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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计量单位的符号书写有哪些规定

 智者1111 2012-12-03
 
法定计量单位的符号书写有哪些规定

 

 
(1)       法定单位与词头的符号,不论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一律用正体,不附省略点,且无复数形式。
(2)       单位符号的字母一般用小写字体,如,m(米)s(秒);若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则其符号的第一个字母用大写体,如,W(瓦) A(安)
(3)       若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则其符号的第一个字母用大写字体,其余用小写体,如,Pa(帕)
(4)       大于或等于106的词头,采用大写字体,其余词头为小写。如,MPakm.
(5)       升的单位符号有“L”、“l”,当打字和印刷时,表示容积量值应使用,避免英文字母“l”与阿拉伯数字“1”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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