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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会明星女人的机会

 江苏常熟老李 2012-12-20

大都会明星女人的机会

编撰 /白杨一依

  电影界是个奇迹,它破天荒地让一个女人无需借助男人而一夜成名,成为上海、乃至整个中国的明星、“皇后”。
  摩登上海也是个奇迹,它是女人的舞台,造就的“女明星”也就不仅仅局限在电影界———
  周璇 永远的“花样年华”
  虽然在周璇之前上海已有了歌星,但到了周璇那会儿,因为有了麦克风,可以把嘴紧紧地靠近话筒演唱,唱歌也就跟说话似地自然、真切。所以人们说,曾与周璇多次在电影里合作过的、著名的电影演员舒适描述到,是周璇第一个把会话式的自然发声方法搬上舞台,中国的流行歌曲唱法,应该算从周璇开始的。
  这种唱法后来被台湾歌星邓丽君发扬光大,到现在为止所有把话筒贴在嘴边摇头晃脑哼哼的大大小小的歌星都是周璇的徒子徒孙。甚至多少年后,在海外华人的报刊上,还把周璇独创的这种演唱方法赞叹为:“……后无来者的一代歌后。”
  周璇演唱的《龙华的桃花》灌制唱片,在电台播放,风靡一时,是她演唱生涯的一个代表作。旅美台湾作家白先勇曾经回忆:“那时上海滩上到处都在播放周璇的歌,家家‘月圆花好’,户户‘凤凰于飞’,小时候听的歌,有些歌辞永远不会忘记:上海没有花/大家到龙华/龙华的桃花回不了家……”大概是受了周璇这首歌的影响,白先勇一直以为龙华盛产桃花,重游上海时特别注意了一下龙华的桃花,可惜已经无影无踪了。白先勇,这位怀旧的“最后的贵族”,在相隔半个多世纪后,内心里依然荡漾着“金嗓子”周璇当年的旋律、当年的情调。但时过境迁、人事皆非,白先勇当在心里大哭一场了。
  50多年后,香港导演王家卫还从周璇的“花样年华”中汲取灵感,拍摄了临摹旧上海风情的同名电影《花样年华》。虽然香港明星梁朝伟和张曼玉的表演在国际上引起广泛瞩目,而在老上海的眼里,那也就沾了点儿旧上海滩旖旎风情的皮毛,其精髓,都早已被胡蝶、周璇等发挥到了极致,后人只能去拾其牙慧了。
  王文娟 “林妹妹”舞宝剑
  现在的年轻人已很少听戏曲了,但很少有人不知道越剧演员王文娟;无论电影、电视剧或其它戏剧,谁要演《红楼梦》,都会把王文娟的林黛玉拿来作一番比较;她演的林黛玉,多一分太“作”,少一分太娇,就那么不多不少刚刚好———一个地方戏剧中的人物,能演到这个份上,实在是很难得的事。
  可是“林妹妹”还会舞宝剑。那还是王文娟跟表姐、越剧改革的前辈竺素娥学戏的时候,那会儿,王文娟从小生到小旦,从下档配角到上档主角,统统学了个遍。竺素娥看她出息了,就要把她“推”出去挂头牌。离别之际,把自己佩戴多年的“蛇皮宝剑”作为礼物送给了她:“你会演戏了,可武功基础还不实,这会影响演小旦角色气质的。”这把剑,是竺素娥在绍兴演《红鬃剑侠》时,特地托人到上海买来的。上海的戏剧很少门户之见,各剧种之间、各流派之间都会互相借鉴。那会儿越剧也学习海派京戏,在舞台上使真刀真枪。宝剑虽然比较重,但台下练惯了,有了臂力,台上就得心应手了。竺素娥对王文娟说:“文戏要武底,武戏要文做。侬要好好练功,开阔自己的戏路。”
  王文娟后来会被称为越剧舞台上的“性格学员”,也许真的跟当年“表姐赠剑”有关。在越剧电影《追鱼》中,为表现鲤鱼精被拔去鱼鳞时的痛苦和波滚浪涌,王文娟表演了满台翻滚的“金剪刀”功夫,一些看惯了越剧戏儿女情长的观众,不禁叹问:“这是用替身的吗?”
  “康克令” 职场中的女“明星”
  30年代,南京路上的先施公司为了招揽顾客,率先破例雇佣女店员,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此后,各公司纷纷仿效。结果澳洲华侨后裔郭琳爽特地在文具部设立“康克令”(Conklin)金笔专柜,招聘的售货小姐不仅年轻漂亮,而且还会讲英语。这种情状有点像现在女大学生在酒吧里推销“洋酒”,因为气质好、有文化,所以还是非常受欢迎。
