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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的本质与生态和谐

 非常名5591 2013-01-10

 

“道”的本质与生态和谐  

 

一、“道”的本质

 

我今天谈的“道”,来源于我们中国古典哲学家老子的《道德经》,我们先破解一下,“道”是什么意思。

 

这“道”字,先写两点,左为太阳,右为太阴,在天象日月,在地喻水火,在人为双目。搂抱在一起,就是太极图,阴阳鱼。两点下的“一” 喻阴阳统一于一体,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基本模式。“自”字指天、地、万物集于自身。“首”即头,首先要你明白,自身就是对立统一体,自身就是一条阴阳鱼。自知了,明白了,透彻了,再“走”,就上“道”了。“走”即行,喻道行不止,道行天下。

 

说了半天,“道”到底是什么呢?老子始终没有界定明确定义,因为在老子看来,“道可道,非常道”,“可道”的,注定不是“常道”,能说出子丑寅卯的道,只能是具体小道,不可能是根本大道。换一种断句方式,即“道可,道非,常道”,再看是什么意思:“道”似乎是什么,“道”似乎又不是什么,“道”可以谈论,但绝对谈论不清楚,谈论不透彻,这,就是“常道”。

 “道”的本质与生态和谐 - 梦回故乡 - 梦回故乡

 

那么,老子所说的“常道”,到底是指什么呢?

 

我的尝试性理解是,这个“常道”,应该是稳定的、永恒的,它是一切合理存在的总根本和总规律,是一切相对真理的总和,是宇宙及其间一切事物的普遍真理。

 

从这个意义上说,合于道的理,才是大道之理;合于道的行为,才是大道之德;合于道的规矩,才是大道之法;合于道的智慧,才是大智慧;合于道的发展,才是真发展。

 

那么,怎样区分合“道”,还是不合“道”呢?以什么标准来衡量呢?

 

这就需要搞清“道”的本质是什么,“道”的本质是什么呢?我以为,应该是顺乎自然。

 

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明确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应该取法于地,地应该取法于天,天应该取法于道,道应该取法于自然。我以为,“道法自然”这四个字,就是《道德经》的主旨,是纲领,是灵魂,是主题词。合于“自然”,就是合“道”,不合于“自然”,就是不合“道”,所谓合“道”,即顺乎自然。

 

从静态上说,没有任何污染的自然而然,一切都保持自然的本性,是最美的,是最“道”的。

 

从动态上说,天地不被毁损,生存状态不被毁损,社会发展不违自然法则,做人不扭曲自然天性,谋事不违自然规律,就合于道法,就是顺乎自然,就是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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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什么是“道法自然”

 

具体地说,“道”怎样才能做到遵从“自然”呢?

 

首先要尊重“三才”的和谐与自然状态。

 

在我国传统文化里,数字从09,都有其深层独特文化内涵,其中“三”就是指三才,即天、地、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当首先是天、地、人和谐前提下的和谐,而不应是游离于天、地、人和谐之外的、单一的、仅社会层面的和谐。尊重了“三才”的和谐与自然状态,也就合道了。

 

我们今天谈论的问题,属于“天、地、人”三才中“地”的范畴,但这个“地”,又不是孤立的,比如这茂密的大森林兴安岭,它对天有没有好的影响,它对人类生存有没有好的影响?都有。所以,保护大地、高山、森林,不随便毁损它们,尽量不以扭曲它们的方式,以它们的原生态为人类服务,就是从根本上保护人类。目前我们对大小兴安岭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就是在尽可能不毁损森林原生态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就有了“道法自然”的意蕴。

 

以往我们的绝大多数科学天才的智能投入,几乎都是向地球乃至宇宙索取的,绝少用于奉献,这是不合“道”的。如果现代化是共同飞速消耗所有人类赖以存在的客观存在,不是亏天,就是损地,那它的表层意义是发展,本质意义则是加速人类集体毁灭,因为它是对天然客观世界的强行干预和透支,是违“道”的。

 

目前地球人类现代化的飞速发展,正象一个疯狂的狼孩儿,贪婪地、无节制地,吸纳着地球母亲的乳汁,加速着地球的衰老,并波及着宇宙的平衡。这种违“道”行为,是宏观环境意义上的生态环境破坏。任何生命,如果不懂得维护生态平衡与和谐,都等于集体自杀。

