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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孝」字三解

 wenghuaxian 2012-12-11

文/鲁人

  孝,为国人推崇了几千年。《尔雅.释训》说:「善父母为孝。」《说文解字》中关于「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论语.学而》中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舆。」墨家认为:「孝,利亲也。」《韩非子.忠孝》中道,孝即「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经历过人生的诸多事后,对诸多事便有了诸多感悟,对「孝」字也悟出了三解。

  一解,「孝」字为三部分,一土一撇一子。一掬土,即一墓;一撇为一幡;子自是后代子孙。引伸即为一座坟茔插一幡压在子孙身上。这用「孝」作束缚的传统,已经影响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终于演变为吃人的礼教。子孙孝敬长辈是惧于社会舆论,是为获世俗的名声。于是,衍生出郭巨埋儿,王祥卧冰一类愚不可及的荒诞故事。更有说不尽的守庐割股的孝行,实在是对人性的摧残。且有人以此名杀人,曹操在《求贤令》中说只要有才能「不仁不孝」亦可用,却又以「不孝」之名砍了孔融的头。

  二解,上为「老」部,下为「子」部。老子在上,儿子在下,老子骑在儿子头上作威作福。这仍是封建礼教及传统文化的糟粕,在许多人心里沉淀下来的意识。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指出:「只须『父兮生我』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应为长者所有。」至今,许多老子仍觉得,自己的权威被触犯,即使不算忤逆,也是极不愉快的事。他们心目中的孝顺状是「三谏而不听,则是泣而随之。」可见是非也在孝顺之后。

  三解,仍作上下两部,却是儿女将父母顶在头顶,并视为一种快乐和幸福。这算新解了。因为与传统意义所言之孝状相去甚远,被算作孝,其实是爱。孝是讲秩序,讲表情的。要长幼有序,要长者慈,幼者恭。爱则是平等的,甚至看去可能长幼序乱。但却剔除了一切社会因素,是父母与子女间情感的自然流露,也是生命的自然状态。

  中国人讲了几千年「孝」,便将情感异化为一种纯理性的规范。我们羞于说爱,不屑于说爱,于是,将生命中最重要的情感「爱」遗忘了。因此,我们只好至今时时以孝去要求子孙。其实,一个人心中无爱,孝便只是辛苦的形式;而有爱,孝便实在是微不足道的事了。

责任编辑: 潘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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