  昔日的这些“康克令”金笔小姐,态度和蔼可亲,服务热情周到,使得学者文人频频光顾。为此,永安公司经销的金笔一直在全国独占熬头。后来类似“康克令”小姐的女店员越来越多,其中多半是为了生计或者为了逃婚离家出走的新时代摩登女性,她们有文化,懂得女性自尊自爱,既不愿做“金丝鸟”,也不愿做姨太太,所以走上了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当然,她们和现代大商厦或者酒店门口站立着招徕生意的迎宾小姐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在外国人霍塞出版的《上海近代百年小史》中曾这么描写:她也许是一位买办的女儿,身上穿着材料非常之名贵悦目,裁剪非常之称身的旗袍……她的身材非常之苗条,态度非常贵族化。
  由于个个漂亮、雅致、有礼貌,又能以英文对待客商,“康克令”小姐成为早期南京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吸引了大批市民和中外顾客的眼球,也为商场带来无限商机。说起来,这应是上海这一大都市迈向国际化的一个象征,可算是它注重城市自身形象的一个萌芽。
  王汉伦 踩着“小脚”诉名誉侵权
  王汉伦,是中国电影史上唯一的小脚明星,生于1903年。虽然祖籍是盛产美女的苏州,她却算不上是个大美人。圆脸、普通的鼻子、普通的嘴,只是眼中一丝淡淡的哀愁颇惹人怜爱。
  王汉伦可不是为了糊口才踏上从艺道路的,她父亲是安徽招商局制造局总办,家中极为富有。她曾在圣玛利亚书院就读,在洋学堂里,她练就一口娴熟的英语,能歌善舞。16岁时嫁给了本溪中日煤矿督办,婚后因受不了封建家庭的限制和束缚,她离家出走。
  接受过西文文明教育的王汉伦深感女性要获得解放,必须经济独立,所以她当过洋行助理员、打字员和教员,后投考明星影业公司,1923年主演的《孤儿救祖记》,挽救了危机四伏、即将倒闭的明星公司。
  虽然在银幕上她有着“小寡妇”的外号,穿着宽袖短袄和盖到脚面的长马甲,马甲下是一对套在绣花鞋里的三寸金莲,而实际上,她却是个外柔内刚的新女性。在她成名后,上海一家烟草公司擅自生产“汉伦”牌香烟,王汉伦勇敢地站出来,控告该公司侵犯了她的名誉权。烟草公司同意赔偿名誉损失费4000元,而继续出售“汉伦牌”香烟。王汉伦不为所动,在公堂上气愤地说:“我和你们打官司,就是不让你们用我的名字做招牌,如果我贪图4000元的话,这官司就不会打了。”
  一个行走困难的小脚明星,竟敢在男权下挺身而出,为名誉诉诸法律,这在旧中国实在是少有的事。
  胡蝶 在绯闻间谈笑依旧
  30年代的上海明星灿烂,但这些明星很多都红颜薄命,不是疯,就是死,很多都遭遇了感情上的挫折。胡蝶却通透练达,游刃有余地行走于爱恨情仇之间。
  摆脱了第一次与林雪怀订婚后的纷纷扰扰,她第二次与潘有声订婚,证婚人竟是杜月笙。胡蝶的婚礼盛况空前,中西合璧,被明星公司拍成了纪录片。几近不惑之年的时候,胡蝶遇上了47岁的国民党军统头子戴笠。据说,胡蝶在重庆戴公馆直住到他坠机身亡,但日后任凭旁人如何揣测,胡蝶始终不发一言。“人的一生其实是很短暂的,对于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讹传,也不必过于计较……如果我对每个传言都那么认真,我也就无法生存下去了。”她在回忆录中说。
  戴笠死后,胡蝶与丈夫潘有声仍然团圆,晚年迁居加拿大温哥华,改姓为潘,用了宝娟的乳名,去世后与丈夫同葬在风景如画的科士兰公墓,这段善始善终的婚姻,在同代女明星中也属一绝。
  胡蝶的精明练达不单体现在人情世事上,还体现在生意经上。早在胡蝶受聘于明星公司时,就以父亲的名义在上海四川路开了商贸公司,取名“胡蝶”公司,后来避难香港,还创办了兴华洋行。她还作为第一代广告明星为力士香皂做过广告。上海福昌烟草公司出过名为“胡蝶女士”的香烟,也写着“1933年之香烟大王,1933年之电影皇后”的广告词。
  当时著名作家张恨水曾评论胡蝶“如与红楼人物比拟,则十之五六若宝钗,十之二三若袭人,十之一二若晴雯”。
  一九八六年,胡蝶写了长篇回忆录,相继在台湾和大陆出版,只是回忆了从影经历,不对绯闻往事做任何回应。当她因病去世之时,说了一句:"蝴蝶要飞走了!"———看惯了世间沧海桑田,还是改不掉风华正茂时的文艺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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