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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辅导材料

 bjvita 2012-12-16

上海营改增试点税务局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申报表辅导材料

 

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使广大纳税人能够准确掌握试点政策及新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办法,特根据财税〔2011111号以及本市2011年第5号公告,就本市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试点新增一般纳税人和兼营试点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填报事项编写本辅导资料,供纳税人参考使用。

 

 

目录

第一部分    表样和填表说明

一、新增值税申报表表样

二、新增项目说明

第二部分    纳税人申报资料

一、   填报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未发生销售额减除或抵减税额

3、兼营非试点项目

二、纳税备查资料

三、认证与抄报税

四、电子信息采集

五、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六、其他事项

第三部分    新增值税申报表重点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四、《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

五、《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

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第一部分    表样和填表说明

一、新增值税申报表表样

20111219,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2011年第5号公告《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的公告》。自201211日起,我市范围内全部增值税纳税人(包括试点增值税纳税人及原增值税纳税人)全部启用新增值税申报表。

我市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试点新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兼营试点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及填表说明表样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2申报表填表说明

 

二、新增项目说明

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相比,新表增加了两张附表:

一是《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在符合按税法规定允许减除应税服务销售额的情况下由试点一般纳税人填写。

二是《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在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减应纳增值税的已交税款的情况下,由试点一般纳税人填写。目前,允许抵减税款的情况仅指《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的情形。

 

第二部分    纳税人申报资料

201211日(所属期)起,本市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本办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  填报资料

1、纳税申报表

包括试点后新纳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原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全部采用新版一般纳税人报表,具体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

5)《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

6)《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未发生销售额减除或抵减税额

未发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不填报《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未发生可抵减税额,不填报《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

3、兼营非试点项目

纳税人兼营非试点营业税项目的,对非试点的营业税项目应继续填报原营业税申报表,对试点项目应填报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纳税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发票、合同和付款凭证等;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三、认证与抄报税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或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试点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发票认证和抄报税。

四、电子信息采集

试点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必须按规定实行电子信息采集。为了便于增值税纳税人实现对《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的电子导入,市税务局统一制作网上电子报税导入接口。

五、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试点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偷税行为,被主管税务机关实行辅导期管理的,其发生的进项税额实行先比对后抵扣方法。

六、其他事项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试点纳税人的应税服务、货物及劳务的应缴税款分别开具增值税缴款书。

 

第三部分    新增值税申报表重点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

总体来讲,主表顺序和项目名称没有变化,填报说明更加规范、用词更加严谨,需重点关注的是:

1、应税服务部分的反映栏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交通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填入第3行“应税劳务销售额”。(由于勾稽关系,本表第1行“(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也间接包含了应税服务项目数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交通运输业中采用简易征收的特定应税服务销售额填入第5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填入第10行“免税劳务销售额”。(由于勾稽关系,本表第8行“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也间接包含了应税服务项目数据)

2、出于开具国、地税增值税税单的要求,而单独启用的栏次

13栏“上期留抵税额”:

1)“本月数”列按以下要求分别不同情况填写:

2011年年末没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本栏数据为0,以下涉及“本年累计”列无需填报。

2011年年末有期末留抵税额的,以下涉及“本年累计”列需填报(由电子报税和征管系统自动计算)。

税款所属20121月份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列按“0”填写。以后各期申报表按前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列填写。

③从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一般纳税人,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数”反映201211日以后货物及应税服务共同产生的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反映2011年末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留抵及201211日以后抵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纳增值税后的留抵(由电子报税和征管系统自动计算)。

2)“本年累计”列按以下要求分别不同情况填写:

2011年年末没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本年累计不需填写(由电子报税和征管系统自动计算)。

2011年年末有期末留抵税额的,税款所属20121月份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列按税款所属201112月份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列数据填写。以后各期申报表按前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本年累计”列数据填写。

20栏“期末留抵税额”:

1) “本月数”列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本年累计”列按以下要求分别不同情况填写:

2011年年末没有期末留抵税额填写0

2011年年末有期末留抵税额的一般纳税人,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13栏“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列-(第34栏“本月数”列-第34栏“本年累计”列)] 计算结果大于零的,按计算结果填写;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零的,填写“0”。

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

1)“本月数”列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本年累计”列反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

应税服务“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税服务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服务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已缴营业税完税凭证抵减增值税税额,其中:

①应税服务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本表第19栏“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356行第10列-《附列资料(一)》第7行第10)÷《附列资料(一)》第8行第10

②应税服务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附列资料(一)》第12-1行第10列-《附列资料(一)》第13行第10

③已缴营业税完税凭证抵减增值税税额=《已缴营业税完税凭证抵减增值税税额项目明细表》“税额”“合计”栏

以上归纳概要说明:

13栏、20栏、34栏的本月数按照表内勾稽关系填列。

13栏本年累计数由系统自行运算,34栏本年累计数反映本月应税服务部分应缴增值税税,20栏本年累计数反映2011年末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留抵及201211日以后抵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纳增值税后的留抵,计算公式:[13栏“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列-(第34栏“本月数”列-第34栏“本年累计”列)] 计算结果大于零的,按计算结果填写;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零的,填写“0”。

