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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调研情况的汇报

 承明文馆 2013-01-06

政协翼城县委员会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调研情况的汇报

  根据临协办发(2008)7号文件要求,翼城县政协经济委组织本委部分委员通过走访、查阅资料,深入了解了翼城县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工作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我县农村劳动力及就业与转移情况
  我县现有总人口3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1万人,农村劳动力15.6万人。从性别结构看:男劳动力占55.1%,女劳动力占44.9%;从劳动力受教育的程度看: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2.7%,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0.9%,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4.7%,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8.4%,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3%。由此可以看出: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性别结构较为合理,但文化知识水平较低。在农村劳动力就业与转移上,一是始终坚持“先培训,后输出”的原则,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打造翼城劳务输出品牌。二是加强与输出地,中介机构的密切联系。目前与深圳、上海、苏州、青岛等地签订了劳务输出协议。三是加强对输出人员的管理,为输出人员建立了信息档案,以便及时掌握输出人员的情况。经过翼城县委、政府几年来的积极培训、多方引导,目前,从事第一产业即农牧业生产的5.2万人,就近就地转移的有4.8万人,向外省市转移的有2.2万人,仍有剩余劳动力3.4万人。
  2、我县农民工进城就业和返乡创业环境情况
  工业经济已成为我县经济的重要支撑,其产值与税收占到全县生产总值与税收的61.5%。我县已基本形成钢、材、铁、纺纱、牛奶等主导产业,为扩大城乡居民就业、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我县在改善创业环境,构筑就业平台上严格措施,狠抓落实。一是改善环境,从体制、政策和工作体系入手,建立了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政策支持,包括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咨询、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意识教育,转变就业观念,营造鼓励自主创业的社会环境,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二是建立服务机构,目前我县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一个,公民个人举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三个,全县十个乡镇都建立了劳动保障所,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指导及服务;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五家,工种涉及电工、焊工、计算机、电子、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每年可培训农民工1200人,同时开展对矿山、建筑等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开展职业培训,每年培训5000余人。为农民工就业提供了良好环境。
  3、我县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伤及医疗保养覆盖情况
  我县现有农民工23900人,主要分布在煤炭、冶炼、铸造、非煤矿山等危重行业。从他们的社会保障情况来看:工伤保险参保率较高,受益面较大;养老及其它保险参保率低,覆盖面窄。全县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1.1万人,收缴工伤保险金1210万元;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4512人,每月收缴医疗保险金28.5万元;只有2800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2100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700人),且主要集中在翼钢、晋源两个企业。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中,有的个人虽有参加养老保险的意愿,但由于缺乏企业的支持和必要的外部条件,只能望洋兴叹。
  4、我县农民工工资兑现情况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努力规范劳动用工秩序。首先,不断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每年四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检查人员坚持深入企业、深入生产一线,采取“听、访、查”的办法,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他们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保险费,完善劳动保护设施及条件,使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逐步规范,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仅2007年就为劳动工追回劳动报酬140余万元,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130余起。其次,全面推广“防欠保障金”制度。我县从2005年起开始实施“防欠保障金”制度,实行专款专户,专人管理。截止目前“防欠保障金”专户存款已达50余万元,有效减少了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生产条件差、工伤事故多而且理赔难的状况,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三,全面加强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监管工作。我县已于2007年7月中旬,在各乡镇成立了劳动保障所,人员已全部到位,健全了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体系,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
  1、转移的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主要表现在低学历的偏多,高学历的极少;体力型的偏多,经过专业培训和有专业技术的较少。低素质的劳动力只能从事脏、累、苦、重等工作,很难找到理想的岗位,挣得满意的收入。
  2、农村劳动力培训机构不健全。目前,我县还没有专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机构,现有的培训机构仅仅是对初、高中生而言的,农村劳动力得到的培训机会很少。虽有一些临时性培训,但因师资力量、培训条件有限,存在时间不够、力度不大、培训效果不好等问题;师资力量、培训条件有限,不能真正提高农民工素质,达不到就业要求。
  3、三级服务网络机构有待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必须靠政府引导,包括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前期市场调研、定单式培训、就业指导等,加上劳务输出经费匮乏,目前,这些工作都没有真正开展起来。
