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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是否高尚的职业 诺奖作品译者论翻译

 蕙籣留香 2012-12-07
                                        译者:教授翻译fking86     发布:2012-12-03 15:44:44双语对照 | 查看译者版本
                                                                             如此笔耕生涯—诺奖作品译者论翻译 

求职推荐书上写这么几句如何?“世上根本就不存在优秀的翻译。最优秀的翻译错误最严重。不管我多么喜欢他们,必须密切注意所有的翻译。”

或者这么写:“哦,你们这些翻译,不要鸡奸我们!”

要不就是:“译者=叛徒。”

这些人见人恨的家伙到底是什么人?既然他们那么讨人嫌,做着坏事,又是如何逃脱惩罚的呢?

好吧,我承认:我就是其中一员。我是翻译。

谁在指控我们?最上面那句盛气凌人的话出自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之口。多亏了一帮翻译,他在后来的事业生涯中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1978年),并从此改变了对翻译的态度。他承认说:“既然每一种语言都有其独特的真理,翻译恰恰就是文明精神的所在。”

第二句评论来自米兰·昆德拉(Milan Kundera),他是我们翻译兄弟们最大的“眼中钉”。他对翻译不屑一顾,就像蛇不屑一顾自己蜕下的皮。据说他紧盯自己作品的外文译本,花的时间几乎和他创作的时间一样多(上述引语就是他在责骂一名翻译时不时地用一个同义词)。

最后,我们必须感谢意大利人提醒我们每一次翻译都是一次背叛。翻译究竟是不是一种高尚的职业?

哦,当然,普希金把我们称为“人类精神的信使”,歌德指出文学翻译是“全世界最重要、最尊贵的行业之一。”但他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友好、和善的时代。距现在更近一点的有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他和其作品的英文译者诺曼·托马斯·迪·乔瓦尼(Norman Thomas di Giovanni)的关系简直就像一部斯蒂芬·金(Stephen King,美国当代恐怖、悬念、科幻小说家——译注)的小说,不过他的肯定态度让人颇感惊喜:“与作者相比,翻译的工作更加微妙、更有启发性:显然翻译是紧随作者、继往开来。翻译是写作的更高层次。”

从我的经历来看,大部分作家至少能够容忍其他人用另外一种语言重写他们的作品——当然,这正是翻译的本质。有时候,尽管这种情况极少,作者和译者因翻译这项工作产生个人交往,或关系融洽如翁贝托·艾柯(Umberto Eco)和威廉·韦弗(William Weaver),或恶劣如博尔赫斯和迪·乔瓦尼。有时作家甚至与其作品的译者喜结连理!譬如何塞·萨拉马戈(Jose Saramago)和其作品的葡语-西语译者皮拉尔?德尔?里奥(Pilar Del Rio),他们两人在一个偏远的小岛上快乐地生活和工作着。

我曾翻译过一些中国小说,视这些作家为朋友。一是由于作者对我的信任——他们几乎都不懂英文,二是他们不回避别人对其作品中的难点乃至错误的质疑,这都是难免的。比如莫言,他凭借《红高粱》在上世纪90年代初闻名于世,他就是位仁慈宽厚的人,他对译者的赞赏不亚于译者颂扬他的小说。他很清楚,中英文之间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总是帮忙解释其作品中隐晦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他明白有些情况是难免的,译本只能是原作的补充,不可能复制原作。然而,由于作家都渴望自己作品的译本能够完全具备原著那样的读者影响力,覆盖尽可能广泛的读者,作、译者之间的关系也就好不到哪儿去。这种渴望常常又带着对翻译本质的一无所知,或一种对翻译的蔑视,或二者兼而有之。

有一位作家,我曾翻译了他的小说,译本令人满意,好评如潮。据说,这位作家猜测扉页上作者名字下面的译者只不过是把翻译任务分发给中国学生,然后只是把英文稍作润色就出版了。由于我跟他未曾谋面,只能妄加猜测。对于他和其他一些中国作家来说,居然有那么些人不仅熟谙两种语言,而且真把这个行当看得比学生作业还重要,并且因为翻译得不错就引以为豪,真是不可理喻。

当然,那位作家也许言之有理。我记得1981年我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任教时,从一名年轻的研究生那儿听到过类似的说法,这位学生是文革后第一批派到美国学习的成员之一。他说起他参与把约瑟夫·海勒(Joseph Heller)的《第二十二条军规》翻译成中文的事。因为负责人手里只有一本,所以就把书撕开,分给班里的学生,一人一章。为什么不能这样做呢?不过就是翻译而已嘛!

