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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好身份证 别当“冤大头”

 预约爱情 2012-11-27

俗话说,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降。你可能不时会在媒体上看到这样的事情,某人有天突然收到银行催款通知书,得知一张以自己身份证办理的信用卡已透支若干元。但事实上,某人并没有亲自去办过这张信用卡,后来得知,是别人冒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早已正式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以下简称为《解释》)。《解释》规定了相关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明确了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一系列疑难问题。

由于法律条文较多较细,涉及部门也较多,文内不能全面评析。本期《每周说法》特邀请圣伦达律师事务所徐永忠主任及南辉明律师(实习),为读者讲解信用卡犯罪中,与身份证有关的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一不小心,就有人可能“中招”,让律师为您一一提醒——

情况一:

出借人允许出借身份证

欠了钱出借人要先顶上

4月份,肖可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书,称他的信用卡欠款已达10000元,要求肖可归还欠款,否则银行将张追究肖可的法律责任。此时,肖可才记起一年前他的好友杜立曾向其借用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当时肖可还为杜立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和收入证明。此后信用卡一直是杜立在用。

■律师解析:

一、本案中的三个法律关系。

1、肖可和杜立之间的代理法律关系,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杜立是代理人,肖可是被代理人。2、肖可和银行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在这个法律关系中,银行和肖可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当由肖可承担。3、肖可和杜立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在这个法律关系中,肖可是转让人,杜立是受让人。肖可同意杜立以自己的名义申领的信用卡,说明此时肖可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杜立,对于肖可与杜立之间的这个法律合同关系,肖可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即将信用卡交给杜立使用,而杜立并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即及时归还欠款。

因此,肖可应当承担责任,但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杜立追偿,杜立应当赔偿肖可的损失。

情况二:

借了身份证

不知对方用来干啥

王培刚刚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书,称他的信用卡欠款已达15000元,要求他还欠款,王培感到莫名其妙,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原来王培一年前曾将身份证借给小舅子杨安办理手机卡,没想到杨安使用王培身份证,伪造了杨安的授权委托书和收入证明,以杨安的名义办了信用卡,还透支了15000元。

■律师解析:

一、本案中,王培将身份证交与杨安,只是授权杨安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手机卡,杨安却超出了代理权限利用王培的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但是银行看来,杨安办卡时出示了王培的身份证,有理由认为杨安是王培的代理人,接下来的法律后果由王培承担。

二、杨安未经王培授权而使用王培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兵使用的行为根据刑法和《解释》的规定,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

三、此案中王培与银行的合同生效并非是出于自愿选择的结果,而是法律直接规定的结果,对于王培而言,履行合同是被动的,法律强加的义务,所以,在王培承担了还款责任后,可以向杨安进行追偿。

情况三:

身份证被盗

事先登报可以免责

同样是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书,并被告知以自己的身份证办的信用卡欠款已达8000元。原来,一年前,丽丽的身份证曾经被盗,丽丽及时办理了挂失手续,并在媒体上发布了声明,后来又补领了新身份证。后来经公安机关查知,盗窃丽丽身份证的汪明,伪造了丽丽的授权委托书和收入证明,办理了信用卡,并透支了80000元。

■律师解析:

丽丽不应当承担责任,而汪明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

一、丽丽的身份证被盗后,及时的办理了挂失、声明以及补领新身份证的手续,足以说明丽丽曾公开表示自身份证丢失后一切与该身份证有关的行为均没有得到自己的授权,丽丽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所以,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二、汪明盗窃丽丽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根据刑法和《解释》的规定,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汪明,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

情况四:

被人伪造身份证

“事主”不需承担责任

一天,刘晓突然收到某银行的催款通知书,称他的信用卡欠款已达10000元,要求他归还欠款,经查,是犯罪嫌疑人李华伪造刘晓的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并透支10000元,对此,刘晓毫不知情。

■律师解析:

刘晓不应当承担责任,李华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

一、李华伪造刘晓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没有得到刘晓的授权或追认,根据合同法,刘晓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二、李华伪造刘晓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根据刑法和《解释》的规定,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

■教你一招

登份遗失声明

降低被冒用风险

据了解,身份证遗失后,市民可以及时挂失并在贵州省或本市内各大公开发行的正规媒体上刊登一份遗失声明。圣伦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南辉明说,办理挂失和发布声明相当于一份免责公告,万一有不法分子利用遗失的身份证办理各种不法业务时,可为证件所有人降低该违法行为为其带来的风险。

律师同时提醒: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是由国家发放并认可的公民身份标识,使用该标识实施的活动均被视为证件持有人所为,一切法律后果也由证件持有人承担。因此,应慎重保管,不要交与他人使用,另外,公民擅自将居民身份证借予他人使用的,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然而,记者通过随机调查发现,贵阳市不少市民曾有过身份证遗失的经历,却少有市民刊登遗失声明。市民汤小姐的经历比较典型,她曾遗失身份证却没有刊登遗失声明,她说:“麻烦,也没这个意识。”而记者了解到,刊登遗失声明属于自愿性质,即使没有遗失声明,公安机关还是会为市民补办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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