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一共死亡了2700万,860万是军人(包括200万战俘),300万是犹太人和死于围困(如列宁格勒)及其他原因。剩下的1500万人几乎都是德国国防军在战斗和所谓讨伐中杀害的。为了镇压苏联人民的反抗,德军从前方调来了10个野战师,枪杀,绞杀,虐杀了600万人。在大战犯曼施坦因的战区执行的焦土政策,使另外几百万人惨死,数以万记的村庄被夷为平地。无数男女老幼被德军赶进屋子活活烧死。在巴尔干和西欧,北欧,被杀害的另有几百万人。(有关史料来源主要是《世界史译丛》,各种版本的第2次世界大战史,纽约97版图集〈国防军在东方〉,〈第三帝国的兴衰〉,〈希特勒与战争〉,〈德国暴政研究〉,等)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这些事极少听说?事实上,西方战后为了包庇德军,只提屠杀犹太人,而不提德军在欧洲占领国屠杀平民的暴行。而在苏联和东欧,对德军罪行的研究和中国研究日军屠村暴行一样,是地方文史工作者的任务,其成果难于为外界所知,这如同在西方对日军侵华暴行往往只是知道南京大屠杀就不错了一样。
因为东欧是斯拉夫人 西欧是日耳曼人。 德军在东欧,的行为,是异族屠杀本族 德军在西欧,第一,对于日耳曼民族,尽管是侵略,但不至于太残酷 第二,意大利是同盟,西班牙也是同盟,其他的弹丸小国,基本属于不抵抗,没必要屠杀 就一个法国,还是色当傀儡政权 即使有屠杀,还是犹太人,本族屠杀异族,就没有什么切肤之痛。只有人道主义同情 就好比:一个外地人在殴打本地人,往往是激起本地人的痛恨,讨伐,漫骂,乃至围殴等等,不感到心痛 但本地人打外地人,那最好的就是谴责,报警。指挥从法律的角度理解,而不会心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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