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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国外农业政策:不管什么政策都要惠及农民

 志清哥 2013-01-04

聚焦国外农业政策:不管什么政策都要惠及农民

2007年05月10日 11:15   来源:中国财经报   盛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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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球农业科技研发水平的普遍提升,如今人们对农业的认识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传统农业正在迅速融合于生物、能源、食品、制药、旅游、信息等各个产业中,全球性的农业科技革命已呈现出一幅令人目不暇给之势。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从政府对农民收入的支持比例看,美国是20%、欧盟是32%、日本是55%、韩国高达60%。在这些经济发达国家没有农业税,农业生产者与其他市民一样照章纳税,并享受低保、失业保障、医疗保障和养老等国民待遇。

  农业科技篇:美国人的算盘  

  美国农业研究机构由农业部直属的农业研究中心、国立大学研究机构、150多家农业试验站和上千家由公司、私人设立的研究机构组成。农业部所属的研究机构主要负责具有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基础性研究,隶属地方政府的农业试验站或分支机构承担着应用课题研究与科技推广任务,而公司和私人的研究和投资更多地带有实用主义色彩。

  钱从哪里来

  美国农业研究中心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联邦政府预算,农业试验站经费的30%来自联邦政府,45%来自地方政府,25%来自公司或私人投资。这个比例并不是一个很固定的数,有些农业试验站可能因接受私人委托的研究项目而获得一笔较大投资。

  附属农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经费主要来自各级政府预算和国家科学基金拨款、基金组织、个人或企业的资助。目前美国农业科研经费来源日趋多样化,来自民间的投入已经占到全部农业科研经费的55%。

  需要更多的竞争

  美国政府财政年度农业预算的增长幅度与其经济增长速度基本保持同步。不过,美国最近在基础性研究经费的分配上,也希望更多地引入竞争机制。科研经费的竞争机制是一种通过竞争性的同行评议将课题经费授予以专家领衔的研究者个人,项目负责人对研究人员的组成拥有裁量权,有权决定其工资福利及雇佣形式。

  美国政府在2007-2008财年中,农业竞争性研究经费预算比上一财年增加了35.3%。美国政府的一项研究表明,由政府指定研究经费的具体用途,研究项目和目标往往受利益集团左右,有些甚至会出现“拍脑袋”的项目,结果导致研究效果较差。

  杂项支出并不少

  近年来,美国政府年均安排农业预算800多亿美元,直接用于农业科研的经费比重并不高,大约占农业总预算的3%,这其中还包括用于农业经济信息分析和数据统计方面的支出。不过,与农业科研相关的杂七杂八支出则占了农业总预算的相当一部分。比如食品药品安全,包括科研在内政府每年拨付近10亿美元。

  美国每年还安排专项资金40亿美元左右,用于湿地保护、草原保护、地下地表水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等。这些单列的预算都在农业总预算中。另外,美国农业部今年初公布的农业开支法草案,为使用木屑和草等原料生产乙醇燃料的工厂提供21亿美元贷款担保,并拿出16亿美元专款用于乙醇原料来源多样化的研究。

  欧盟申请补助很简单  

  在本世纪初的前6年里,欧盟用于农业的财政预算高达3000亿欧元,相当于年均650亿美元。最近几年,欧盟科研经费总额年均超过800亿美元。不过,今年3月的一份报告显示,欧盟目前的经济发展程度仅相当于美国20年前的水平。

  欧盟主要农业国科研经费的来源和使用与美国情况相差无几。但不同的是,欧盟对推广新技术和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采取的办法是直接把钱放到农户口袋里。

  从本世纪初开始,欧盟为鼓励农户应用新技术投入54亿欧元,其中近1亿欧元用于帮助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农户提供新技术的支持与服务。

  政府给钱很痛快

  在欧盟,但凡农户涉及采用农业新技术方面的问题,农户可以直接向政府申请补助,并可获所需资金上限为50%的资助。此外,欧盟对农民更新农用机械,一般也会给予原价款10%至30%不等的直接现金补助。农民申请补助的方式很简单,在网上填个表格,发送出去,在家里等着欧盟的支票好了。

