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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十九年以前的日化产品

 王东镇 2012-11-14

3002.十九年以前的日化产品

2012.11.14

在我十九年以前留在办公室的物品中有一些日用化工产品:一些香皂(可能是比赛得来,或出差时买的便宜货),包括宾馆的一次性小香皂;一只中华牙膏;一瓶友谊雪花;一瓶上海日化四厂92年出品的天然草莓二合一“施美护发洗发精”;一只金鸡鞋油、一只一滴亮鞋油。香皂当然可以继续使用,而鞋油已经干硬了。让我吃惊的是雪花还有香气,膏体仍然洁白,没有蒸发;牙膏有些膨胀和护发洗发精几乎看不出变化,它们都可以继续使用!

 使用过期产品对我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事,包括过期药,只要没变质,几乎没有扔的东西。

 我经常出入的是廉价市场,全身上下没有名牌,好一点的衣服往往是压箱底,而为了帮助亲友纠正错误,我不惜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甚至挺身而出,代人受过!

 这是从父辈继承和自己养成的习惯,已经改不了了。所以,什么样的苦日子都能过。

 产品的保质期是一种相对的规定,弹性很大,对企业是一种约束,对消费者是一种提示,关键是利用的价值,而选择的权力还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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