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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入门3(62)

 xdh2118219 2013-01-17

医学入门3(62)

时间:2010-11-06 11:21点击: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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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层相叠,渐渐肿起不痛,多入日乃有窍子,臭气自出,遂退饮食。用臭橘叶煎汤,连服自愈。
腹中如铁
 (石)脐中水出,旋变作虫行之状,绕身匝啄,痒痛难忍,翎毛拨扫不尽。外用苍术煎浓汤浴之,内用苍术为末,入麝香少许,水调服之即愈。
眼见虫飞
 眼前常见诸般禽虫飞走,以手捉之则无,乃肝胆经为疾。用酸枣仁、羌活、玄明粉、青葙子花各一两为末,每二钱水煎和渣饮,一日三服。
大肠虫出
 (不断)断之复生,行坐不得。用鹤虱末五钱,水调服之自愈。
眼睛垂出
 (至鼻)如黑角色,痛不可忍,或时时大便血出,名曰肝胀。用羌活煎汁,服数盏自愈。
腹中作声
 腹中有物作声,随人语言。用板蓝汁一盏,分五次服之。又名应声虫,常服雷丸自愈。
喜饮清油
 五碗以来,方始快意,常得吃即安,不尔则病,此是发入胃,被气血裹了,遂化为虫。用雄黄五钱为末,水调服,其虫自出。如虫活者,置热油中,逡巡间连油泼于长江中。
卧床能食
 卧于床上,四肢不能动,只进得食,好大言,说吃物,谓之失说物望病。治如说食猪肉时,便云你吃猪肉一顿,病者闻之即喜,遂置肉令病患见,临要却不与吃,此乃失他物望也。当自睡中涎出便愈。
十指节断
 (坏)惟有筋连无节,肉间虫出,如灯心长尺余,遍身绿毛,名曰血余。用茯苓、胡黄连煎汤,饮之愈。
遍身皮响
 遍身忽皮底混混,如波浪声,痒不可忍;抓之血出,亦不能解,谓之气奔。用人参、苦杖、青盐、细辛各一两,作一服,水煎十数沸,去渣饮尽便愈。
眼白浑黑
 眼白瞳人浑黑,见物依旧,毛发直如铁条,虽能饮食,不语如醉,名曰血溃。用五灵脂为末,每二钱,温酒调服自愈。
肉片能飞
 因著艾灸讫,大痴便退落,疮内鲜肉片子飞出;形如粉蝶腾空代去了,痛不可忍,此乃血肉俱热。用大黄、朴硝各五钱,为末,水调下,微利即愈。
多虱号哭
 临卧浑身虱出,约至五盏,随至血肉俱坏,每宿渐多,痒痛不可言状,虽吃水卧床,昼夜号哭,舌尖出血不止,身齿俱黑,唇动鼻开。但饮盐醋汤十数即安。
眼赤鼻张
 (大喘)浑身出斑,毛发直起,乃热毒瓦斯结于下焦。用白矾、滑石各一两为末,作一服,水三碗煎至半,令不住饮,候尽乃安。
皮下虫走
 有虫如蟹,走于皮下,作声如一小儿啼,为筋肉之化。用雷丸、雄黄各一两为末,糁在猪肉片上炙熟,吃尽自安。
甲生肉刺
 手足甲忽然长倒生肉刺如锥,痛不可忍。但煮葵菜吃自俞。
鼻中毛出
 昼夜可长一二尺,渐渐粗圆如绳,痛不可忍,虽忍痛摘一茎,即后更生,此因食猪羊血过多所致。用乳香、 砂各一两为末,饭丸梧子大,空心临卧各一服,水下十丸,自然退落。
疮似猫眼
 面上及遍身生疮,似猫儿眼,有光彩,无脓血,但痒痛不常,饮食减少,久则透胫,名曰寒疮。
多吃鱼、鸡、韭、葱自愈。
胁破肠出
 (臭秽)急以香油摸肠,用手送入,煎人参、枸杞淋之,皮自合矣。吃羊肾粥,十日即愈。
口鼻气出
 盘旋不散,凝如黑盖色,过十日渐渐至肩胸,与肉相连,坚如金石,无由饮食,多因瘴疟后得之。泽泻煎汤,日饮三盏,连服五日愈。
肉出如锥
 遍身忽然肉出如锥,既痒且痛,不能饮食,此名血壅。若不速治,溃而脓出。以赤皮葱烧灰淋洗,吃豆豉汤数盏自安。
眉毛动摇
 目不能视。交睫唤之不应,但能饮食,有经日不效者。用蒜三两取汁,酒调下即愈。
毛窍血出
