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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住抚仙湖里的渔网

 读书有缘 2012-12-21

管住抚仙湖里的渔网

作者:□ 李世宗 来源:玉溪日报晨刊 字数:769
  据《玉溪日报·晨刊》报道,12月18日上午,市县抚仙湖管理部门联合开展违法捕捞整治行动,共捣毁定置漂网24张,收缴电力推进器2个、电瓶1个、银鱼50公斤。根据《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每年9月1日至次年3月1日开湖捕鱼期间,仅限用生态、环保的银鱼刺网捕捞,定置漂网会造成水中垃圾增多破坏生态,是违规网具。
  抚仙湖约200亿立方米储水量是全市难得的优质水资源,在全省连续四年干旱、水资源匮乏的今天,保护抚仙湖水质和生态平衡更具现实意义,也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但为什么在抚仙湖中用各种网具捕鱼现象还屡禁不止?根据笔者多年观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传统生活方式形成的习惯。自古以来,抚仙湖沿岸群众有用网捕鱼的传统,很多群众认为在湖里下网是很正常的事,对相关部门的政策法律宣传置若罔闻。二是利益驱使。抚仙湖水质好,湖中的鱼价格较高,一般都在几十元一斤,一夜收益可达数百元。由于网具捕鱼成本低、操作简单、处罚力度也仅限于没收工具和罚款,所以仍有不少人为之铤而走险。三是监管工作落后,工作人员力不从心。由于抚仙湖面积较大,涉及三县管辖,多数渔民往往利用执法人员下班,或趁着夜色暗可见度低避人耳目,与执法人员玩“躲猫猫”,甚至打起了游击,执法人员前脚走,后脚又有人来捕鱼,让执法人员疲于奔命。当然,执法人员也存在睁只眼闭只眼的情况。
  由于种种原因,要杜绝这一现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多措并举,采取宣传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等方式,逐渐杜绝违法捕捞行为。首先,要在法律上加以完善,让群众意识到这种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不要为了点蝇头小利而毁了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其次,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在休渔期禁止加工和收购,所谓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此外,加大管理力度,多方联手,共同执法,在执法中能敢于碰硬,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才能有效管住湖中的各种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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