还有一次,美孚石油公司委托我翻译一本获奖著作,是关于经济改革的(译者从来不能挑书)。作者对外面的世界知之甚少,关于我也只是听说过我的中文名字罢了。全书600多页,行业性很强,官话连篇,我苦干了好几个月,期间和作者通过几次电话,频繁用中文通信。最后,针对我不熟悉的方言和概念,我整理了一个清单,写信向他求助。也就是在那时,他突然意识到:我是一个外国人,因此不是真懂汉语!那封回信的口气高高在上,就算是写给不到10岁的小孩子也过于傲慢了。

翻译们有充分的理由赞同乔治·斯坦纳(George Steiner)的评论:“90%的翻译都不充分,”但这恰恰是一种认识,知道一部作品一旦译成外语,它就会发生改变,不过这并不是评判我们工作质量的标准。翻译的确不充分,但要想扩大优秀作品的影响力、延长优秀作品的生命,这是我们唯一的手段。

当然,翻译无止境,而原作在出版的那一刻就凝固了。不过,小说和诗歌不同于乐曲或戏剧,写成怎样就是怎样,不是为了拿来表演或再创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是,作品要拥有更广泛的读者群,就必须替换,别无他途。留待译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应对这项任务,如何处理跨文化交流的复杂性。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磕头”这个词(字面意思为,用头撞地,砰砰作响)。虽然英语难得引入中文词,“kowtow”却是其中之一,但西方读者无从理解不同的语境、细微变化和音调会在中文里唤起不同的情感。一个人磕头可能是出于崇敬、惧怕、懊悔、感激以及更多其他原因,翻译有责任想方设法捕捉各种情境里的特定感觉,办法要微妙且适当。

有些语言不可能充分翻译——根本就没有对应的词汇,或者有但不充分——而其他的语言有更丰富的词汇供选择。我最近和林丽君合译了一部小说——《尘埃落定》(英译Red Poppies,意为红罂粟——译注),由藏族作家阿来所著——所有的人物都用“天呐!”表示温和的感叹。英语最接近的直译是“Heavens!”(显然不充分)。在几个可选用词之间纠结了半天,我们决定让每个角色用不同的表达,按不同语境借用比英语表达效果更好的语言。我们用了“Ai caramba!”,“Ach du lieber!”,“Mama mia!”,“Oy gevalt!”,甚至“Merde!”。唉,我们没能说服编辑。可恶!

当然,有时候译著可以升华原著,超乎作者的想象。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arquez,《百年孤独》的作者——译注)曾说,比起《百年孤独》的西班牙语原著,他更喜欢格雷戈里·拉巴萨(Gregory Rabassa)翻译的英文版。对此拉巴萨回应道:“这话与其说是恭维我的译本,不如说是对英语语言的恭维。”詹姆斯·瑟伯(James Thurber)回敬的方式正好相反:一位法国读者告诉他法语译本读起来更精彩,他回答道:“确实,我常常在原著中丢失某些韵味。”

有时别人问我为什么做翻译,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个吃力不讨好的行当。(他们猜摸)我的人生经历很有趣,现在一定了解小说是怎么回事,所以他们会问,为什么不自己写小说呢?我只能说,不是所有的翻译都是密室里的小说家,而且我认为翻译的艺术性不亚于创作——翻译应该能创造出更优秀的东西。针对这个问题,我发自内心的回答很简单:因为我热爱翻译。我热衷于阅读中文,热衷于用英文写作。我热爱这个行业的挑战性、模棱两可性和不确定性。我热爱创造性和忠实性之间的冲突,乃至最终难免的妥协。时不时地,我读到一本令人激动的作品,就抑制不住要把它翻译成英文的冲动。换句话说,我译故我在。我知道自己为两种文化忠实地工作,倍感满足,这种满足使我乐于把好的、不好的以及平庸的中文作品翻译成可读的、让人接受的——对呀!——甚至是有销路的英文书籍。籍。天呐!

初译:心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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