  可持续发展最重要

  由于欧盟持续执行了近40年的重农主义政策,特惠制的时钟已经大大摆过头。欧盟从过去靠大量进口农产品( 21.90,0.00,0.00%)到生产过剩,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远远超过其自身对农产品的需求。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欧洲人开始反思。

  从本世纪初开始,欧盟农业科研经费的相当一部分放在如何保持农业持续发展和发展农业生态、绿色田园旅游项目上。欧盟计划从今年开始的6年内,对开展农村旅游或其他非农业项目(比如田园风光、乡村遗产、传统手工艺等),平均每个项目给予6万欧元的特别资助,总预算高达24.72亿欧元。

  日本花钱最到位 

  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不到50%,最近几年从我国进口的农产品(包括食品)年均百亿美元,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量的近30%。日本农业的特点是农场土地规模普遍较小,户均不足1.5公顷,真正从事农业劳动的人不足200万。确保粮食的国家安全是日本政客逢镁光灯聚焦必飙演技的拿手好戏。

  日本政府用于农业科研与开发的经费在发达国家中所占比例最高。上世纪80、90年代,日本农业科研开发经费占全部科研开发经费的20%(美国同期只占2%)。日本农业科研机构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预算,农业科研经费中国立和公立科研机构经费占43%、大学22%、公司和私人研究机构35%。

  正像人们广为所知的那样,日本农业目前正在实现从农业机械化向自动化的转变,开始进入所谓“精确农业”时代。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广泛应用为日本农业的未来发展形成了坚强支撑。包括遥感技术、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自动化等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在日本农业中已经进入推广应用阶段。比如,用激光控制耕地平整、通过仪器选择灌水时机、军事测量技术与墒情测报等等。

  北海道大学研制的无人驾驶拖拉机,使用全球定位系统、卫星信息系统和计算机地理信息系统,从车库到耕作地点全部无人操作;京都大学开发出的康拜因群管理系统,一人可以同时操作几台收割机进行作业。而这样一台收割机的市场推广价格不到8000美元。

  农业税收篇

  美国农民享受的优惠待遇散见于销售税、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和遗产与赠与税中

  惠农政策“星罗棋布”

  美国企业所得税法允许农业企业采取“现金记账法”,允许农业生产在不同期间处理收入和开支。农场可以把土地、家畜等销售获利尽可能算作资本利得,降低了实际有效税率。对长期资本收益减征所得税,扩大所得减税、免税范围。

  除此以外,美国企业所得税法还对年销售额10万美元以下的农场实施免税。美国还有一个延期纳税制度,也就是说,当年的收成如未全部售出,所存部分可以等到下年纳税。而农场用于购买农机设备、建设生产用房等的开支可以从当年销售收入中扣除而减免部分税收。

  在美国的地方税种销售税中,大多列有食品、农产品、农业设备免税或减征条款。美国有一个针对土地财产征收的财产税,对土地增值部分,在交易环节对出售土地的收入超过原值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美国农地归私人所有,只要土地一直不出售,政府就不能通过税收分享土地增值的收入。这也是美国农场主钟情于农田改造和敢于花钱投入的一个重要原因。

  欧盟农场的规模尽管与美国相差甚远,但是享受的税收待遇却比美国更实惠

  实惠的税收待遇

  税收在欧盟内常常被用来向农业生产者特别是小农户提供事实上的补贴。有的国家即使对农产品象征性地征一点税,也适用较低的特别税率,并在计账方法、报税等方面予以特殊照顾。有的国家甚至采取让农民不与税务官打交道的极端护农措施。

  在德国,林产品销项税率为5%、农产品为11%,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林业5%、农业8%,林业企业基本不负担增值税,而农产品销售实现的增值税,政府一般作为财政扶持基金的形式,由企业保留并安排使用。比利时、法国、荷兰、意大利等国,由于对农产品销售实行“高扣税率”,一般实现不了税金,而英国、爱尔兰则对大部分农产品实施零税率。在欧盟,农民购置电脑和生产工具都可以抵税。

