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计算是21.75还是20.83 加班费的计算是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基本功夫。但是在实务中,加班费的计算到底是选择21.75还是20.83,很多人都会混淆。 其实21.75是制度计薪日,20.83是制度工作日。 1、21.75(制度计薪日)的计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2、20.83(制度工作日)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因此在标准工时下加班费计算时,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以此分别按照150%、200%、300%来计算加班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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