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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黄灯记6分”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山地之仔 2013-01-06
“抢黄灯记6分”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2013.1.5

    “抢黄灯记6分”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盛大林

     

    随着11日交通管理新规的施行,“抢黄灯记6分”等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质疑。公安部一再强调,要维护全国法制的统一,但深圳明确表示暂时不会处罚“抢黄灯”,即使是在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重申公安部的说法之后,深圳仍然表示不会执行。郑州等地的交管部门也表示,由于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暂时不会处罚“抢黄灯”。而关于“抢黄灯”该不该的争议也在不断地升级。可以说,这是跨入新年以来最热的社会话题。

     

    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了。这方面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因为即使是想遵章行使,可能也很难做到,甚至会引发交通事故。

     

    众所周知,目前的交通信号灯有三种指示模式:一是倒计时,即红绿灯都在倒着读秒,司机可以明确地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时间,以便采取相应的行为。二是闪烁式,即红绿灯在变换前都会闪动几下(秒)以示警示,这种情况下司机也可以提前采取制动行为,比如一看到绿灯在闪就刹车减速,从而避免撞了黄灯。三是突变式,即三种信号灯直接切换,既不读秒,也不闪烁,在这种模式下,司机就很难做到不撞黄灯,因为绿灯变黄灯是在瞬间完成的,而且司机完全无法预判变换何时发生,如果变换发生在机动车接近停车线的位置,司机就来不及反应。即使是以接近怠速的20公里/每小时行驶,如果变灯突然发生在机动车距离停车线一两米的位置,那么撞线就是不可避免的,而且紧急刹车还容易造成追尾事故,实际上这几天已经发生了很多这样的事故。

     

    公安部解释说,如果行车时保持适当的车距,追尾是可以避免的。一般情况下,车速多少公里,车距就应保持在多少米以上,比如车速20公里时,车距应保持在20米以上。如果达到这个标准,确实可以避免追尾。但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城市交通的效率就会大大降低。已经报道称,新交规施行后,同一绿灯时长通过的车辆明显减少。在大城市交通拥堵普遍严重的情况下,这不是在“添堵”吗?

     

    公安部还说,将完善交通信号指示系统。如果信号灯都改为读秒或闪烁模式的,倒是可以避免技术上的问题。可是,公安部又说了,信号灯是不允许闪的,那些还在闪的灯正是要清理的对象。而读秒信号灯也不可能推广,因为在大城市交通流量大的市区,交通指示系统是智能化的,红绿灯的时间分配是动态的,无法倒计时!

     

    面对汹涌的质疑声,公安部又解释说,见到黄灯只要停车就不罚,即使过了停车线也没关系。这意味着即使停在斑马线上也不会受罚,可这样一来,行人怎么过马路呢?如此“添堵”,还不如让抢黄灯的车开过去。

     

    除了不科学、不合理之外,更重要的是,处罚抢黄灯是不合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也就是说,黄灯的功能就是警示,法律并不禁止抢黄灯!“法无禁止,即为可行。”而且,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公安部的交通新规只是“政令”,连“法规”都算不上。怎么能违反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呢?

     

    法治社会,法律至上。评判任何行为或规定,首要的标准就是法律,最高的标准也是法律。虽然中国目前还算不上法治社会,但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既然如此,那就要逐步树立法律的权威,不能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政府更不能公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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