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种植屋面必须根据屋面的结构和荷载能力,在建筑物整体荷载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并不得降低建筑结构的耐久性及抗震性能。 3.1.7 种植屋面防水设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花园式种植屋面,二道或二道以上防水设防(包括一道耐根穿刺防水层)。 2 简单式种植屋面,二道或二道防水设防(一道防水设防时应选用耐根穿刺防水层)。 3 地下建筑顶板覆土种植,二道或二道以上防水设防(包括一道耐根穿刺防水层)。 3.3.1 (2)进入现场的防水材料及耐根穿刺材料应按规定的项目进行见证取样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后使用。 12.1.5 种植屋面防水层及耐根穿刺层必须做蓄水试验,蓄水时间24h以上,淋水时间2h以上,应无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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