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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红楼梦》续书的三种模式

 解连环 2012-12-04

 清代《红楼梦》续书的三种模式

 

 

自从《红楼梦》在1791年由程伟元正式刊刻出版以后,其续书也就大量出现,成为我国小说史上的一大景观。《红楼梦》续书虽数量众多,但其叙事的模式基本上只有三种,这就是以林黛玉命运的重新安排为依据的三种模式。
它们是:死而复生的模式、托生的模式和三界互通的模式。

 

第一种模式:人物复生模式


这一类续书的基本模式是:林黛玉死后复生,经过一番曲折的经历,重回贾府,得到封诰。而林家则因经营有方,成为巨富。林黛玉有一同父异母的兄或弟弟,通过苦读终于考上进士甚至状元,林黛玉有了与贾府相等甚至超过贾府的社会地位与经济地位,因此顺利地与贾宝玉成婚,成为贾宝玉的正室。而贾府也因为林黛玉而摆脱了衰微的命运,重新家门振兴。
这一类模式是《红楼梦》续书中最初出现,也是最为人所熟悉的模式,甚至有人索性将这一模式作为《红楼梦》续书的形式。实际上,它所占的比例却不大,只有《后红楼梦》、《红楼圆梦》、《红楼梦补》、《红楼幻梦》四种。
它影响较大的原因可能与以下两个因素有关,第一、它是与《红楼梦》续书中运用得最早的叙事模式有关。最早的续书《后红楼梦》采用这一方法,这部小说并不是续书中写得较好的,但却对以后的续书影响较大。以后许多续书常常采用《后红楼梦》中的情节。第二、《红楼梦》续书中写得最好的小说《红楼梦补》采用的是这一模式。这样就会无形中使人产生了这种叙事模式是《红楼梦》续书的主流模式的印象。采用这一类模式的续书都是属于扬黛类的。

 

第二种模式:托生、转生模式


在续书中有海圃主人《续红楼梦》、王兰《绮楼重梦》、陈少海《红楼复梦》三种。在这一类小说续书中,林黛玉要么不再出现(如海圃主人《续红楼梦》),要么林黛玉处于从属的地位(如《红楼复梦》中林黛玉的后身松彩芝),或者虽仍处于尊贵的地位,却无任何个性可言,而成为宝钗式个性与处世的人物(如《绮楼重梦》之舜华),占据这类小说中心地位的是以贾政、贾宝玉之子贾茂、或改变了思想与个性的宝玉的后身祝梦玉,即是以男性为中心的人物群体,这个群体是以通过科举考试、或建功立业来做官,以达到自己的人生理想。
这一类续书中除了《绮楼重梦》是在表达作者情场、官场事事如意的白日梦外,其余都属于扬钗类小说续书。
可以说在《红楼梦》续书中,这两种情节模式的选择体现了小说续书作者对《红楼梦》的两人不同的评论态度。

 

第三种模式:三界互通模式


小说续书有秦子忱《续红楼梦》、山樵《补红楼梦》和《增补红楼梦》。最早叙述这一模式的是秦子忱《续红楼梦》,这些小说都写了三个不同而又可以通过梦境或其它手段互相连接交通的世界。在阴间是由林如海为城隍的世界,在这一世界中的人都是不属于金陵十二钗正副册中的人物,如贾母、焦大、贾珠、冯渊、薛蟠等。王熙凤也由于生前作恶太多,被罚在阴间受一大段折磨,但过一段时间也就回到太虚幻境中去与十二钗中人相会。贾宝玉等人也能在阴间游历,与朋友相聚。
这类续法模式的第一个特点是:各种续书写阴间的生活与人世间无任何差异。阴间如同阳间一样,充满世俗的生活情调。
第二个特点是充满命运的色彩。在这个模式中,《红楼梦》中的人物或迟或早,都一一要到另一个世界中去。而将小说中人物置于三界的做法本身便带着一种对生活缺憾的认知与表述。因此这一类小说已不再在意于对钗、黛优劣的评论,或将宝玉与黛玉给予结合的安排(只有在最早采用这个模式的秦子忱《续红楼梦》中让黛玉重新从太虚幻境中回到人间,与宝玉结合,以后采用这一模式的小说都不再这么安排了),而是表达出对生活本身是带着缺陷的思想,它所体现的是乐观加悲观的人生思想。

《红楼梦》续书中的三种续法模式基本上代表了三种对《红楼梦》的观点与评论,从刊印的时间来看,这三种模式基本上是纠缠在一起出现的,而《红楼梦影》最后出现。这样看来,《红楼梦》的续书发展是从表达对《红楼梦》人物褒贬的评论开始,逐渐发展到以表达作者借作《红楼梦》续书来表达自己的人生生活观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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