 (节次)若血不出,皮膨胀如鼓,须臾眼鼻口被气胀合,此名脉溢。饮生姜汁水各一二盏即安。
气喘不言
 忽然气上喘,不能语言,口中汁流吐逆,齿皆摇动,气出转大则闷绝,苏复如是,名曰伤寒并热霍乱。用人参、大黄各五钱,水煎热服即安。
口内肉球
 口内生肉球,臭恶,自己恶见,有根线长五寸余,如钗肢,吐球出,以饮食了,却吞其线,以手轻捏,痛彻于心,困不可言,用麝香末一钱,水调服,三日即验。
疮内有石
 浑身生疮如燎泡,如甘棠梨,每个破出水,内有石一片,如指甲大,泡复生,抽尽肌肤肉,不可治。急用三棱、莪术各五两为末,分三服,酒调连进即愈。
头面发热
 头上面上发热有光色,他人手近之,如火烧人。用蒜汁五钱,酒调下,吐如蛇状自安。
自觉有形
 作两人并卧,不别真假,不语,问亦无对,此乃离魂。用辰砂、人参、茯苓煎服,真者气爽,假者自化。
善饮致羸
 男子自幼善饮酒,至长成日饮一二斗不醉,片时无酒,叫呼不绝,全不进食,日就羸弱。令其父用手巾缚住其手足,令勿动摇,但扶少立,却取生辣酒一坛,就于其子口边打开,其酒气冲入口中,病者必欲取饮,坚不可吃之。须臾口中忽吐物一块,直下坛中,即用纸封裹坛口,用猛火烧滚,约酒干一半,即开视之,其一块形如猪肝,约三两重,周回有小孔如针眼,不可数计,弃之江中,饮食复归,虽滴酒不能饮矣。
穿断舌心
 自行被跌,穿断舌心,血出不止。用鸡翎蘸米醋刷断处,其血即止。仍用蒲黄、杏仁、硼砂少许为末,蜜调成膏,噙化而安。
浮肿如蛇
 身上及头面肉上浮肿如蛇状者,用雨滴阶砖上苔痕一钱,水化开,涂蛇头上,其肿自消。
烟熏欲死
 炭烟熏人,往往致死,口中含萝卜一片,烟气不能毒人,或晒干为末备用亦可,或新水擂烂干萝卜饮之亦可。凡居民逃被石室中,贼以烟火熏之,欲死迷闷者,与萝卜嚼汁下咽而苏。
心疼欲死
 牙关紧急者,用隔年老葱白三五根,去皮须,叶捣为膏,将病患口HT 开,用银铜匙将葱膏送入喉中,用香油送下,但得葱膏下喉即苏。少时腹中虫物化为黄水,利下除根,永不再发矣。
五尸恶病
 飞尸者,游走皮肤,穿入脏腑,每发刺痛,变作无常。遁尸者,附骨入内,攻凿血脉,每发不可得近见尸丧,闻哭哀便发。风尸者,淫濯四肢,不知痛之所在,每发昏沉,得风雪便作。沉尸者,缠骨结脏冲心胁,每发切痛,遇寒便作。注尸者,举身沉重,精神错杂,常觉昏废,每节气至变,辄成大恶。皆宜用忍冬叶锉数斛,煮令浓,取汁煎之,服如鸡子大一枚,日三次,或苏合香丸并佳。
卒中恶忤
 中恶中忤鬼气,其证暮夜或登厕,或出效野,或游空冷屋室,或人所不到之地,忽然眼见鬼物,鼻口吸著恶气,蓦然倒地,四肢厥冷,两手握拳,鼻口出清血,性命逡巡,须臾不救。与尸厥同,但腹不鸣,心胁俱暖。凡人切勿移动,即令亲眷众人围绕打鼓烧火,或烧麝香、安息香、苏木、樟木之类,俟苏方可移归。
或内急用生犀角锉末五钱,朱砂、麝香各一分,为末,每二钱新汲水调灌。体薄者,桃枝叶煎汤下。
鬼击彻痛
 卒被鬼击如中箭,忽一点痛如注,不可忍。用桃皮一片,将里面湿处贴痛上,取一匙头安桃皮上,紧搓艾之一团,如胡桃大,安匙头上灸之,须臾痛止。
鬼击吐血
 梦中被刺杀或杖打,诸般不祥,卒然吐血、衄血、下血,甚者九窍皆有。宜用升麻、独活,续断、地黄各五钱,官桂一钱,为末,每二钱食前白汤调下,日三服。
淘井杀人
 夏月不可淘井,多致杀人,五七月尤甚,古冢及深冢中亦然,皆有伏气,令人冒闷,奄忽欲死。
即取井水或他水 其面,并令水调雄黄末一二钱服之。转筋入腹,痛欲死者,使四人捉住手足,灸脐左边二寸十四壮,又用生姜一两,酒五盏,煮浓顿服。又醋煮衣絮令彻湿,裹转筋处。又浓煮盐汤通手浸怪疾手足,洗胸胁间,即苏。凡入井冢,须先以鸡毛投之,直下则无毒,徘徊则有毒,当先以酒数升洒井冢中,停时然后可入。
惊哑不语
 用密陀僧一味为末,茶调服一匕许。有因入山被虎蛇所逐,惊气入心络不语,服此立效。
血自皮肤溅出
 用煮酒瓶上纸,碎揉如扬花,以手捏在出血处即止。
咽塞呻吟不食
 昔华佗见一人病咽塞,食不下,呻吟,令取蒜齑并大酢三升饮之,果吐蛇一条而愈。
 
