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具,往往令人闻之侧目,常常被视为不详之物。它作为一种与文明相背的东西,没多少人愿意去了解。所以市面上关于刑具或古代死刑的书也异常鲜见。最近找到一些中国从奴隶社会到近代的一些刑具,尽管属于历史的糟粕,但毕竟也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另一方面来看,作为了解人类那种虐待同类所表现出的“创造力”与“智慧”,还是值得一看的。 由于手头上的资料不多,因此也只能介绍林林总总刑具中的一部分,以后如果能找到新的资料,也会继续补充。 金瓜:产于商周时代,所谓的“金瓜击顶”之刑,就是行刑时用该刑具来砸碎犯人的头颅,在当时来说也是一种比较残忍的死刑。因这种刑具外形似瓜,所以称作金瓜,它同时也是一种兵器,后来演变成著名的兵器——大锤。 木脚镣:这种刑具最早出现在原始社会,在黄帝蚩尤时代就已经开始使用,主要是为了防止逃脱而套在犯人腿上的,当时还只是一种木墩,到了周代时便演变成上图的“校”。校也称作桎,后来叫木脚镣,作用没有变化,可以看作现代脚镣的始祖。 铁钳:也称作颈钳,是套在犯人脖子上的刑具。当统治阶级发现犯人是一种最廉价的劳动力后,便改变了过去一律处死的做法,强制犯人去做苦工。为了防止犯人逃跑,便用颈钳和铁链把犯人锁起来。据史料记载,秦代修长城和阿房宫的犯人便是戴着这样的刑具,包括汉代修长城时的苦工也是戴着这东西,只是汉代的铁钳外形与秦代的稍有不同(上图是秦铁钳,下图是汉铁钳),后来木枷出现后,铁钳便慢慢被取代了。 蒲鞭:严格来说蒲鞭算不上刑具,是刑具史上一个荒诞的畸形儿。话说汉桓帝时,南阳太守刘宽天天吹嘘自己如何执法如山,爱民如子。有一天一朝廷命官借巡察之机敲诈百姓财物,由于该百姓不从,便指使手下将人活活打死,愤怒的百姓便将此人揪上公堂。按照汉律,杀人者当斩,但刘宽却只判其鞭笞十下的处罚,当差人拿鞭准备行刑时,刘宽又连忙制止,竟从桌上拿出几枝菖蒲,示意以此代鞭笞之,实在是笑话。不过蒲鞭后来成为了一种轻刑具,打人并不疼,只是为了让人感到羞辱,因此后世称之为“蒲鞭示辱”。 脑箍:这可不是孙猴子的紧箍,但这个紧箍的原型应该就是产生于唐代的脑箍,用铁圈箍在犯人的头上,再用木楔敲进去,使铁圈勒紧,严重时还会导致犯人脑裂髓出而死。到了宋代时就演变成用绳子缠在犯人的头上,再用木楔插进去。 树枷:古代木枷的一种,主要用于限制犯人的活动。由于本身并不太稳固,因此仅在元代使用过。由于树枷的制作比较简单,容易大量生产,故主要用于战争中的战俘。按元代时的记载,军队把战俘的脖子套上树枷,然后牢牢地套在马尾上,以便在马上骑着押解战俘,而且一匹马可以同时押解几个戴树枷的俘虏,比较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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