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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上海的奇特婚俗--老上海风俗掌故(上)

 老庄. 2012-12-24

      在旧上海里,曾有一些特殊的婚俗,在老上海的风俗历史中留下了痕迹。这些特殊的婚俗有的只是一个时期的,有的也曾留存了许久,也可能这些特殊婚俗中,其它地方也曾有过,那么这也说明了这些特殊婚俗不是在一个地方有,而是存在于一个地域文化和民族之中。

   旧上海的婚俗中崇尚早婚,农村里,男孩结婚的年龄常在十七岁至二十岁,过二十岁还没有结婚成家,便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闲话,被“过而耻之”,越是有钱的人家越是如此。 

   而城里的穷人的孩子要娶老婆,先要拿出一笔“礼钱”,这笔礼钱等同于女人的价钿,有的男丁为了娶上老婆而几乎终身背债;有的连借铜钿也无门,于是只好一身光棍了。因此城里的男丁过了二三十岁也没有娶上老婆的,还真勿少呢。

    于是在旧上海出现过一种特别婚俗“抢亲”。不过,这种抢亲有一个前提,就是男女两家曾在幼时定过婚,等到长大了,却没有资金来迎娶女方进门,于是出现了以抢代亲代替娶亲的风气,这样到也省去了一切婚俗礼仪,他们一般邀了一些亲戚朋友,乘着夜里人少灯暗,突然袭击,到女家把未婚妻抢去即草草成婚拜堂;也有在迎神庙会赶集等时机,乘着未婚妻外出游玩时,一下子抢到车或轿子里,或抱在马上,冲回家里立即成亲,以搞一个生米煮成熟饭。到了民国年间,还有军人护卫等帮着抢亲的。

     除了抢亲之风外,这个抢亲也是要有一些胆量和魄力的人才会去做,那么有一些人无胆去抢亲,也有选择去做上门女婿--招女婿的,因为有一些有女无儿的,也没有人可以继承香火的,用“招夫入赘”的办法;也有从小抱一个别人的儿子回家抚养长大后,再和自己的女儿成婚的。所以在城里打工的的单身男子很愿意被人招女婿,他们单身无亲无戚,经济上也很拮据,能不花钱寻到老婆,有吃有住,白天上班,家里还有老人帮着照顾,比单身时好多了。但是,老人家对招女婿看的很紧,生怕他出什么花头。

    旧上海时,童养媳现象比较多,一些穷苦人家在女儿童年时就送或卖给公婆家抚养管束,直到男女成年后择日成婚。结婚时也要摆喜酒宴请亲友的,举行简朴的结婚仪式之后就是正式夫妻了。这种现象俗称“併亲”。不过,这些童养媳往往在婆家受到虐待,几乎就是苦力工,还会受到打骂欺负,有的童养媳甚至受不了去自杀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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