,肾不主水,输布排泄津液的功能障碍,从而引起水湿痰浊蓄积停滞的病理变化。由于内生之湿多因脾虚,故又称之为脾虚生湿。

  内湿的产生,多因素体肥胖,痰湿过盛;或因恣食生冷,过食肥甘,内伤脾胃,致使脾失健运不能为胃行其津液,津液的输布发生障碍所致。如是则水津不化,聚而成湿,停而为痰,留而为饮,积而成水。因此,脾的运化失职是湿浊内生的关键。

  脾主运化有赖于肾阳的温煦和气化:因此,内湿不仅是因为脾阳虚衰,津液不化,而且与肾有密切关系。肾主水液,肾阳为诸阳之本,故在肾阳虚衰时,亦必然影响及脾,使脾失运化而导致湿浊内生。·反之,由于湿为阴邪,湿盛则可损伤阳气,因之湿浊内困,久之亦必损及脾阳肾阳,而致阳虚湿盛之证。

  内湿为水液代谢失调的病理产物,虽与肺,脾、肾功能失调均有关,但与脾的关系最为密切。湿从内生,聚而为患,或为泄泻,或为肿满。或为痰饮。内湿的临床表现以脾胃症状为主。湿留于内,可因体质、治疗等因素而有寒化、热化之分。

  此外,外感湿邪与内生湿浊,二者亦常互相影响。湿邪外袭每伤及脾,脾失健运则滋生内湿。脾失健运,或内湿素盛之体,亦每易外感湿邪而发病:

  (二)内湿的病理变化

  湿性重着粘滞,多易阻遏气机,其临床表现常可随湿邪阻滞部位的不同而各异。如湿邪留滞经脉之间,则症见头重如裹、肢体重着,也可出现颈项强急、屈伸不利等。风寒湿邪,侵袭人体,壅阻经络,可以致痉,痉病是以项背强急、四肢抽搐,甚至角弓反张为主要表现的疾病,湿为痉病原因之一。湿犯上焦,则胸闷咳喘;湿阻中焦,则脘腹胀满、食欲不振、口腻或口甜、舌苔厚腻;湿滞下焦,则腹胀便溏、小便不利;水湿泛溢于皮肤肌腠,则发为水肿。湿浊虽可阻滞机体上、中、下三焦的任何部位,但以湿阻中焦脾胃为主,因此脾虚湿困常是必见之证。

  (三)外湿与内湿的关系

  外湿多由气候潮湿,或涉水冒雨,居住潮湿等外界湿邪所致。内湿则是湿从中生,多由脾失健运,不能运化精微,以致水湿停聚所致,即所谓“脾虚生湿”,但外湿和内湿又相互影响,外湿发病,必伤及脾.脾失健运,则湿浊内生;而内湿由于脾虚,脾阳虚损,水湿不化,又易于感受外湿。


        四、津伤化燥

  (一)内燥的含义

津伤化燥又称“内燥”。内燥。,是指机体津液不足,人体各组织器官和孔窍失其濡润,因而出现以干燥枯涩失润为特征的病理变化,故又称津伤化燥。内燥多因久病伤阴耗液或大污、大吐、大下,或亡血失精导致阴亏液少,以及某些热性病过程中的热邪伤阴或湿邪化燥等所致。由于津液亏少,不足以内溉脏腑、外润腠理孔窍,从而燥热便由内而生,故临床多见干燥不润等病变。

  一般来说,阴津亏损,可产生内燥,而实热伤津亦可导致燥热内生。内燥病变可发生于各脏腑组织,以肺、胃、肾及大肠为多见。因为肺为燥金之脏,主气,司全身精血津液的敷布。肺气虚弱,则水精不能四布而化燥,其病属虚。大肠为燥金之腑,主津,故肠胃燥热,灼伤津液,亦常致燥,多属于实。此外,肾总司一身的气化活动,若肾的气化失常,津液不布,也可以导致内燥:故内燥起于肺、胃,肾,胃为重,肾尤为重。

  (二)内燥的病理变化

  内燥病变,临床多见津液枯涸的阴虚内热之证,如肌肤干燥不泽、起皮脱屑,甚则破裂,口燥咽干唇焦,舌上无津,甚或光红龟裂,鼻干目涩,—爪甲脆折,大便燥结,小便短赤等燥热之象。;如,以肺燥为主则兼见干咳无痰,甚则咯血;以胃燥为主时,则胃阴不足,.可伴见舌光红无苔;以肾燥为主,则为肾阴精枯涸,伴见形体消瘦、发脱、齿槁,甚则经闭、痿厥;若系肠燥,则兼见便秘等症。总之,“干”是内燥的病理特点。在上焦则干咳,咽干口燥;在中焦则烦渴、呕呃;在下焦则便秘、经闭。

  (三)外燥与内燥的关系

  外燥是感受外界燥邪所致,可发生于秋季的外感疾病,故称秋燥。外燥有温燥和凉燥之分。燥而偏寒者为凉燥,燥而偏热者为温燥。外燥偏重于犯肺,内燥多由高热、大汗、剧烈吐泻,或失血过多,或年高体弱,阴血亏损所致。临床上表现出一派津伤阴亏之候,如皮肤干糙、口干咽燥、毛发不荣、肌肉瘦削、尿少、便干等。内燥遍及全身,以肺、胃;大肠多见,伤及血脉,则与肝肾有关。


