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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补贴

 越秀区桂花岗 2013-01-06

广东省出台“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80岁以上老人将获“高龄津贴”

  新快报讯记者 黎秋玲报道

  未来几年,广东将实现80岁以上的老人将可能获得“高龄津贴”、并将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为老年人随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新快报记者从日前公布的《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了解到上述信息。

  为老人户籍随迁提供便利

  《规划》表示,广东正处于老年人口较快增长阶段,预计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243万人,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00万人。为了解决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日益突出的问题,《规划》提出了多项解决措施:明确规定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逐步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探索建立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办法;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为老年人随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等等。

  每千名老人有30张养老床

  在机构建设方面,《规划》明确提出,各地级以上市力争建设一所省一级以上养老福利机构;每个县(县级市)力争建设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至“十二五”期末,珠江三角洲地区预计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40张以上,欠发达地区达28张以上。实现全省养老床位数达到35万张,基本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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