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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鼓励外企参与开发非常规油气资源2

 ixhixh 2012-12-09

国家能源局:鼓励外企参与开发非常规油气资源

2012-12-07 15:49:38 中国经济网  微博评论 浏览次数: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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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对话交流,创造良好环境。中国将充分利用多边双边合作机制,积极利用高层互访和政府间双多边会晤,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对话交流,增进沟通理解,增强政治互信,通过建立政府间框架协议和合作备忘录,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务实合作。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与外交、财税、商务、金融等部门的协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境外能源投资项目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备案机制。建立健全国际能源信息平台,加强战略研究和全局谋划,提供宏观指导,防控投资风险。加强信贷政策和能源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能源投资多元化提供便利。

(三)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合作水平。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中,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在工程建设中,应当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帮助当地发展教育、医疗、基础设施、人才培训等民生工程,建立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的良好关系,树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应当不断加强企业管理,提升自身素质和实力,力争把合作项目建成精品工程,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作出应有贡献。

(四)坚持平等互惠,实现互利共赢。近年来,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权益受损案例时有发生,个别地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这些事件的发生,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投资信心。希望合作双方政府秉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通过友好平等磋商,解决合作中发生的问题。

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同样也欢迎外国企业来华开展能源领域的投资与合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形成了完善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和产业指导目录。在能源领域,中国鼓励外商以合作的方式,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开展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鼓励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和采用洁净燃烧技术的火电站;鼓励跨国能源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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