 

羊疯狂掠夺草场,等于自杀;狼疯狂吃羊,等于自杀;富人直接掠夺穷人的同时,其实也在间接的掠夺自己;人类疯狂掠夺自然,也等于间接的慢性自杀。

 

所以,从自身根本利益出发,羊应该保护草场;狼应该保护羊群;富人应该扶助穷人;人类应该保护自然。

  

打破生态平衡,就是破坏生态和谐,生态和谐遭到破坏,人类就会陷入生存危机。

 

其实,人为一己之欲,污染天,毁损地,在亏天损地的过程中,也同时害了自己,使自己变得越发不干不净。不敬天地,不法自然,必遭其难。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非天地不报,时候未到是也。

 

其次要落实两个字,“真”和“柔”。

 

第一个字是“真”。

 

何谓“真”?真天、真地、真人也。何谓真天、真地、真人?自然之天,自然之地,自然之人也。澄澈的天空不被污染或强奸,碧绿的大地不被污染或强奸,纯洁的人性不被污染或强奸,就是真天、真地、真人。只有“真”的,才是“自然”的,只有“自然”的,才是“道”要“法”的,才是“道”应该遵从的。

 

“道”的孩子,就象婴儿人性,最真、最淳、最自然,因而最美。

 

婴儿的人性没有受污染,没有被扭曲,没有被强奸,没有被异化,只受“常道”的滋润,只受最本真的自然客观规律所支配,而不受人为打造的规律所左右,感不到有国家,感不到有政治,感不到有精神枷锁,是自然生态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这就是最美的状态,合道的状态。人性的真朴,永远应该是人生进取的出发点,社会发展和人生进取,都不应以丧失自然和谐和真朴之性为代价。

 

怎样遵从“真”的原则呢?即自然状态不受人为毁损呢?为了加深理解,我举个例子来说明:

 

比如,一个孩子在熟睡,不同的母亲回来,可能就有不同的对待,A母亲刚从商场买来了好吃的,急不可耐的把孩子叫醒,让他吃好吃的;B母亲也从商场买来了好吃的,发现孩子熟睡,本不想惊扰,但由于爱之心切,就去亲了一口,结果让孩子惊恐了一下;C母亲也从商场买来了好吃的,她知道孩子可能还在熟睡,所以小心开门,悄悄进屋,看了一眼睡得正香的孩子,微微的笑了,不予理睬,继续不动声色的干自己的事。

 

现在我们来评价一下这三个母亲,三个母亲都是爱孩子的,但由于境界不同,因此效果不同。A母亲的做法是违“道”的,因为她强行破坏了孩子的自然生命状态;B母亲的做法虽然有合“道”的心态,但却禁不住做出了违“道”的行为,也使孩子的自然生命状态遭到轻度毁损;只有C母亲的做法,才是合“道”的。表面上看,C母亲最没有作为,但C母亲是以“无为”而“为”,是最大的“为”,是最好的“为”,因为她的“为”,不仅没有构成对孩子的自然生命状态的任何伤害,而且保护了孩子的最佳生命状态和自然本性。

 

老子一向主张遵从自然常道,对自然、社会、人性,尽力不要干预,尽力不要强行人为,这对人类发展,有非常重要的参考意义。但我并不同意老子对社会的绝对不干预政策,如果把社会比作孩子,当他熟睡的时候,你尽力不要干预他,玩的高兴的时候,你也不要干预他,但当他到了河边,又忘乎所以,一不留神,就有可能掉到河里去的时候,你就应该干预了。也就是说,该管的时候,必须要管,不该管的时候,不要瞎管。什麽时候该管,什麽时候不该管,这又要看素质了,看道行了,拙劣的人总是在该管的时候不管,不该管的时候瞎管,许多企业或单位乃至国家倒台,与管理者道行不够很有关系啊。

 

第二个字是“柔”。

 

婴儿从何而来,母亲生的,母亲滋养的。所以,道的最高代表就是母亲,就是女人。所以,不受污染的婴儿人性需要母亲的哺育,需要道的培育。

 

