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经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印发的《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0]41号)规定,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是:
①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②负责社会团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
③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④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
⑤负责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
⑥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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