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纪律公平应落在实处

 博学堂 2012-12-04
纪律公平应落在实处
发布时间: 2012-11-14     来源: 安福县纪委     作者: 魏建平

  宋朝学者释惟白曾说:“人平不语,水平不流”,法国政治家军事家拿破仑也有一句名言:“在政府事务中,公平不仅是一种美德,而且是一种力量”,可见古今中外,人人渴求公平。对于我们党的纪律而言,公平也是必不可少的,可以说公平是纪律的灵魂和生命,纪律无公则无威,公生威,偏失信。纪律公平不能只写在纸上或说在嘴上,而应落在实处。

  在制定纪律时,不“量身定做”。制定纪律应针对所有党员,不能在定纪时就给予某些特殊党员以特权,纪律的适用对象必须是所有党员,不管党员官多大、地位多高,都必须平等的遵守党的纪律。

  在监督检查时,不“因人施策”。在对党员及监察对象进行监督检查以发现其违纪违法行为时,不能对某些党员“倍加照顾”,有事没事专盯人家;而对其他党员却疏于监管,不管有事没事视而不见。

  在决定处分时,不“双重标准”。在给予违纪者纪律处分时,不能宽严失度,失去了纪律的公正性,不能对领导干部宽,对普通党员严;对有“关系”的人宽,对无“关系”的人严;对有些领域宽,对有些领域严。尤其不能对亲近自己的所谓“熟人”,能为自己办点事的所谓“能人”,有点影响的所谓“名人”,处在重要位置上的所谓“要人”宽容有加,甚至姑息养奸。

  在执行纪律时,不“亲疏有别”。对纪律处分决定要一视同仁的坚决执行到位,防止有的处分决定不宣布或不及时宣布,有的处分材料未装入干部人事档案,有的决定给予重处分的而实际执行的却是轻处分,有的该降级的未降级,有的还在处分期限内就违规提升职务或晋升工资,有的年度考评和处分决定相脱离,要坚决杜绝“今天调查,明天处理,后天平反” 的现象。

  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要一碗水端平,我们纪检干部更应该在事前、事中、事后始终贯彻纪律公平的思想。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