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山西省信息化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今后,居民只需点击社区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就能享受所需的社区服务。 今后,我省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将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及时、准确提供与民众生活相关的公共信息服务,提高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城市运行智能化。同时,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构建居民社区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在信息安全方面,我省要求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布的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披露所采集的信息,不得非法将获取的信息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不得以窃取、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上述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采集、使用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更正、删除与其相关的不实信息。 目前《草案》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公众可以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www.sxfzb.gov.cn,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