  欧盟各国均有法定的免税额,如果农业生产者的收入水平低于一定的水准,即可完全免征收益税。

  日本是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最高的国家之一

  高额关税 反哺农民  

  日本与农民关系比较密切的税种主要是土地税。但日本的土地税不是单独对农户征收的税种。日本的遗产税规定,继承农业用地并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继承人,如果交纳不起遗产税,可以通过提供担保而延期交纳。如果该继承人死亡或者连续从事农业20年以后,未交纳的税款可以免交。

  赠与税则规定,农业生产者将个人的农用地的全部、或草场及放牧用地的2/3以上赠送给预定从事农业经营的人,可以将赠与税的交纳时间推迟到赠与人死亡之日。当赠与人死亡时,免除赠与税,将赠与税改为继承税,按继承税的规定纳税。

  日本农产品的自给率约为40%,政府通过高额的关税来补贴本国的农民。日本用关税反哺农民的做法比欧盟的绝对额高得多。这种“倒果为因”式的反哺方式主要体现在价格保护上。日本每年因实施高关税政策使农民间接受益高达5万亿日元。

  农业补贴篇:补贴补在心坎上

  华盛顿邮报披露的数据表明,2005年,农民直接从政府手中领到的现金补助高达250亿美元,而当年美国农业总产值为738亿美元,真正在农业一线从事生产工作的农民不会超过400万人

  农业补贴是美国农业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按照WTO官员的说法,“美国农民收入的一半来自政府补贴。”尽管这个说辞有些夸大成分,不过,美国依靠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公开、持续、大量向本国农业“灌注”美元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补贴向低收入人群倾斜

  美国有200多万家农场,平均面积高达177公顷。美国总的农业补贴政策是按产量、作物种类和种植面积算账,农场规模越大,得到的补贴越多,而这些农场发展的机会也更多。不过,从美国对农业项目的补贴性质来看,除了产量、价格、出口、自然灾害、休耕等补贴外,美国正在逐步消减对富人投资农场的专项补助。按照美国今年的政策,小农场主接受的补助上限为25万美元(过去的上限是36万美元)。从2008年起,凡是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的农场主将被排除出领取政府补贴的行列。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现行门槛,规定年收入超过250万美元的农场主无资格领取补贴。

  美国农业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社会福利,包括为农村低收入农民和家庭提供住房贷款、改善生活基础设施和提供食品补贴等,美国花费在这上面的钱大约占农业总预算的50%。基本建设政府包办美国农业的农村基本建设均由政府承担,农用水电都十分便宜,农用电千瓦只有几美分,而且还能抵税,对于富裕的美国农民来说基本属于“免费使用”。美国年均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预算在50亿美元左右,包揽了农户供水与排水设施改造和新建等所有与农业相关的基础建设。此外,政府向承办政府农作物保险的私营保险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补贴。2006年安排农作物保险资金预算37.7亿美元。

  美国联邦法律强制性规定,农业生产者每年必须拿出一定比例的耕地进行休耕。休耕的农民每天悠哉地坐在家里养花种草遛狗,到了月头,只要在邮差送来的政府支票上签个字,钱就到手了。2000年到2005年,美国政府对那些拥有农场,但却在“休耕”的农民发放了13亿美元的补贴。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在建国初期曾搞过一次颇具规模的中西部大开发运动。政府当时几乎是把土地白送给拓荒者开发,最低每公顷土地仅售不到2美元。这场持续了一个多世纪的“西进拓荒运动”对于今天的美国农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绝不让步的补贴

  欧盟是世界“重农主义”色彩最浓的地区。欧洲人对二战期间饿肚子的感觉至今铭刻于心

  欧盟的情况比较复杂,欧盟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4.5%,农业产值也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7%,但农业补贴却是欧盟共同预算的大头,与来自农业的政府收入很不成比例。共同农业政策

  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支持欧盟运转的一个最重要的经济框架,也是欧盟经济政策的基石。共同农业政策目前覆盖了85%的农产品产量和75%以上的农产品种类。欧盟预算总支出中用于农业补贴的开支1986年为68%,1996年为52%,2000年至2006年,欧盟共同农业预算支出年均405亿欧元,其中,2006年欧盟总预算1095亿欧元,农业部分支出了512亿欧元。