治法
水火分治
此子和以脏腑分湿火,比之以肥人寒湿生痰,瘦人热火生燥,以形体分言者尤精。
肝胆由来从火治,三焦胞络都无异;火内阴外阳,主乎动也。凡动皆相火之为,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天之火,出于龙雷则木之气,出于海则水之气。然雷非伏不能鸣,龙非蛰不能飞,海非附地不能波。鸣、飞、波,皆动为火也。
人之火,寄于肝肾。肝属木,肾属水,膀胱者肾之腑,心胞络者肾之配,三焦以焦言,而下焦司肝肾之分,皆阴而下也,故皆从火治。然人火同天也,而以为元气之贼者,人生恒动于欲,相火扇起,煎熬真阴,阴虚则病,阴绝则死。此戴人及东垣明言,不独张子和然也。
肺胃常将湿处求,肺与大肠同湿类;肠胃属湿,谓其水谷之海,停湿聚水之乡,实而不满。脾动胃化,上输清气,此经先得其湿。金肺清高,何属湿论?以其清气上升,则在天为云,在人为气;浊气下降,则在天为雨,在人为湿。
肾与膀胱心小肠,寒热临时旋商议∶心劳则伤其血,肾劳则损其精,精血一伤,水火偏胜,阴阳两虚,寒热时作。若胆与膀胱,实而不满,出而不入,伤寒寒热,皆从此经而出。言其治无定法者,以其寒热交差,治法不一也。
恶寒表热小膀湿,恶热表寒心肾炽。十二经,最端的,四经属火四经湿,四经有热有寒时,攻里解表细消息,里热里寒宜越竭,表热表寒宜汗释。湿同寒,火同热,寒热到头无两说,六分分来火热寒,寒热中停真浪舌。热寒格拒病机深,亢则害兮承乃制。
气之来也,既以极而成灾;则气之乘也,必以复而得平。物极则反,理之自然。姑以心火而言,其不亢,则肾水虽心火之所畏,亦不过防之而已;一或有亢,即起而克胜之矣。余脏皆然。以人事言之,我与彼亢,则彼必害我;我能承之,则彼反为我所制矣,此借喻耳。本论运气胜复,详《素问?六微旨论》。
紧寒数热脉正邪,标本治之真妙诀。休治风,休治燥,治得火时风燥了。当解表时莫攻里,当攻里时莫解表,表里如或两可攻,后先内外分多少。
治湿无过似决川。
火常有余,水常不足。然火有余者,邪火也。若真火护卫形骸,灌溉脏腑,得之则生,失之则死,衰之则病,即真阳也,岂能有余?水不足者,真水也。若邪水泛溢经络,为肿痛麻痹,痰痢疮毒,宜止下分消,犹如决川。
其间精枯血竭,潮热虚弱,乃真水不足,心火独炎,宜滋阴补肾,最忌渗利。此治水之折衷也。
此个筌蹄最分晓;感谢轩岐万世恩,争夺醯鸡笑天小。
 
标本分治
标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不知标本,是谓妄治。
少阳从本为相火,太阴从中湿土坐,厥阴从中火是家,阳明从中湿是我,太阳少阴标本从,阴阳二气相包裹。风从火断汗之宜,燥与湿兼下之可;万病能将火湿分,掣开轩岐无缝锁。
 
标本论
天阳无圆,气上外升,生浮昼动,轻燥六腑;地阴有方,血下内降,杀沉夜静,重湿五脏。
夫治病者,当知标本。以身论之,则外为标,内为本;阳为标,阴为本。故六腑属阳为标,五脏属阴为本。各脏腑之经络,在外为标,在内为本。更人身之气为标,血为本。以病论之,先发病为本,后传流病为标。
凡治病者,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若先治其标,后治其本,邪气滋甚,其病益蓄;若先治其本,后治其标,虽病有十数,证皆去矣。谓如先生轻病,后滋生重病,亦先治轻病,后治重病。如是则邪气乃伏,盖先治本故也。若有中满,无问标本,先治中满,谓其急也。若中满后有大小便不利,亦无问标本,先治大小便,次治中满,谓尤急也。又如先病发热,加之吐利大作,粥药难入,略缓治热一节,且先定呕吐,渐进饮食,方兼治泻;待元气稍复,乃攻热耳。此所谓缓则治其本,急则治其标也。(推其至理,先治其标,亦先治其本也。)除大小便不利,及中满吐泻之外,其余皆先治其本,不可不慎也。假令肝受火之邪,是从先来者为实邪,实则泻其子也。然非直泻其火,入肝经药为之引,用泻火为君,是治实邪之病也。假令肝受肾邪,是从后来者为虚邪,虚则补其母,入肾经药为引,用补肝经药为君是也。又《经》云∶工为标,病为本。但标本已得,邪气乃服。(治疗不相应者,谓之标本不得。)谓医工无失色脉,用之不惑,治之大则(大法)。若反理到行,所为弗顺,岂惟治人,而神气受害。病者当去故(医)逆理之人,宜就新(医)明悟之士,乃得至真精晓(之医)以全已也。此二法乃治病之至理,诚医之良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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