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春节都是中国人重视的节日,想买一份礼物给孩子?买什么好呢?大部分家长不会选智能手机,怕管不过来,怕从此小孩就沉迷于屏幕后面,不再理会现实社会。家长们对于小时候街头霸王游戏机记忆犹新——那样简单的游戏都叫人欲罢不能,荒废学业,更何况可以装那么多应用的智能手机?
圣诞节, Janelle Burley Hofman 送给她 13 岁的儿子 Gregory 一部 iPhone。这部 iPhone 除了运营商的合同外,还附带了家长跟孩子之间的合同,条款共有 18 项。
看到这样的条款,作为一个成年人,我必须承认,我想喊:“妈,算了,我还是不要 iPhone 了。”不过作为一个 13 岁的孩子,情况是不一样的。想想我们 13 岁时,身边朋友流行什么,我们不也喜欢跟着用些什么,比如溜溜球、四驱车。如果没有,我们显得很不合群,甚至可能产生社交上的障碍,特别对男孩子来说。 所以,如果曾经有一部 iPhone 摆在 13 岁的我面前,尽管带着 18 个限制,我还是会说:“我愿意。”当然,接下来估计就是青春期叛逆的我跟父母的抗争,比如会觉得父母的限制让自己很丢脸,还像个小孩子一样被管着。
“合同”这一概念正是成人的范畴,刚好契合青春期的申诉——我是大人,我需要被尊重。所以 Janelle 从第一条就明确了 iPhone 的所有权,从而奠定合同条款的基础。 我想如果我是 Gregory,偶尔还是会郁闷,会发脾气,想借用小孩子的身份耍耍赖,争取更大的自由,但冷静下来后,依然会履行合同。而对于那些取笑我被限制的同学,好吧,你们看似拥有更多自由,但你们却可能被它毁了。也许我还能从自己的脾气中学会妥协,保持平和。 当然在我小时候,更现实的问题是也许一个家庭负担不起孩子这种“同龄人的社交玩具”,所以,就家庭现实,家长跟孩子进行理性对话是很有必要的。
回到现在的角色,一个成年人,我觉得其中一条条款深深打动了我:
害怕错过闺蜜的电话,害怕错过男友的短信,害怕错过新微博而不断刷新……在手机上我确实会有这样的问题,仿佛慢了一分一秒都不行。手机那端的事情真那么重要?还是因为内心想逃避手头现实中的事情?除此之外,害怕错过地铁,害怕迟了淘宝上那双鞋子就被买了,害怕以后遇上的人都不如 EX……当然,我不是倡导什么都无所谓,而是在想:是不是我们自己心里还不够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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