       五、火热内生

  (一)内火的含义

  火热内生,又称“内火”或“内热”。“内火”,是由于阳盛有余,或阴虚阳亢,或由于气血的郁滞或由于病邪的郁结而产生,火热内扰导致机能亢奋的病理变化。

  火与热同类,均属于阳,故有“火为热之极,热为火之渐”之说。因此,火与热在病机与临床表现上基本是一致的,唯在程度上有所差别。

  (二)内火的病理变化

  1.人身之阳气,在正常情况下有养神柔筋,温煦脏腑组织的作用,为生理之火,中医称之为“少火”;但是,在病理情况下,若阳气过亢,机能亢奋,以致伤阴耗液,此种病理性的阳气过亢则称为;“壮火”,中医学又称为“气有余便是火”。

  2.邪郁化火:邪郁化火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外感六淫风、寒、燥、湿等病邪,在病理过程中·,皆能郁滞从阳而化热化火,如寒郁化热、湿郁化火等。二是体内的病理性代谢产物,如痰浊、瘀血和食积、虫积等,均能郁而化火。邪郁化火的主要机理,实质上也是由于这些因素导致机体阳气郁滞,气郁则生热化火、实热内结所致。

  3.五志过极化火:五志过极化火又称“五志之火”,多指由于精神情志的刺激,影响了机体阴阳、气血和脏腑的生理平衡,造成气机郁结,气郁日久则从阳而化热,因之火热内生,肝郁气滞,气郁化火,发为“肝火”。

  4.阴虚火旺:阴虚火旺属虚火,多由精亏血少,阴液大伤,阴虚阳亢,则虚热虚火内生。一般来说,阴虚内热多见全身性的虚热征象。而阴虚火旺,其临床所见,火热征象则往往较集中于机体的某一部位。如阴虚而引起的牙痛、咽痛、口干唇燥、骨蒸潮热、颧红等,均为虚火上炎所致。

  总之,火热内生的病理不外虚实两端。实火者,多源于阳气有余,或因邪郁化火,或因五志化火等。其病势急速,病程较短,多表现为壮热、面赤、口渴喜冷、小便黄赤、大便秘结,甚则狂躁、昏迷、舌红苔黄燥、脉洪数等症。虚火多由于精亏血少,阴虚不能制阳,虚阳上亢所致。病势缓慢,病程较长,其临床主要特征为五心烦热、午后颧红、失眠盗汗、口燥咽干、眩晕、耳鸣、舌红少苔、脉细数等。

  火热病变的共同特点是:热(发热,恶热,喜冷)、赤(面赤,目赤,舌红)、稠(分泌物和排泄物,如痰、涕、白带粘稠)、燥(口渴,咽干,便燥)、动(神情烦躁,脉数)。

  至于各脏腑之火,详见于脏腑病机,在此从略。

  (三)外火与内火的关系

  外火多由感受温热之邪或风寒暑湿燥五气化火所致,临床上有比较明显的外感病演变过程。内火则为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或五志化火而致,其病变通过各脏腑的病理变化反映出来,无明显外感病史。但外火和内火又相互影响,内生之火可招致外火。如平素阴虚火旺或阳热亢盛者,感受六淫之后,内外交迫,常致五气从火而化。而外火亦可引动内火,如外火灼伤津血、引动肝阳、化火生风等。

  总之,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因脏腑功能紊乱可以产生风、寒、湿、燥、火(热)的病理变化。由于这五种病理变化的名称与六淫中的风、寒、湿、燥、火(热)相同,且其部分症状亦与六淫中相应邪气的致病特点相类似,所以将内生病理与外来病邪区别开来,称之为内风、内寒、内湿、内燥、内火(热),统称内生“五气”。

  内风与肝有关,虽有虚实之分,除热极生风属实外,余者如肝阳化风、阴虚风动、血虚生风等皆属于虚。肝阳化风和阴虚风动的病理基础均为肝肾阴虚,但肝阳化风多见于内伤杂病之中,以水不涵木、阴虚阳亢、上盛下虚为特征。阴虚风动,多见于温热病后期,真阴亏损,肝失所养,精血不足,邪少虚多,虚风内动,故临床上以手足蠕动或痪疚,伴有神倦、心中儋儋大动、齿黑、舌绛少苔、脉虚等为特征。血虚生风,因血不养筋,故以麻木、肉困、筋挛为特征,不若肝阳化风之抽搐、震颤和阴虚风动之手足蠕动或瘐疯,内寒主要由于脾、肾阳虚所致,尤以肾阳虚衰为关键,其病理表现为阳虚内寒之本虚证,并可导致阳气不足、水湿内停之标实证。

  内湿主要是由于脾的运化功能失健所致,即脾虚生湿,其病理表现以水湿内停为主,而内寒虽亦可形成阳虚水停,但以阳虚内寒为主。

  内燥多因肺、胃、肾阴液不足,尤其是肾阴不足,其病理表现以“干”为主,可兼有轻微的阴虚燥热之证。

  火热内生也是临床上比较常见的病理现象。内火有虚实之分,通过脏腑的阴阳失调而表现出来。虚火和实火的主要区别在于:虚火有明显的阴虚内热之证,热象较实火为缓和,伤津不显著,结合临床其他症状不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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