3、打开了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的填写权限: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但不包括《销售额减除项目明细表》和《已缴营业税完税凭证抵减增值税税额项目明细表》数据。

4、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其中数的概念,等待全面转型完成后将会演变为非其中数,即一般货物和劳务加上即退货物及劳务才是企业的实际增值税申报总数。

5、在本表中反映的销售额均不扣除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

6、在申报表中隐含了看不见的栏次:多缴库,只在电子申报发送时提示。因此导致最终的缴纳数与应缴数可能不一致。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总体而言,分为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出口应税、免税项目四大类项目,重点说明在于:

1、表中不需填报发票份数。

2、表中增加了试点应税服务项目的税率:应税服务中的不动产租赁税率17%在第3栏次反映,交通运输业税率11%在第5栏次反映,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率6%在第6栏次反映。

3、表中增加了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统计项目(此项目在新增的附表《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中相应行次转入)

4、表中根据销项比例由系统自动控制增值税税单的开具。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

7栏“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填写按规定允许本期申报抵扣的试点地区开具的代扣代缴增值税税收通用缴款书上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进行了扩展,此栏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及海运运输等费用结算单据和《公路、内河货物交通运输业发票》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和税款。

1)“金额”列:填写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及海运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金额”栏数据、《公路、内河货物交通运输业发票》“金额”栏数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

如“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中“金额”为含税销售额,则本表中“金额”应按不含税销售额填报。

2)“税额”栏分别按以下不同情况填报:

①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及海运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公路、内河货物交通运输业发票》按“金额”乘以7%扣除率计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税率”栏为“11%”的,按“税额”栏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税率”栏为“3%”或未注明税率的,按“价税合计”栏数据乘以7%扣除率计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在本栏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份数、金额、税额。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中

18栏填报为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和试点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2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第23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使得在当期就可以看到留抵数据的减少。

(三)其他中

39栏填报“2011年年末留抵税额”:反映20111231日前现行一般纳税人的2011年年末增值税留抵税额,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前期申报自动导入。

41栏填报“查补税额抵欠”数据。

42栏“属于广告差额纳税减除项目且在进项税额抵扣的金额和税额合计数”由从事广告服务的纳税人填报,填报属于原广告业差额纳税范围,已在本表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金额和税额合计数。本栏不包括已在《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填报的数据。

 

四、《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

本表为本次申报表修改中的新增表格,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一般纳税人。反映按税法规定允许减除应税服务销售额的明细情况。若没有相应的减除金额,则不必填写。

1、原则类

1)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后核准使用此表。不像原来的营业税申报表,只要有业务就可以填报差额扣除项目。

2)同税率可通差原则。即在申报表中,不同项目下的同一税率的差额扣除项目,可以通差。如:一般方式下的17%差额部分,可通差税率为17%的所有销售额部分;一般方式下的6%差额部分,可通差税率为6%的所有销售额部分。

3)差额、进项不双重计算原则。即同一张发票或者选择填报扣额,或者选择抵扣进项。不得同时填报扣额并且抵扣进项。如果应当扣额,但同时也进行了进项认证抵扣,则应当在申报表中做进项转出处理。

4)按照申报企业自身的性质填列,并非按照开票方性质填列。主要体现为填报《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时,在含税发票换算为不含税时,是依据申报企业自身的相应项目税率来计算,而不考虑开票方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及该张发票是什么税率的发票。

2、具体操作类

1)应税项目根据企业自身的税种登记,可以点击打开细目进行选择。

2)期初减除项目余额,20121月应锁定为0,以后期间才会发生数字。

3)减除项目目前采集发票号码、发票金额两项,并由电子模块可以统一进行导入。

4)当期实际减除金额、当期实际减除税额、期末减除项目余额将严格按照勾稽关系,由系统自动计算。但在电子申报端口,当期实际减除税额可自行填列,是因为考虑到系统自动四舍五入会使得当期实际减除金额加上当期实际减除税额不等于发票金额,因此开放填写权限,由纳税人进行尾数修正。

当期实际减除金额按下面要求填报,[当期应税减除项目发票金额/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期初减除项目余额]小于等于附表一项目列相应税率或征收率栏小计“销售额”时,按当期应税减除项目发票金额/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期初减除项目余额合计数填报,否则按销售额小计栏填报(本栏为系统自动计算)。当期实际减除税额为当期实际减除金额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五、《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

本表为本次申报表修改中的新增表格。财税(2011111号文中合并纳税企业才会使用,目前我局户管企业不会使用到。

 

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与原表完全一致,本表填报纳税人在《本期进项税额明细》(附表二)中实际抵扣进项税额中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进项税额的数据。本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两种发票数据填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并入增值税专用发票栏目填报。

此表主要为税收数据统计使用,不与主表的当期应缴税金发生勾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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