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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成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菊苑杂谈 2012-11-22

发布时间: 2011-11-03 11:09 来源: 进入电子报手机看新闻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刘惊涛)为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湖北省十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前成立“十堰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将由专职人员负责,24小时接受市民有关10种情形的火灾隐患举报。希望通过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断提升十堰市消防监督机构隐患排查整治水平。

  据悉,十堰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设在十堰市公安消防支队,于10月25日起已正式运行。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为0719-8872119或电子邮箱443745095@qq.com <mailto: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为0719-8872119或电子邮箱443745095@qq.com>。市民可通过24小时消防热线电话、信件邮寄、网上举报等多种方式投诉举报火灾隐患。

  为了让市民群众更好地了解举报投诉的范畴,十堰市消防部门介绍了十堰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受理举报投诉的10种情形: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 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了鼓励市民群众共同参与消防防控、消除火灾隐患,对举报内容明确、具体并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举报人员,将进行奖励。相关承办部门及工作人员则要求认真受理、查处举报投诉,并严格保守举报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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