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纯的应试教育观念,使得一部分家庭父子反目,父女皱眉,母子绝交,母女顶嘴。具体原因很复杂,但不一条是共性的,就是处处、时时、事事把父爱母爱同孩子的学业紧紧地挂起钩来,挂得孩子们产生很重的逆反心理。比较典型的有:
爸爸妈妈不舍得吃,不舍得穿,给你买这么好的衣服,你想吃啥就给你买啥,你再不好好学习对得起谁呀?
先给你买辆自行车,你如果能考上重点高中,给你买辆电瓶车。
今天星期五,你今天要是能按时完成作业,保证没有错题,明天带你到黄河边儿去踏青。
后天去你姥姥家,你姥姥家有好多好多新玩具。这两天要是不好好学习,后天就不带你去。
你这次考试分数这么低,还想报名去参加学校的体育比赛?爸爸妈妈都急死了,你倒一点都不急……
这种做法,也就是有条件地答应孩子提出的任何合理要求,而且这唯一的、永恒的条件就是学习、作业、分数,甚至用这个唯一的条件去拒绝、制止、取消、干涉、中断、处罚孩子的正当需求的有益活动,是极端有害的。
家长爱孩子不需要理由。你爱你的孩子,只因为他是你的儿子或她是你的女儿,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理由了。所以我们爱孩子,就必须无条件。我们必须百分之百地接纳孩子,把孩子当作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来对待,当作你手心里的宝贝来珍爱。
全国著名家庭教育专家,亲子关系理论的创始人董进宇博士曾把这种“有条件的爱”说成是家庭教育的一个陷井。他说,有条件的爱,是说我们家长不能无条件地爱孩子,我们对孩子的爱是有条件的。很多家长,要求孩子做出相应的行为或取得相应的成绩,然后我们再给予孩子与之相适应的爱。我们与孩子的关系成了“生意”关系。这种有条件的爱,极大地扼杀了孩子的自尊心。孩子会觉得自己不够好,自己还需要做出相应的动作,父母才能爱自己。孩子在意识深层感觉的是屈辱,是人格的贬损,是自尊心的伤害。在人间,爱的可贵性在于它的无条件性。无论在成人的世界还是亲子关系中,有条件的爱都是爱的“伪造品”。
包括把爱作为孩子学习行为的一种奖品,也是不可取的。
当我刚刚写完贴完这篇小文儿的时候,有位叫做凌云秋鹤的朋友发表了一篇精当的评论,使我产生这样的感觉:我的文章很一般化,而她(他)的读后感倒是很优秀!于是忍不住想把她(他)的评论添加到这里.无法征得她(他)的同意,特致歉!她(他)的评论如下:王先生对社会观察很是精细,见解深刻精辟!王先生的文章是我想起“百家讲坛”中于丹的《论语》心得说的话。她说的大概意思是:心理学上有一种界定,称其为:“非爱行为”。就是以爱的名义对最亲近的人进行的这种非爱性掠夺。这行为很多发生在母子之间,父女之间,也就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父母经常会对孩子说,你看看,我就为了爱你,我放弃了什么什么;我就为了你,我今天怎么怎么样,所以你必需要对我如何如何;我自从生了你以后,工作也不要了,一切都牺牲了,就是为了你,你应该好好地念书……还有,王先生在文中提到的:爸爸妈妈不舍得吃,不舍得穿,给你买这么好的衣服,你想吃啥就给你买啥,你再不好好学习对得起谁呀?所有的这些,称为“非爱行为”,其实也是王先生所说的“有条件的爱”。因为它是以一种爱的名义所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控制。让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
无论是“有条件的爱”也好,还是“非爱行为”也好,都是如同王先生所言,是对孩子“人格的贬损”,是对孩子“自尊心的伤害”。作为家长应该从王先生的文章中有所感悟!(王金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