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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内陆饮用水水源合格不足50% 水厂似大型化工厂(3)

 布衣夫子 2013-01-15

专家称内陆饮用水水源合格不足50% 水厂似大型化工厂(3)

2013年01月15日 00:3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李妍

        管网老化影响水质

        供水管网如同四通八达的城市血脉,将自来水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千家万户。

        宋兰合曾公开表示,住建部(编者注:应为建设部。1988年,建设部设立;2008年,“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在2002年、2003年曾调查数百城市的供水管网,发现不符国标的灰口铸铁管占50.80%,普通水泥管占13%,镀锌管等占6%,低质管网共计占比约70%。

        管网老化首先会导致泄漏。白康说:“北京市的漏水率都在20%左右,别的地方应该更多。”更严重的是,管网老化导致二次污染事件频发。

        以北京为例,在水资源极度紧张的现实压力下,北京不得不从多地调配水源。根据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公布的信息,目前北京自来水水源多达22处。“北京的水是多方勾兑出来的,硬度很高,当然,这个情况在全国都很普遍。”白康介绍说,勾兑后,经由全市联网的供水管道,自来水进入小区。

        白康回忆说,“各地的水都好着呢,但勾兑在一起易发生反应,管网更易被腐蚀了。”

        据樊康平介绍,供水管网在长期使用中会形成很厚的沉积管壁,即通常所说的水垢。“主要成分是混凝剂、铁、钙、镁等,在水的腐蚀指数发生变化时,管壁就被破坏了,污染了水。”

        除了水垢,管网老化会导致管体变质和脱落,降低水质。“自来水经管网流到水龙头,水质合格率至少会下降10%。”白康介绍说,近十年来,全国进行了大范围的管网改造,合格管网的比例有所上升,现在,全国低质管网和超年限服役管网仍有不少。

        管网改造是一项耗资巨大的系统工程。“要开膛破肚,很多在商务区底下、住宅区底下、公路底下,更换成本巨大。”樊康平介绍说,2011年,北京市投资7亿元,在两年内改造750余公里供水管线。“其他地方有没有这个财力和能力?”

        2002年,北京就开始为南水北调所带来的新水源做准备。“在湖北丹江口做试验,投入300多万建设基地,就怕管网出问题。”樊康平透露说,为尽可能模拟现实情况,干脆切了一段北京供水管网,运送到湖北丹江口,以确保无虞。

        二次供水该谁管?

        二次供水被称为自来水全产业链的“最后一公里”,但往往最后的环节,最容易被忽视。

        由于市政供水管网压力不够,城镇六层以上的建筑都需要借助二次加压实现供水,具体方式是在管网末端建设蓄水池或水箱,通过水泵等设备加压,使自来水“水往高处流”。

        虽然二次供水已经在全国广泛应用,但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责任上,却一直处于空白地带。“目前,还没有一个完整的针对二次供水的技术要求和建设标准。”刘睿介绍说,仅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9)中可见部分要求。“也很笼统。”

        无法可依,导致二次供水的蓄水池、水箱和相关设备都以地产开发商所建为主,标准和式样五花八门。

        “北京、上海等城市要求实行卫生许可。”刘睿介绍说,二次供水设施使用的过滤、软化、净化、消毒设备、防腐涂料,必须有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报告”,但实际上,并没有部门监察和管理。“一个城市有多少二次供水点都是糊涂账。”

        谁该管这件事?几位专家的意见都不统一。刘睿认为,应由住建部管理,因为“自来水厂归住建部,二次供水是自来水厂的延伸。”赵飞虹认为,应由卫生部管理,因为“卫生许可证由卫生部颁发,代表权限审核”。白康认为,应由城市建设部门管理,因为“二次供水属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以片区为单位。”

        最终,城市二次供水成为监管空白,无人负责。

        在主体不明晰的情况下,二次供水设施按照权属分类,单位的二次供水管理由拥有单位自己负责,居民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开发商负责建设,交由物业公司管理,具体的管理效果和责任无法得到保障。

        按照这种管理机制,“几乎能出的问题都可能会出。”白康介绍说,假如二次供水设备出现违规产品,本身就含有有害物质。蓄水池和水箱也漏洞百出,有的设计过大,导致水停留时间过长,影响水质;有的无密封防污染措施。“最常见的是无人管理,无人清洗消毒,水箱内都是淤泥杂质。”

        饮用水国标的妥协与斗争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李妍|北京报道

        2006年底,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国标”),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并以5年过渡期为限,要求全部饮水生产企业必须在2012年7月1日前达标,违者将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制止和处罚。

        如今,大限已过,卫生部却给出了另一个时限:到201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对106项指标的检测能力才能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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