老子是崇拜女性的集大成者,他未生丧父,家道艰辛,是母亲在逆境中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的,然不离不弃,以柔克刚,百折不挠,种下了圣人之根。故而老子之“道”,根生于母性思考,源自于对母系社会的崇拜。母亲不仅能生,会养,而且犹如大地,能承载万物,包容万物,和谐万物。正是对母亲和女人的认知,激发了老子对整个宇宙存在的灵感,并使他感悟到了宇宙的创生,化生出了道。道虽无形无象,但却是宇宙的母亲,她是生发之“门”,她是天地之根,它的本性是一个“柔”字。 

 

因此,老子崇尚的不是男性的阳刚,而是女性的阴柔,认为柔能克刚。

 

从性别特点上看,女性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家里无“女”不“安”,有“女”有“子”才“好”,“少”“女”更“妙”。古人在造字时就已经看到了女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意义。一个小孩,没有父亲固然痛苦,但没有母亲会更痛苦。我们经常看到,一个农村妇女,带几个孩子,仍能顽强生存,虽可怜,但可以看得过去。而个别父亲,带几个孩子,虽然累得屁滚尿流,可孩子的可怜状态,还是目不忍睹。显然,一个父亲带一个孩子,就会捉襟见肘,而一个母亲,带几个孩子也能维持。一个孤儿,如果父母必得其一,得母亲者定会更幸福。欧洲最好的乒乓球运动员之一,丹麦的梅兹,球风就有阴柔性,有蛇的柔韧性和伸缩性,所以能成为王浩、郝帅的克星。

 

这足以说明,女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

 

女人是坚韧的、顽强的、默然的、任劳任怨的,现实生活中大量琐碎小事,都是女人串联起来的,构成美丽的日常生活珍珠。女人的包容性、亲和力、凝聚力、喜好平静安逸,不喜波澜争斗,都十分利于和谐。中国女性,并没有完全从孔子构造的男性社会阴影里解脱出来,并没有从女性的传统生存模式中彻底解放出来,社会的多年惯性,也不可能一下子消除女性残留数千年的封建观念,致使当今社会,男人仍处于绝对强势地位。这从性别平等上说,是极不公平的。所谓男主外,女主内,是不公平的。因为露脸风光的不多的外事儿,都是男人的,而没完没了的琐碎内务事儿,都是女人的。两个轨道,主从分明。我希望女人能尽快掌控家庭、单位、社会,而且是平静温和的女人,不是所谓的女强人,铁娘子,假爷们。呼唤和谐,就该呼唤女人。 

 

三、“道”与生态和谐

 

通过以上的探讨,我们就可以窥见老子在人类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在人类有史以来的哲学范畴里,我以为最具整体性、宏观性、本根性的哲学,就当推我国老子的“道”。“道”是大哲学,其本质是“道法自然”,关心的核心问题就是天、地、人的和谐问题。这也是老子比孔子更为博大的根本原因。孔子尽管是有史以来给中国人性影响最大的人文学者,但我不得不说,他有很大的局限性,他想让社会有秩序,很规范,为此也制定了很多做人的准则,由此维护了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超常稳定,且不说这里面对普通人性的摧残与由于视点的单一造成的思维漏洞,单是单纯看社会,而不是与天地结合起来看,就是明显局限。读过老子和孔子的人,只要简单比较,就会明显发现,孔子痴迷于世俗社会,着眼点主要是人,是社会,而且进去就跳不出来了。而老子则是将天、地、人放到一起,做通盘思考,人与社会,只是他立体统视的其中一个因素。所以,宏观上的天、地、人和谐,应从老子那里吸取营养。而单纯的人与社会层面的和谐,则可以到孔子那里寻找一些营养。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如果将赖以生存的天和地置之度外,单纯考虑自己这一伙人的所谓和谐,是自私的和谐,急功近利的和谐,伤天害理的和谐,不上“道”的和谐,一句话,是小和谐。因此,人类发展不能以亏天损地为代价,人类的和谐不能抛开与天地的和谐。

 

人类的和谐,必须顾及两个大的方面:对内调试自身因素与社会的和谐,对外调试社会与天地的和谐。只有达到天、地、人关系平衡、和平共处的境界,才是天、地、人一性同体的大和谐。

 

来源:http://hzc5198.blog.163.com/blog/static/10101165201308327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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