  由于欧盟对农业补贴政策的滥用不断受到发展中国家的指责,2002年以后,欧盟向农民发放的直接补贴将不再与产量挂钩,而是与环境、食品安全等因素相联系。欧盟将支农资金更多地投入到人才的培养、资源的保护、基础设施,以及支持新乡村建设等方面。换个方式接着补虽然欧盟农业补贴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补贴的绝对数量并没有减少。其实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欧盟就把农业生态环保绿色食品引入共同农业政策中,使农业朝可持续发展方向迈出了关键一步。欧盟实施的新一轮农村发展规划就规定,5年内,凡是生产高品质产品的农户,每年可得到上限为3000欧元补贴;如果农民按照欧盟生态、绿色标准进行生产,每个农户每年可以得到最高10000欧元的奖励。  

  再补也不觉得过头

  日本对农民的补贴大大超过来自农业的财政收入

  亚太经合组织的调查显示,日本农民收入的60%来自政府直接或间接的补贴。日本不仅通过配额、关税等严格控制农产品的进口,对农产品在国内的流通也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多方面支持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每年用于农业的补贴额均在4万亿日元以上,包括价格补贴、进出口补贴、投入补贴以及政府在资源环境、科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保险、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支持。2000年日本对农业补贴的总量高达6.4万亿日元,而日本同期的农业总产值只有9万亿日元。

  结构性调整

  近年来,日本对财政支农方式进行了结构性调整,从过去补贴生产、流通环节转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与提高生产率有关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比重,在政府的农业预算中明显提高,农业基本建设的预算占农业预算的比重由20年前的30%提高到目前的57%。日本1993年至2002年的第四个土地改良计划投入了400多亿美元(相当于同期农业总产值的一半),内容涵盖了灌溉、田间整治、国土保护、防灾、开垦和农地开发等。日本政府对农场农村基本建设的补助率高达90%,对农户购置农业机械和设备的补助最高可达总价款的50%。

  专家建议:必须加大惠农力度

  近年来,国内专家一谈到中国的农业科技,就对农业科研单位的经费短缺感到沮丧。而民间资本进入农业科研的一些政策性高门槛更是常常被

  人们所诟病。2006年世界粮食日的主题是“以公共和私人投资为目标”。目前发达国家来自民间的资金占农业科研总投资的比重均已超过50%,而我国来自民间的农业科研投资近几年虽呈增加趋势,但仍徘徊在农业科研总投资的10%以下。毫无疑问,除了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业研发领域不但迫在眉睫,而且对确保我国农业科研经费的来源具有战略意义。

  “三农”问题的解决,仅靠市场是不行的。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公共投入,尤其是农业科技、教育和农村基本建设的投资,对农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表明,政府每增加1元科技投入,可减少农牧户9.35元投入;政府每增加1元公共投入于农村教育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可分别减少农牧户物质费用6.64元和5.31元。

  在农业税减免以后,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个观点,我国用税收惠农的政策空间已经不大。其实,涉及农村的税费并非一个农业税那么简单,比如国外用税收反哺农业的政策就很值得研究。农村现在面临的一个最现实问题是,政府或部门从农业中直接或间接收取的非税收入是否还有检讨空间。比如说,美国的农用电只有几美分,农民购置电脑也可以按生产工具给予税收减免等等。另外,如何通过财政措施支持农村组织化的制度创新;用财政手段鼓励生态项目和生产绿色食品;对农村提供政府贷款担保和农业保险等等,也需要我们进一步讨论。

  如何使有限的财政资源在支持农业科研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产生最大效益,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问题。政府财政资金向农业投入的效益问题,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并不多的印度有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2003-2004年度,印度的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只有5.4亿美元,但当年他们发表的农业科学论文高达12337篇,占世界这一领域论文总数的7.4%。最近,笔者看到了一份介绍印度乡村建设的资料。印度农村从供水系统、村级小学建设、村级道路、卫生保障设施、简易住房工程,甚至连村级公共厕所等几乎全部由邦政府(相当于我国的省)直接负责和管理。农村基层组织则主要负责项目的申请、实施及监管,这些做法有效地避免了政府投入被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雁过拔毛”。

(责任编辑:王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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