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只对权力授予者负责,官场的所有规则,也就围绕权力授予方进行。以西方为例,表面上看,西方一些国家实行的是选举制,权力似乎是民授的,是由下而上授予的。实质并不是这么回事,这只是一种权力授予游戏的表面现象。所谓权力民授或者民选,民众的投票意愿并非民众的真实表达,而是被选定候选人,实际仍然是一种指定选举。那么,西方制度真正的权力授予者是谁?是法律。因此,西方官员,只忠诚于国家法律。
而在另外一些国家,表面上,权力授予者也是法律,而实质上的授予者,却是个人,是上级。比如举贤制(也就是所谓伯乐制)权力授予方式中,下级官员的选拔,是由某一级官员举荐,再由皇帝授命。得到权力的官员,并不忠诚于法律,也不忠诚于皇帝,真正忠诚的,是那个举荐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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