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服用非处方药物治病,应有一个时间限度,如服用三五天症状没有改善,必须去医院检查,不可一味延长用药期限,否则容易延误病情。止咳药、退热药、胃肠道用药和止痛药因使用最广泛,要注意其使用期限。
止咳药只能服一周。因普通感冒引起的咳嗽,一般7~10天不用药也可痊愈。如服用止咳药5天后症状没有改善,应提高警惕,有可能是其他较严重的疾病引起的,如肺炎、结核或肿瘤。因为这些病的初期症状和普通感冒相似,容易被误诊。所以,服用止咳药的期限为5~7天。
止疼药别超过5天。疼痛很常见,很多人并不在意,应注意的是突发疼痛往往是很多疾病的征兆。出现疼痛症状,短期内使用止疼药没有好转,应及时就诊。滥用止疼药会掩盖病情,很危险,故服用解热镇痛药不要超过5天,服用胃肠解痉药别超过1天。
退热药勿超过3天。一般感冒引起发热不应超过3天,如3天之后体温仍未恢复正常,意味着病情较为严重,必须就医检查。退热药应在诊断后再使用为好,因发热的特征,如高热还是低热、是间断或持续发热、上午发热或下午发热等,诊断不明急于使用退热药,无任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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