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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速位居全国第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国第三位

 地球村360 2012-12-03
 本报乌鲁木齐11月2日讯记者王永飞、董少华从2012年前三季度自治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月至9月,我区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速位居全国第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国第三位。
    据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副总队长王贵荣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新疆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515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41元,增长19.5%,比全国平均增速高4.1个百分点。新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95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03元,增长14.1%,比全国平均增速高1.1个百分点。
    其中,农民来自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等民生工程补助和农业生产性补贴等转移性收入增长50.3%,成为农村居民现金收入增长的最大亮点,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3.2个百分点。(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23.5%,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政策力度的加大:加大了对乡村干部、基层代课老师等人员报酬、生活费补助的投入;加大了民生工程建设力度,增加了农民在本乡镇内的就业机会;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实施力度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为农民外出创收奠定了基础,前三季度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长20.8%。另外,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加529元,增长15.6%,呈现第一产业带动, 三产业两翼齐飞的良二、好态势;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28.1%,主要是农民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出租农业机械所带来的收益增加所致。
    分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原因,王贵荣说,今年以来,自治区连续八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调城市低保标准和城镇社会散居“三无”人员补助标准以及为新疆80岁以上老人提供高龄津贴;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连续十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地州阳光工资兑现;国家各项鼓励自主创业政策的实施以及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降低税负;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扭转了上年同期的下降趋势;各级政府通过巩固“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成果、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不断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有力促进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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