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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哈德·帕普克:《知识、自由与秩序》(下)

 昵称503199 2012-12-08

格尔哈德·帕普克:《知识、自由与秩序》(下)

(2012-07-12 21:16:47)

    克里斯托夫·蔡特勒的《自由和法治国家》一文探讨了哈耶克《自由宪章》中的个人自由概念:“(哈耶克语)一个人不受别人意志的任意强制的状态。”“不依赖于别人的独断专行。”“(自由)始终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对自由的惟一侵犯就是别人的强制。”“在一种限制个人自由、使所有人的同等自由得到实现的法律下的自由。”“一个人始终有可能按照他自己的决定和计划行事(的自由)。”

 

    克里斯托夫·蔡特勒强调了哈耶克的“自由与责任”的概念;“没有不负有责任的自由。”“在开始接触这个概念(指自由)时,必须明确,责任对哈耶克来说永远意味着个人的责任。”“个人责任是对个人自由的矫正。”“个人自由的意思是:为自己的行为作保。”“个人责任首先意味着,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哈耶克本人在《自由宪章》中这样概括责任与自由:“倘若一个社会是根据治疗的原则而非审判的原则,是根据错误的原则而非罪过的原则组织起来的,那么民主在这个社会里能否生存便大成问题。我们说人们是自由而平等的,那是指他们必须受法律的判定,而不是在医院被医治。”

 

    此外,克里斯托夫·蔡特勒还对哈耶克作品中的的“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经济自由的价值地位。”“政治自由:民主和自由之间的紧张关系。”“个人自由是绝对性价值还是工具性价值?”以及“法治国家和自由。”“实质的法治国家和形式的法治国家。”“法治的概念。”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同时,克里斯托夫·蔡特勒也对哈耶克关于“国家强制合法化”的概念进行探讨,他认为:“哈耶克使国家强制合法化,点燃了自由主义者对他第二个领域的批评。”“罗斯巴德批评哈耶克把特定形式的和平、自愿的合作及拒绝合作归入强制范畴。”

 

    克里斯托夫·蔡特勒强调了哈耶克后期思想发展的转变轨迹:“他对民主立法的信任降低了。”“哈耶克承认,独立性更强的普通法法官能更好的执行自由的法律,也就是说,能更好的实现法治的原则。”“在他(哈耶克)的早期著作中,康德的法治国家理想还占主导地位,后来他逐渐意识到并承认了普通法保障个人自由的意义。”

 

    斯特凡·弗格特的《作为发现程序的市场经济竞争》一文,探讨了哈耶克在德国基尔世界经济研究所作的一篇题为《作为发现过程的竞争》的报告。并高度评价了哈耶克的这篇报告,称赞它为:“一篇开创性的、意义重大的文章。”

 

    罗伯特·内夫以命题的形式,在《哈耶克对“社会正义”的批判——二十个命题》一文中探讨了哈耶克对“社会正义”的思考。二十个命题分别针对不同的领域进行讨论。本文内容量相当之大,也非常精彩。如“命题一:哈耶克的方法不是对合意的东西进行建构主义的描述,而是揭露和幻想。”作者认为:“作为20世纪杰出的社会哲学家之一,他(哈耶克)首先是一个批评家和警告者。”“以至于社会支出只能通过超额负债来弥补,这样做的后果是,我们把再分配的代价推到了下一代人身上。”“根据那些支持“社会正义”的人的某些标准这种情况是否会持久,是值得怀疑的,在那些以哈耶克的理论为基础,坚持对“社会正义”这个概念进行极端批评的人看来,这所有的一切都会消失在错觉和幻象的迷雾中。”

 

    帕特里克·维尔特在《价格与政策——哈耶卡的货币和经济周期理论》一文中详细探讨了哈耶克的经济理论,并颠覆了我们的一个错误观点:“哈耶克提出了建立货币新秩序的建议,乍一看非常极端:货币的自由竞争。想法很简单:就象劳动者不应该处于工会的(准)垄断之下,公民在选择货币时也不应该处于国家发行银行的垄断之下。”“公民应该有权自由选择用何种货币来订立合同。”“一旦发行银行所发行的货币由于供给过度而贬值,聪明的公民就会避开这次货币贬值,转而持有另一种更稳定的货币。”“几个世纪以来,货币供给是国家的一项基本任务的观念一直根深蒂固,哈耶克动摇了这种观念。只有不了解货币的历史的人,才会认为哈耶克的观点极端。”“”

 

    格尔德·哈贝尔曼写作了《关于国家的社会政策的合法性》一文,并重新探讨了哈耶克对“社会正义”这一概念的批判。他以“市场的“客观”正义”,““社会”正义意味着随意专断的统治”,“道德规则的两种类型”,“社会政策作为智识上的错误”等几个论点为题,就此展开了探讨。他认为:“冯·哈耶克不是纯粹“自由放任主义”的拥护者”,“尽管冯·哈耶克对现代福利国家的道德和理论基础提出尖锐批评,但他决非极端自由放任主义国家和最小国家的拥护者。”“按哈耶克的观点,甚至应该将货币私有化。”

 

    马丁·莱施克在《欧洲宪法——来自哈耶克的声音》一文中,探讨了“欧洲现状及欧洲利维坦的危险”,分析了欧洲的政治结构和决策程序,并尝试着“从哈耶克的自由主义角度设置一个有运作能力的秩序”。

 

    本书的最后一片文章由亨纳·克莱纳韦弗斯写作了,文章名为《哈耶克与民主改革》,探讨了“哈耶克对民主败落的诊断”;他认为:“民主败落的诊断可分为四个不同的抽象阶段。”并逐一对这四个阶段作出了说明和分析。他总结说:“归根到底,哈耶克提出的所有批评要点可以概括为三个互相依赖的关键词:集权化、干预、再分配。”但他批评“哈耶克用民主的结构错误的解释民主败落。“哈耶克把主权、集体主义、建构主义作为民主败落的深层原因。”“对他(哈耶克)的批评主要有四点:哈耶克基本的规范性立场,他对民主的诊断,改革建议的原则以及单个的改革建议具体细节。”

 

    作者在本文的最后肯定了哈耶克,并对人类文明的未来作出了积极的展望:“民主的未来已经开始。”“哈耶克就是为此奠定了批判性和建设性的理论基础的人之一。在他意义上的继续研究探讨是必要的、可能的,也确实在做。”

 

 20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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