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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巨量再融资 三大利空打乱反弹步伐

 文海睿得 2013-01-16

  资本新规实施后首家发布再融资计划

  2014年底前完成发行

  商银资本管理新规启动刚半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601398.SH,01398.HK,以下简称“工行”)抢先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工行昨日晚间发布公告,董事会批准新增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等值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编注:简单言之,即为一种债,可转股或减记,二级资本工具在其距到期日前最后五年中,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金额按其账面金额的100%、80%、60%、40%、20%的比例计算),用于补充资本。

  公告显示,董事会批准发行符合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用于补充资本,有效公告显示,工行此次拟发的二级资本工具符合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600亿元、带有减记条款但不带有转股条款、期限不短于5年。

  上述二级资本工具的授权期为两年,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资本管理新规实施以后,降低上市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约1个百分点。”中金公司此前发布的报告指出,新规将降低五大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平均约0.96个百分点,对工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影响约1.05个百分点。

  上述报告指出,对于商业银行已发行的次级债将进入10年的过渡期,逐步从附属资本的计算中扣除,银行面临较大的附属资本补充压力。

  “资本新规推出以后,对商业银行而言,核心资本补充的成本太高,附属资本可能会不够用。”一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日前透露。

  中国银监会在2012年6月8日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业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发行的二级资本工具须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否则将无法被计入监管资本。

  按前述已在2013年1月1日启动的规定,商业银行2012年年底前发行的次级债,即便不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仍可以计入监管资本,但必须从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直到2021年彻底退出。

  正因为此,建行、浦发、招行、广发等大大小小的商业银行赶在2012年底前抢发“旧式”次级债。

  “这是银行发行次级债的最后一次机会,未来的资本管理,核心资本都一样,差异在于一级资本是股还是债。”对此,上述银行的负责人曾指出。

  根据银监会上月7日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指导意见,在银行发生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将无法生存,或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将无法生存等情形时,银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的本金应立即按合同约定进行全额减记或者全额转成普通股。

  在此之前,武汉农村商业银行8月底静悄悄地发行了一单12亿元“特别版”次级债,因为发行文件中多了条“核销或转股条件”,即当发生触发事件(譬如银监会认定该行无法生存)时,该期债券将被立即核销或转为普通股。

  一位银行业分析人士昨日指出,银行发行带转股条款的资本补充工具和中国现行公司法的部分条款抵触,尚需对公司法的条款修改,因此带减记的资本补充工具更易于推行,程序简单,操作便捷。他同时表示,由于涉及减记条款,银行发行的债会比从前难发,利率也将比之前发行的次级债要高。(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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