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代传递”办理条件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持因私护照签证申请人可通过中信银行网点递交签证申请材料: 您必须本人在中国境内; 您之前的签证是B类(商务/旅游的临时访客),C1类(过境), D类(船员和机组人员), C1/D (过境/船员和机组人员),F类(学生),J类(交流访问学者),M类(非学术性学生)或O类(具有特殊才能的访客); 您之前的签证必须是当前有效的,或者签证过期时间不超过48个月; 此次申请的签证类型与上次相同。F、J、M类签证申请人必须返回与上次相同的学校或研究项目。 您必须在之前的签证面试时提供过十指指纹。注: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自2007年11月15日起开始采集十指指纹。如果您之前的签证是在该日期前签发的,您就有可能没有提交过十指指纹,因此您就无法使用此服务。 如果您的H, L, 或P 类别签证失效时间不足12个月,您可以使用中信银行代传递服务续签您的签证。 例如, 如果您的签证在2012年1月31日过期,那么您可以在2013年 1月30日前使用代传递服务续签您的签证。 续签F1(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如果在之前的签证上包含“clearance received”的注释,并且该签证过期不超过三年,在通过代传递服务申请续签时,需同时递交支持性文件,如英文简历等。使用代传递服务的F1(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是打算在目前就读的美国学校或机构中继续学习。 未满14周岁的申请人,父母如有一人持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或符合上述代传递资格要求,申请签证类型与父(母)相同,且申请人最近一次签证申请未被拒签 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人如果申请非移民签证,并且以前从未被拒签过 申请人续签其它符合该服务规定的签证类型,如果在之前的签证上包含“clearance received”的注释,则需本人预约亲自前来面谈。 “代传递”服务申请资料要求 1、因私护照原件 1)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以上,护照至少有一页空白的签证页。 2、非移民签证申请费收据第一联。 3、EMS到付详情单(在中信银行领取并填写) 4、一张照片:于近六个月内拍摄的5×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彩色正面照,请用胶水(不可用订书钉)粘贴在DS-160表格左下方空白处,该照片还需上传至DS-160表,且上传的照片要与粘贴的照片一致。 5、 DS-160表条码确认页:必须选择“广州领事馆”,右上角空白处手工填写申请人姓名的中文及标准电码,家庭住址、单位名称及单位地址的中文信息。DS-160表条码确认页上的条形码必须清晰完整,该表不能折叠,复印件或传真件均不接受。 6、其他资料
7、14周岁以下的申请人还需递交以下材料 (1)孩子出生证的复印件。 8、80周岁以上申请人可不用提交材料或自愿提交少量材料复印件。 “代传递”服务申请程序 各中信银行网点收取的代传递申请材料均邮寄至美国驻广州领馆审批。各领区代传递申请人在线填写DS-160表格,签证申请地应选择广州。代传递业务办理程序如下:
“代传递”服务收费标准 签证费收费标准:从2012年4月13日起,H、L、O、P、Q、R类签证申请费按190美元/人等值人民币收取,其他包括B1/B2、F、J等类型的签证申请费按160美元/人等值人民币收取, K类签证申请费按240美元/人等值人民币收取,E类签证申请费按270美元/人等值人民币收取。具体以美国大使馆公布的标准为准。 手续费收费标准: 70岁(含)以上老人和学生(F、M类)申请人:100元/份 ,其他申请人:120元/份 。拒签不退费,补交材料或面谈将不再收费。 邮递费:详情询当地中信银行。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业务规定可能存在地区差异,请先与当地中信银行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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