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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懂法 四川法官荒唐判案成被告

 用力戳穿它 2013-01-20
执法不懂法 四川法官荒唐判案成被告 
2013年01月19日讯.四川德阳市旌阳区法院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秘密非法判简以丛三年刑期,简以丛的亲友提起上诉。德阳中级法院法官许斌百般阻挡律师进行辩护,现已被律师正式控告。 
法官许斌用“拖”对付受害人上诉 
家属获知主办法官是许斌后,多次要求见面办理辩护相关手续,但许斌拖到过年,又说去北京了,要一月十二日才回来。一月十四日周一,律师带着齐备的手续,千里迢迢赶到德阳市中级法院,法官许斌还是不在。 
一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半,家属与律师再次到德阳市中级法院递交辩护手续,并要求查阅案卷。服务大厅的人员拨打主办法官许斌的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再拨打许斌的手机,仍然没接。 
几经周折,律师才得以进入四楼办公室,正碰上一法官在交待一工作人员说:“一个事是要把简以丛的材料交上去……”该法官看到律师和家属就住口不说了。律师和家属自我介绍后,那工作人员惊讶地说:“简以丛的律师?”显然法院的人根本没想到受害人简以丛该聘请律师。 
面对律师质问 法官许斌连连张口结舌 
法官许斌因再无可避,就对律师和家属说:“这个案子已经合议完毕。” 
家属急得要哭:“这之前那么长时间一直找你,都一直说你不在德阳,怎么你刚回来就完事了?” 
许斌胡乱怪道:“律师现在才来……” 
律师答:“查阅案卷只能找你本人,你不在我来找谁去?既然合议完毕,请把判决书给我们。” 
许斌张口结舌。 
律师见状道:“没有判决书?那我要求介入。” 
许斌再次无语。最后只好让律师和家属在门外等,他关上门打电话请示上级;好一会儿,他又让律师和家属到楼下大厅等候。 
许斌以不懂新诉讼法为由拒律师介入 
当许斌再次出现的时候,语气稍缓,问律师是哪个事务所的,叫什么名字;又辩称说家属的上诉状只要求无罪释放,没写事由等,经过审议不予开庭,由内部合议庭研究审理了。 
律师要求法官许斌拿出这样做的法律依据,许斌再次结舌。律师接着说:“根据今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的《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2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许斌法官,你询问了简以丛吗?” 
许斌辩解:“老诉讼法里没有这规定。”等于承认没有询问过当事人的事实。 
律师说:“请你再翻翻法律……” 
许斌竟说:“不探讨这个了。” 
律师说:“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是你拒绝接受我的代理手续?” 
许斌再次声称:“此案已经合议完毕。” 
律师说:“好。”回身对家属说:“我们走。” 
随即律师写下控告信,并递交到德阳市检察院,正式控告德阳市中级法院刑庭法官许斌侵犯辩护权。 
德阳市检察院人员也不懂法 
家属陪同律师来到德阳市检察院,一位女士接待的,她看了好一会儿,说:“检察院没有这个权利。” 
律师说:“新诉讼法中规定有这个权利。” 
该女士说他们对这个还不熟悉,不知道交给哪个部门。然后意识到有失职的嫌疑,又面红耳赤地辩解说自己也是通过法律专业考试的。 
该女士不想管这事,千方百计地想把律师和家属推出去,说:“目前根本还没成立这个部门。” 
律师说:“如果你们不受理,只好递交到最高检察院,连你们一起控告。” 
女士说:“最高检察院也没有这个部门。” 
律师说:“这是最高检察院为你们努力争取才得来的权利,你们应该好好行使这个权利啊。请找你们检察长。” 
该女士打了很多电话,最后一姓黄的处长来了,律师复述了一遍刚才那位女士的说辞,黄处长赶紧否认,并解释他们检察院其实权利很有限,“这个你们律师也明白的啦”。然后接下控告信,给了一个检察院的联系电话:0838-2502000。律师说: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应当在十日以内书面答覆处理情况。 
目前,简以丛的律师及家人正等待德阳市检察院的书面答覆。根据法律,如果德阳市检察院违法拒绝受理,控告信除了继续上告,还可以在网络上公布。 
简以丛遭迫害情况简述: 
德阳市旌阳区公民简以丛因练功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讲真相时被绑架、非法拘留,被迫害致大小便失禁放出。时隔一年,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简以丛再次被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绑架,劫持在旌阳区看守所,期间家属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得到亲人的半点消息。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下旬,简以丛的家属偶然间听路人议论自己的亲人已被诬判三年,马上就要被转到监狱去了,犹如突遭猛击,赶去法院要说法。法院既无公告,也无片纸通知家属。亲属几经周折要到了所谓判决书,通篇充满了对受害亲人的贬低和侮辱。前后翻遍也没有找到开庭的具体时间,法院中途为了凑所谓的证据还延期一次。亲友们悲愤难忍,立即提起上诉,又是几经拖延周折,才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立案。 
来源:网络法庭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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