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开通的武汉地铁2号线,9个车站冠名将全部取消;已经挂在车站内的车站冠名标识,在正式开通前都会更改过来。去年底,周黑鸭等9家企业,通过公开拍卖或谈判的方式,取得了武汉地铁2号线站点6年的冠名权。记者23日采访了9家企业有关人士,其中3家表示已接到地铁集团的通知,2家表示不便发表意见。“周黑鸭·江汉路”没有了。(11月24日《武汉晚报》)
“各位乘客您好,周黑鸭·江汉路到了,请您拿好手中的鸭脖子,依次从左边车门下车。”这一调侃依稀还在耳边回响,煮熟的周黑鸭“飞”了,便成了网友新的揶揄之词。而耐人寻味的是,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郝立晓表示,他没有接到冠名被取消的官方消息,但从“我没有办法做评论”的表述看,失落之情溢于言表。同样吊诡的是,对取消地铁2号线冠名一事,武汉地铁集团没作回应。
当初,周黑鸭等9家企业取得武汉地铁2号线站点6年的冠名权,俨然悄无声息;如今,这几家企业被取消冠名权,同样悄无声息。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在汹汹然的舆论压力下,武汉地铁集团突然取消这几家企业的冠名权,并不难理解,甚至也不难想到。问题是,如此取消,如何善后?
周黑鸭等企业取得冠名权,很显然会与武汉地铁集团签订合同,如今武汉地铁集团单方面毁约,既违背了契约精神,也涉嫌违反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呢?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言之,周黑鸭等企业完全有权利要求武汉地铁集团赔偿损失。
当然,但凡洞悉现实语境,便可知道这些企业未必敢向武汉地铁集团讨要说法,毕竟武汉地铁集团是国有企业,有政府背景。不过,即便武汉地铁集团主动赔偿了,也是拿纳税人的钱,对纳税人来说这是一种不该承担的负担。人们常说花钱买个教训,不管花不花钱,武汉地铁集团都应该汲取教训。
首先,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拿出来拍卖或冠名。公共资源不应该完全拒绝商业,但不能商业化,更不能过度商业化,如果钻进钱眼里,难免闹出大笑话。其次,广征民意不应该是一句空话。如果武汉地铁集体拍卖冠名更公开,更广泛、持久地征求民意,民意也不会如此反对,其实不是所有人都反对周黑鸭冠名,有网友认为周黑鸭的冠名“很亲切”,人们不满的是被代表。最后,恪守契约精神。武汉地铁集团不是不能取消冠名,但应该依靠法律、程序来,比如2007年,天津地铁尝试商业冠名,冠名权的使用年限为5年。今年11月初,天津地铁借合同到期之际,取消了相关企业的商业冠名。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感叹契约意识匮乏,也有人吃了契约精神不足的亏,身为国企,武汉地铁集团有责任带头守卫契约精神。
此外,有一种声音不能不提,经此“折腾”,周黑鸭一分钱没花,已经成为尽人皆知的品牌,真是无本万利。按照这种说法,周黑鸭真该偷着乐。但是,一码归一码,周黑鸭虽然无意中受益了,但当今社会的契约精神受伤了。英国法律史学家梅因说过,“迄今为止,所有社会进步的运动,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契约精神是法治的根基,每个人每个企业都有责任践行契约精神,而不是破坏。石城客(江苏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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