  4、农村农业产业化发展缓慢。目前我县农村仍以传统农业为主,农村需要就业的劳动力只能限于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化发展缓慢,产业链得不到延伸,还不能真正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5、对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到位。一是企业业主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认为给职工交纳养老保险是额外增加企业成本和负担,相对减少企业的利润,不愿意也不想承担这份社会责任;二是农民工对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和参保办法及待遇标准不了解,缺乏长远保障意识,短期利益思想严重,认为从工资中支付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就减少了工资收入。
  6、养老保险缴费比率不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规定:农业户口的乡镇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按本企业农业户口职工工资总额的10%缴费,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缴费。而从目前我县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和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来看,这一规定比率偏高,又缺乏财政和集体补贴、保障水平低等问题,超出了多数民营企业和农民工承受能力。
  7、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一是国家关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没有硬性规定和相应的立法,处罚缺少政策支持,使这一工作难以强制实行;二是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完善,与城市社会保障严重脱节,没有很好地对接,致使作为“边缘人”的农民工大多数游离于农村和城市保障体系之外。
  8、劳动就业环境不稳定。受煤矿停产、企业转产以及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农民工表现出很大的流动性。他们频频流动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企业之间,根本没有稳定的就业环境。加上各地养老保险制度又不完全统一,缴费比率有大有小,统筹层次有高有低,养老保险关系难以异地接转,致使企业、个人对参加养老保险都缺乏足够的信心。
  三、几点建议:
  1、提高劳动力素质,拓宽就业渠道。要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必须根据劳动力现有文化程度和就业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要坚持“先培训,后输送”的原则,加大投入、加强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通过培训,使他们一经转移就能上岗,在竞争的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既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又增加了务工人员的经济收入。
  2、根据产业现状,建立专门培训机构。目前我县现有的职业培训机构有劳动部门管理的立达、银鹰、翔浍、隆鑫四家,以及农业部门管理的农广校,教育部门管理的县职业中学。这些学校都是针对初、高中毕业生招收的,没有针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专门学校。而在我县颇具规模的煤炭开采、冶炼铸造和建筑安装产业中,有着相当数量的农民工。他们对自己从事的产业有着较深的感性认识,但由于得不到专门的培训,生产技能得不到进一步提高。因此要根据我县产业现状,专门兴建一所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聘请专门的师资队伍,长期地对农民工进行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提高技能,在县域范围内实现稳定就业。
  3、提高服务水平,扩大人才就业渠道。有关部门对三级服务网络要进行前期市场调研,在大中城市建立劳务输出基地等手段,对外出务工农民工进行合理的就业指导。通过定单式培训,政府跟踪服务等方式,让农民工外出务工吃上定心丸。要加强与各地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增强务工人员出门打工的安全感和自信心,切实做到农民工外出务工有人送、进入企业有人领、遇到困难有人帮、出现侵权有人管。
  4、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引导农民投入新农村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现代农业生产,延伸农产品产业链,增加农业附加值,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能力,使农民从传统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做到离土不离乡,实现由农民向农业产业工人的转变。同时引导农民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水平,沿着一种需求振兴一个产业的思路,力求服务的细化多元化,促进农村和城镇商贸繁荣。
  5、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自上而下的舆论氛围,营造良好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建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小企业局、工会等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社会保障政策,一方面使企业主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在稳定企业队伍、提高企业效益、推进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使广大农民工明确认识到参加养老保险既可以保障自己到老年丧失劳动力后,仍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又可以减轻儿女负担,推进家庭和谐。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起企业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6、灵活落实保障政策。切实加强政策研究,为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提供理论支持。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在我县才刚刚起步,实施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建议劳动部门灵活掌握保障政策,分层分类进行保障。具体可先选择一批经济效益好、条件成熟的民营企业进行试点,在取得成效、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予以推广。要坚持自愿的原则,有条件的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余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并建立健全灵活便捷的保险类型转换机制,形成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对接。
  7、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议财政部门调整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合理提高财政支付社会养老保险的比重,不断充实养老保险基金,适当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提高企业和个人参保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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